杀死甜宠天道

末世里,捡回来的少女对我撒娇。
她说她太害怕了,不想杀丧尸。
我鼓励她:「如今这个世道,若不能练出一身本领,谁都不能保护你一辈子。」
谁知少女哭着跑走,不幸遇到尸潮,从此下落不明。
再相遇时,她已经成了丧尸王的心尖宠。
丧尸王一脚踏碎我的颅骨。
「妙妙是本尊的女人,你这样卑贱的凡人,怎敢对她指指点点。」
再睁开眼,我又回到了岑妙来寻我时。

-1-
「姐姐,妙妙能不能不去杀丧尸啊?」
从我上方传来的,是岑妙的声音:「太恶心了,妙妙害怕。」
她的声音软糯,但此时的我听来,却更像催命符——
因为,此时此刻,我正遭遇三只丧尸的围攻。
现在是末世第二年,丧尸渐渐生出了些灵智,变得越来越难杀。
今天巡逻,我发现有只丧尸在避难所外晃荡。
我正准备清理掉,却没想到两只丧尸突然斜刺里冲过来。
没想到丧尸已经学会隐藏与配合了!
我一下子陷入了被动。
好不容易甩开丧尸,我藏在一堆尚未清理的废墟中,正打算逐个突破。
谁知岑妙偏偏在这时喊我。
她站在避难所的阁楼窗台前,双手作喇叭状放在嘴边。
而我正好藏在她的正下方。
见我循声看去,她还踮起脚向我招了招手,一派天真无邪的ṭŭ̀ₖ模样。
阳光似乎也格外偏爱她,为她镀上一层金光。
周遭时不时响起的丧尸低吼、腥臭难闻的断肢残骸,都与她那么格格不入。
岑妙的声音成功吸引了丧尸的注意力。
原本被我甩开的三只丧尸突然有了目标,朝着我的方向直扑过来。
按照上一世的轨迹,借助这堆废墟的地形,我能够艰难反杀这三只丧尸,但废墟里的瓦砾石砖也会让我跌倒受伤,其中一根钢筋将会刺伤我的脚踝。
这让我轻微地跛足,我花了很长时间才重新适应这不似从前便利的腿脚。
即使这样,我最终原谅了岑妙。
我觉得她天真烂漫,是性格使然。
她做出这种没有分寸的事情,只是没有人教过她而已。
所以事后我认真地和岑妙谈了一次,希望她能坚强起来。
「如今这个世道,若不能练出一身本领,谁都不能保护你一辈子。」
谁知,岑妙当时答应下来了,却在她轮职守夜时一走了之,从此音讯全无。
当夜无人值守,避难所被游荡的丧尸闯入。
等到有个起夜的倒霉蛋发出惨叫时,大家才匆忙拿起武器抵抗。
所有人都以为岑妙也死了。
所以他们把一切都怪在我的头上。
从此恨上了我。
我心有愧疚,忍下了所有怨怼。
每每外出寻找物资时,我都希望能找到岑妙。
再相见时,她还和末世前一样,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裙子。
美丽又无助,像一只手就能轻易折断的菟丝花。
她身旁是个高大英俊的男人,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男人除了灰色的眼眸外,其他地方都和常人无异。
他是丧尸王,是统治这个末世的神明。
他看这世人皆蝼蚁,唯有身侧的少女,是天上的明月。
他一脚踏碎了我的颅骨Ṭũ̂ₚ。
「妙妙是本尊的女人,你这种卑贱的凡人,怎配对她指指点点。」
那时的我已经在末世挣扎了十年。
我喝过最泥泞的污水,吃过最肮脏的腐肉,和丧尸搏斗,与野兽争食。
只是为了活下去,再见到秩序建立的那天。
却被自己当初一句话,轻易断送了性命。
就连死,都被嫌弃脏了他的脚。

-2-
死亡后,我看到许多漂浮在空中的泡沫,密密麻麻写着许多文字——
【沈泽实力护妻,真的太苏了!】
【嗑生嗑死!】
【这个 NPC 好像也没做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吧,之前还收留过女主,感觉有点可怜……】
【天,是她逼走妙妙的。要不是遇到沈泽,不敢想象这么漂亮又柔弱的妙妙会遭遇什么。】
【难道你不想被一个无论对错,都会站在你这边的强大男人保护吗?有的人,别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不爱看就走Ţŭ̀₃开,圣母别在这秀存在感。】
这些荒诞又陌生的文字一行行在我眼前滚动。
我才知道,我的世界居然是一本末世甜宠文。
我不理解。
「末世」「甜宠」,这两个词居然能组合在一起。
难道末世的来临,只是增添这对男女体验感的调味剂吗?
就在我灵魂将要消散时,不知为何,一束光指引我。
我竟又回到了从前。

-3-
「姐姐,你听到了吗?」
阁楼上的岑妙觉得声音还不够大,声音更响亮了。
望着朝我百米冲刺而来的丧尸,我双手撑地,毫不犹豫地,闪身躲回避难所。
这丧尸我也不是非清理不可。
见我撇下丧尸不管,避难所里有人坐不住了,有人脱口而出:「陆鸢,你就这么回来了?怎么不把丧尸清理掉啊?」
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爸爸,他的声音吵醒了妻子怀里的婴儿,婴儿哇哇大哭起来。
年轻妈妈急忙去哄:「鸢鸢阿姨坏,她不去打怪物,吓到我小宝了哦,小宝不哭。」
我抱着手站在门边,并没有看他们。
她急了,埋怨道:「鸢鸢,你把丧尸留在外面,万一他们晚上嚎起来,吓到我小宝怎么办啊。你……」
我皱眉打断她:「别吵,我在思考。」
我在反思。
我承认,上一世的我是有些圣母心的。
我以为大家同为苦苦挣扎的幸存者,就应该彼此互助。
而我实力最强,就理应多帮助他人。
我沉浸在被人需要的快乐中,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很少为自己考虑。
比如这对年轻夫妻,他们刚来到避难所时遭到了所有人的嫌弃——怀孕的妻子是个累赘,丈夫也文弱没有什么战斗力。我一时圣母心泛滥,冒着生命危险去满是丧尸的医院拿回了酒精、止血剂、消炎药,帮助妻子把孩子生了下来。
后来,每次外出寻找物资,只要我看到奶粉,都会挤出一点宝贵的空间,这样一点一点把小婴儿养大。
他们当初是那么感激我,可是时间久了,他们渐渐把这一切当成理所当然。
原本围观的人见我冷脸了,赶上来你一言我一语地打圆场,但话里话外的意思,无非都是道德绑架我,让我快点去收拾丧尸。
但我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开这个避难所了,岑妙却突然伸手拦在我前面,委屈地撇撇嘴:「姐姐,你是不是嫌我不像你这么厉害,讨厌我了?」
岑妙长得很漂亮,此时她低下头,露出一段柔软白皙的脖颈来,让人一看就忍不住生出一股怜惜之情,引得众人纷纷安慰她。
「怎么会,我们妙妙最厉害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事情嘛,陆鸢既然擅长杀丧尸,就应该她来负责安保工作。」
岑妙却不看别人,执拗地揪着裙摆,只想问我要一个答案。
她的眼睛水汪汪的,像白水潭里养着两丸黑水银,让人生不起气来。
我一把推开她:「虽然你是个废物,但你还没自知之明。我被丧尸围攻,你给丧尸指路,我就算现在杀了你都不为过。」
岑妙跌倒在地,白皙的手腕立刻被粗糙的毛坯地板蹭出一道血痕。
周围人心疼坏了,急忙把她扶起来,看向我的眼神中也带上了敌意:「陆鸢,你什么意思!」
他们把她护在中间,看上去像一个排外的小团体。
就像上一世那样。
我刚想解释解释我是什么意思,一人朝我走来。
他温温柔柔地问我:「怎么了,鸢鸢?」
少年眉目周正,声音清朗。
他的长相算不上惊艳,但当他看向你时,会让你觉得,你是这个世界上他唯一在乎的人。
方辞是我的男友,他是唯一没有去管岑妙的人。
「她惹你不高兴了?我们鸢鸢不生气哦。」
他面上是宠溺的笑容,像哄小孩儿般对我说:「我舍不得鸢鸢生气。」
前世,每次岑妙惹出一摊麻烦事需要我去擦屁股时,方辞总会这样大事化小地把事情揭过去。
即使我并没有生气,但方辞总能让我看上去像小肚鸡肠借题发挥。
想到这里,我抬脚踹在方辞的胸口。
他毫无防备,被我踹得摔了个屁股墩儿,倒在岑妙旁边。
岑妙勇敢地把方辞护在身后,抬起头气呼呼地盯着我,想要替他打抱不平。
却在方辞故作冷漠的眼神下,不甘心地跑走了。
其他人也赶着去哄岑妙,转眼客厅里只剩下我和方辞两个人。
方辞眼底晦涩,转而又无奈地笑笑。
他像无事发生一般,蹲在地上蹭我的腰窝,像一只知道自己可能会被丢掉,但依然爱着主人的小狗。
他问,是不是我大姨妈来了,所以心情不好,又说清理丧尸是所有人的责任,是不应该让我一个人做的,他心疼。
他一直很能忍。
因为他需要我。

-4-
我是在一家便利店的员工休息室里救出他和岑妙的。
他说,他和岑妙不认识。
末世来临前,岑妙在便利店打工,他来买东西,就这么简单。
我知道,方辞小时候被父母丢弃,在最贫困的街区,与狗争食,非常可怜。
但我不知道的是,一次快饿死的时候,方辞遇到了岑妙。
岑妙给了他一颗糖,从此成了他的月亮。
在便利店里,方辞一眼就认出了岑妙。
但当我救出他们的时候,方辞就已经打定主意,即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岑妙。
他牺牲自己的方法,是让我爱上他,从而引导我给岑妙更多的庇护。
就比如此时,他柔顺地仰起头,白皙的喉结就在我手边,仿佛只要我用力掐下去,就能轻易结束他的生命。
他说,他越来越没安全感了,想和我交换信物。
「交换了信物,我们就当是结为连理枝了,这样,即使我明天就死了,也带着你对我的爱,不会变成末世里飘荡的孤魂野鬼。」
他给我的,是随手捡的一个玻璃球,却骗我说这是从小陪伴他长大的,最珍贵的幸运物。即使他幼时被人围殴,也从来不曾交出去过。
而他想问我要的,却是我母亲留给我的遗物。
一枚玉佩。

-5-
前世,岑妙觉醒了空间和水系双系异能。
在丧尸王沈泽被人围剿时,如天女下凡般救走了他。
被书评称作「双向奔赴的爱情」。
而我死过一次才知道,她根本没有异能。
她有的,是我的玉佩。
因为她说我的玉佩好看,所以方辞宁愿编出交换信物这种谎话,也要替她实现。
又怕岑妙觉得这是我的玉佩,不肯收,还哄她说,这枚不是我的玉佩。
而是他碰巧捡到的另一枚,和我一模一样的玉佩。
所以,岑妙什么都不知道,她永远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和浑浊的末世格格不入。
我说:「方辞,我们分手吧。」
方辞呼吸一滞:「为什么?」
「因为你太弱了,我不需要无能又晦气的废物点心。」
他眼里有痛色,想爬起来抓我的手:「对不起鸢鸢,我会更努力来配得上你的,请你给我个机会好吗?」
我把他踢翻在地,踩住他的头,居高临下:「那我换个说法,我已经玩儿腻你了,不想继续了,这理由够吗?」

-6-
这座避难所位于城市郊区的别墅区。
回到自己的小房间,我取出玉佩。
前世岑妙在逃跑时遇到危险,无意中蹭破了皮,一丝血液融入玉佩,从而打开了空间。
我学着她的样子,用刀尖割破手指,可玉佩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想了想,直接划破手掌,在碗里挤了小半碗血,把玉佩泡在里面。
这玉佩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仿佛它只是个死物。
没想到,我母亲留给我的东西,居然只能给岑妙这个外人用。
既然如此,我得不到的东西,也不可能留给岑妙。ŧũ̂⁺
虽然这是妈妈留给我唯一的念想,但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
若是妈妈在,她是万万不希望自己留下的东西,未来可能会伤害到她的孩子。
我拿起水果刀,用刀尖对准ṱûₖ玉佩雕花最薄的地方,用力刺下。
下一秒,我被拽进了一个空间。
这是个类似原始森林的小世界,我紧紧攥着水果刀,警惕地在丛林里探索。
忽然,前方出现一望无际的湖泊,湖面上不断升腾着白茫茫的雾气,好似仙境。
我福至心灵,突然意识到岑妙前世所谓的「水系异能」应该与这片湖水有关。
正在我想尝试和湖水建立联结时,周围的空气仿佛一瞬间被抽干。
还来不及做出反应,突如其来的巨大压力把我掼在地上。
湖水化作一个个阶梯,湖底的白龙信步拾阶,逐渐化作一个美少年。
他生得一头霜白的苍发,肌肤白皙剔透得犹如水晶,眼睫亦如白雪般洁白,唯有眼球是深邃的黑,恍如秋水映寒星般远远昭昭。
他的声音仿佛从云端而来:「你不是吾命定之人。」
他是这本书里的男二,被困在玉佩里的半神,岚玉。
在原剧情里,岑妙遇到危险,危急之下进入了玉佩空间,用自己的心头血和岚玉缔结了契约。
在岑妙遇到丧尸王沈泽前,岚玉一直护岑妙周全,但他却总是口是心非。
他说,岑妙这么笨的女人,要不是取了她的心头血,他才不会保护她。
但在岑妙睡着时,岚玉又忍不住亲近她,喃喃自语:「骗你的。你何须用心头血呢,我看到你第一眼,就甘愿为你驱使了。」
岚玉毒舌又傲娇,在读者中很受欢迎。
我看到很多书评都在心疼岚玉,怜惜他付出一切,却最终一无所有,未来悠长的无尽岁月里,都只能守着和女主的回忆度日。
和岑妙遇到的恋爱对象不同,此时站在我面前的岚玉没有半分旖旎的心思。
他面上仅有的神情是厌恶,仿佛多和我说一句话都是恩赐。
他称呼我为「偷窃他人机缘的老鼠」。
我吐掉嘴里蔓延的血腥味,辩驳道:「我没有偷,这明明是我的东西,是我母亲留给我的……」
不等把话说完,我只觉得胸口一阵剧痛,双耳嗡嗡地作响,整个人就已经倒飞了出去。
砰的一声,脊柱撞上粗壮的树干,我从树上跌落下来,呕出一口血来。
紧跟着,岚玉闲庭信步,来到我面前。
他看我的眼神,和丧尸王如出一辙——
那是看无关紧要的蝼蚁的眼神。
他说:「死在吾手中,是尔之荣幸。」
我被撞得头昏眼花,一阵阵晕眩感让我恶心得想吐。
我只能死死咬着舌尖,用手攥着水果刀,牢牢护在胸前。
岚玉好像看到什么好笑的东西,语气里有些戏谑:「眼界短浅如斯,竟然妄图用凡铁弑神么?」
说话间,他加大了威压。
仿佛就要这样把我压成肉泥,压成灰烬,好像天地间从来没有出现过我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
确实,水果刀能轻易杀了我,却伤不了岚玉分毫。
我咬着牙,手腕翻转,反手将刀尖捅进了自己的胸口。
岚玉瞳孔地震:「你!」
他抽身想走,但已经来不及了。
我手上滴滴答答沾着血,似慢实快地抓住了他的衣袍。
攻守之势,一瞬间颠倒。
岚玉仿佛触电般僵在原地。
一连串金色符文在我和他之间蔓延,直到形成一个玄妙的符文。
在我失血过多而死之前,符文终于成型,源源不断的生命力从岚玉那传输给我。
我心口的伤口奇迹般地愈合了。
为了催化岚玉和岑妙的感情,小说特意给法力高强的岚玉加了一道男主专属 debuff,只要接触到他人的心头血,他就会被迫与其缔结契约。当然,原剧情中的岚玉只是嘴上「被迫」,因为他的头痛胃痛脚痛失眠怕黑怕打雷等等症状都只能靠近女主才能缓解。
这是个主仆契约,契约缔结后,岚玉如同被拔了毛的鸭子,威压对我再也不起作用。
岚玉还在强撑着自己的气势,周身再次升腾起白茫茫的雾气,看上去似是仙人一般:「尔再执迷不悟,休怪吾不客气!」
我直接把雾气全部打散,一把扼住他的喉咙。
岚玉慌了,再也不说「尔」啊「吾」啊这些故弄玄虚的话。
他满脸屈辱:「我可是半神!」
我不理他,扼住岚玉的手渐渐收紧。
岚玉仿佛认命般,看向我的眼神里竟带上了些讨好,吃力地从被扼紧的喉头发出声音:「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你不要杀我好不好?」
我问:「你说我不是你命定之人,那你的命定之人是谁呢?」
岚玉迟疑了一瞬,他的瞳仁微微向左下方瞟。
我直接掐断了他的脖子。
临死前,岚玉满脸不可置信,不敢相信他就这么死了。
死在我这样一个蝼蚁手中。
我没有女主光环。
我不相信,岑妙的男人会对我献出忠诚。

-7-
我是被岑妙的拍门声唤醒的。
「姐姐,你在做什么?」
我打开门。
岑妙赤着脚,显然是匆忙过来,都没来得及穿鞋。
我拎着白蛇尸体,懒洋洋地靠在门栏上:「干什么。」
「啊!」岑妙尖叫了一声,有些微微地喘气,大颗眼泪滑下。
她的眼睛定定地看着白蛇,感觉自己好像失去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她抬手拭泪,却掉下更多的眼泪。
岑妙颤声问:「你手里的,是什么?」
这条白蛇就是岚玉。
「你问这个啊,」我有些恶趣味地把白蛇往岑妙眼睛前凑了凑,「刚刚房间里进了条蛇,已经被我弄死了。」
岑妙尖叫着往后退了几步,直到被她声音吸引而来的人群把她护在中间,她才重新有了安全感。
人群中有人嘀咕说:「这蛇看着挺名贵的。不过是误入房间,赶走就是,陆鸢也太狠心了。」
「嘘,」我好心提醒,「那两只丧尸还在楼下呢,你想去当点心吗?」
岑妙哭得打了个嗝儿,却不敢再叫了。
一个中年人站出来当护花使者,一脸中立和事佬的模样:「小鸢啊,草木亦有心,万物皆有灵,这句话你怎么看?」
我怎么看?
半神全身都是宝。
我把白蛇的脑袋揪下来。
蛇血溅到我唇瓣上,我眯起眼睛,品尝着半神的澎湃的灵力。
我盯着岑妙,冷笑道:「我,边吃,边看。」

-8-
在原剧情的设定里,这枚玉佩是囚禁岚玉的监狱,但在漫长的岁月中,岚玉逐渐侵占了玉佩空间的力量。
前世,岑妙在岚玉全心全意的帮助下掌握了那潭湖水。
呈现在外人眼里,便是她的「水系异能」。
而岚玉不可能帮我。
我相信,只要给他机会,他会毫不犹豫地杀了我。
吃掉一个开了灵智的生命,在许多文明里都代表着原始和野蛮,是需要上绞刑架、被万人唾弃的行为。
但我并不唾弃我自己。
丧尸ṱû⁵也是要靠吞噬生人才会变强,那么丧尸王沈泽,无疑是吞噬了最多、变得最强的那个。
人们敬他畏他,爱他怜他,唯独没有人说他恶心。
自古以来,窃珠者贼,盗国者侯,不外如是。
岑妙紧紧咬着下唇,不敢哭出声,只是嘤嘤地小声啜泣。
她向我讨要白蛇的尸体,想把他下葬,遭到了我的拒绝。
顶着岑妙的泪眼,我把白蛇吃干抹净,连骨头都磨碎了咽下去。
前世这个时候,我还把岑妙视作自己的妹妹。
我觉得,既然我把她带回了避难所,那我就应该对她负责。
不仅要保护她的安全,还要帮助她成长。
所以前世这个时候,我与她促膝长谈,恨不得把自己这些年摸爬滚打悟出的道理都掰开了揉碎了喂给她。
只换来她的怨怼,换来她的一走了之,换来被丧尸王一脚踏碎颅骨的绝望。
我想,她可能并不需要这些道理。
或者,她觉得一个强大到能守护她的男人,胜过所有道理。
所以今世我只对她说:「别哭了,今晚是你守夜。」

-9-
吃掉白蛇后,我的五感得到了明显增强。
即使隔着门,我也能清晰地感觉到门外的一举一动。
也许是没有得到剧情玉佩,岑妙今夜居然没有跑走,而是在方辞的臂弯中睡着了。
方辞一会儿看着我的方向,一会儿看看怀中熟睡的珍宝。
半晌后,他轻轻放下岑妙,还把自己外套脱下来,仔细地垫在岑妙的脑袋下面。
然后,他摸出一把匕首,缓步靠近我房间。
等如愿听到房间里传来绵长而均匀的呼吸声时,他轻缓地转开我房间的门把手。
方辞轻手轻脚地进门翻找着什么,但他找了好久,都没能如愿。
他犹豫了一瞬,屏住呼吸来到我床头翻找。
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伸手晃了晃玉佩,问他:「你在找这个吗?」
方辞被我一吓,整个人反而冷静了下来,
「陆鸢,你把玉佩给我,我不伤你性命,否则……」
「否则什么?」
方辞脸上带着我从没见过的冰冷。
他说,否则他就杀了我。
我觉得,这或许才是真的他。
那个在贫民窟长大,从小与野狗争食的男孩儿,怎么可能是方辞这样永远温暖得像一团面团儿似的性格呢。
他并不知道这个玉佩的秘密,只是因为岑妙想要,所以他即使杀人,也要帮她拿到。
他心中仅有的阳光,全都给了岑妙。
不管我如何想要以真心换真心,他也只不过把我当成冤大头。
我把玉佩攥在手里,讽刺地笑起来:「方辞,你可真没良心。玉佩就在这里,想要就来拿吧。」
方辞怜悯地看着我:「陆鸢,我不是吓唬你。我知道你说的分手不过是气话,其实你还喜欢我。」
他举起匕首,对我说:「我会下手轻……」
他没能说完,因为我先他一步划开了他的气管。
血液从他脖颈喷涌而出,一路喷溅到天花板上。
他趴在地上,喉间传出拉破风箱般「嗬嗬」的声音。
他用手死死地捂住自己的喉咙,试图阻止鲜血的喷涌。
我摇摇头:「岑妙不杀你,但你前世今生,都注定因她而死。」
前世,方辞就是那个,因为岑妙逃跑而被丧尸咬死的倒霉蛋。
今生,方辞又因为帮岑妙偷玉佩,而死在我手上。
玉佩是岑妙的重要道具,但帮她偷道具的方辞不是。
虽然方辞愿意豁出自己的性命去守护岑妙,但一无所有的他,不过是岑妙的污点。
方辞是纯白无瑕的岑妙的污点。
只有方辞死了,岑妙才永远不会知道玉佩是怎么来的,才能保住她作为女主的,绝对的纯真善良。
在甜宠文中,女主必须美丽善良,男主必须英俊强大。
就算是男配,也得是岚玉这样英俊潇洒、身世成谜、法力强大的半神。
菜如方辞,只能和我一样归为工具人。
我们都是男女主爱情 play 中的一环。
方辞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他眼里的光渐渐暗淡下去。
我帮他合上眼睛,心中既没有「恋人想杀自己」的悲凉,也没有「成功反杀」的爽感,有的只是厚重的荒谬。
脑海中甚至还响起了一声「double kill」。
当这个陌生的游戏电子音划过时,我不合时宜地笑了起来。
这个声音,我已经有十年没有听过了。

-10-
天亮前,我离开了避难所。
如今,我已经能感受到空气中漂浮的能量。
所以我能清晰地感觉到,我所炼化的岚玉的能量只是九牛一毛,它还并不能为我所用。
可是岚玉说过,他什么都愿意为我做。
为了帮他兑现对我的承诺,我只好找到能量最强的深山老林里修炼。
这方深山老林,名叫昆仑山。
在原文中,这方修炼圣地是为了丧尸王沈泽准备的。
沈泽和岑妙被人追杀,摔下山崖,意外发现这个遍地奇珍异兽的玄妙之地。
醇厚而浓郁的能量保护了这方天地,使其免受丧尸的侵扰。
许多原本住在周围的村民因此得到庇护,在艰难的末世里得以过上田园牧歌的生活。
沈泽占领这里后,将方圆百里的奇珍异兽全部屠戮殆尽。
理由是他要闭关了,他担心异兽们会威胁到岑妙的安危。
原本沈泽是打算连同村民一起收拾的,善良的岑妙制止了他,所以沈泽只是稍加立威,砍了些刺头后,就看在岑妙的分上慷慨大度地放过了原住民们。
可惜,原住民并没有因此躲过一劫。
由于奇珍异兽死亡殆尽,生态环境被破坏,昆仑山灵气再生速度变得十分迟缓。
即使如此,日子还是能维持下去的。
可八天后,着急出关的沈泽意外发现了昆仑山土地下的能量本源。
为了有十足的把握斩杀对手,沈泽直接竭泽而渔,吸干了能量本源,导致昆仑山脉彻底崩塌。
毫不知情的村民们被呼啸而来的丧尸吃干抹净。
但村民们的血泪是不会被主角放在心上的。
直到离开昆仑山,沈泽也只是可惜了一句:「原本打算把这里当成长久的修炼之地,没想到竟成一次性用品了。」
我没像沈泽那样大动干戈地占领昆仑山,只是找了个能住人的山洞,把自己窝了进去。
在昆仑山能量的倒灌下,我逐渐把岚玉的能量全部炼化、提纯,直到内化为自己的能量。
这时,我终于能自如地勾连玉佩空间了。
我试图将玉佩里那方小世界与昆仑山建立联系。
在成功的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自己像是海鱼游进了大海,婴儿回到了母体般舒适自在,修炼起来简直不知天地为何物。
沈泽用了八天的时间吸干了昆仑山,我用了八年的时间,将我的玉佩、昆仑山和我自己都养得膘肥马壮。
现在的我,强得可怕。

-11-
再下山时,我遇到了丧尸王沈泽和岑妙。
和上一世相比,沈泽完美无瑕的脸上多了一道伤疤。
我猜,因为岑妙失去了「异能」,没法儿在沈泽遭遇围剿时表现天女下凡了。
但这不影响沈泽对我没来由的厌恶。
和上一世一样,丧尸王沈泽见到我的第一面,就想杀了我。
他像生来就睥睨天下的王者,灰色的眼眸中不带一丝感情。
「妙妙是本尊的女人,你这样卑贱的凡人,怎敢欺辱于她!」
我歪着头想想,前世我希望岑妙坚强起来,学习杀丧尸的本领,是对她指指点点,所以我该死。
今世,我虽然没有指指点点,但我不仅推了她一把,还不肯将玉佩给她,我的罪过简直更大了。
沈泽腾空而起,似乎想像上一世一样,一脚踏碎我的颅骨。
岑妙穿着一袭白裙,水汪汪的眼睛一会儿焦急地看看沈泽,一会儿焦急地看看我,手一会儿揪揪裙摆,一会儿揪揪裙带子。
看上去很忙,但又不知道在忙什么。
我甚至等了一会儿,都没等到她说出一句「不要」或者「住手」。
原剧情中,这一段展现的是沈泽实力护妻。
不管是非黑白对错,都毫不犹豫地站在岑妙这边的坚定。
是天下人捆绑在一块儿,也比不上岑妙一根头发丝的深情。
而下一段剧情,是岑妙发现沈泽真的杀了作为无辜人的我。在迟来的正义感加持下,她开始和沈泽闹别扭。
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最后再酿酿酱酱地和好。
我从始至终,都是促进他们感情升温的工具人。
沈泽云淡风轻,眼里带着下一秒就能杀死我的笃定。
好像小孩子对路边的蚂蚁拥有生杀大权那种笃定。
我抬起双手,两股水流自我手心源源不断地凝聚。
沈泽从面无表情,到不屑,转瞬变成了惊愕。
前世,岑妙的水异能涓涓如溪流,后来在岚玉的帮助下,岑妙的异能增强了力量,有了高压喷枪的实力,已经能在书评里被夸上一句「大女主」。
而此刻,沈泽眼看着我凝聚的水如同汪洋大海,浩瀚无边,没有尽头。
两股水流不断凝实,化成了山一样高大的两只大手,牢牢抓住沈泽的脚,分筋错骨地一扭——
「不要!住手!」
岑妙脸色煞白地哭喊出声,裙角在风中扬起,整个人都摇摇欲坠,任谁也不忍心拒绝她的请求。
「不要住手?好嘞!」我笑着应下,空中的大手将沈泽的腿直接咔嚓掰成两截,再裹挟着他如同火箭坠地般轰隆着地。
「啊!」岑妙哭得比岚玉祭天那天还要凄惨,她飞扑到沈泽身前,张开双臂,牢牢护住沈泽。
岑妙哭得泪眼婆娑,狼狈不堪,但依旧美得惊人。
她质问我:「鸢姐姐,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见道德审判对我无效,岑妙只好改口说:「你不要伤害泽哥哥,我愿意替他去死!」
丧尸王的身体素质强悍,刚刚百层楼那么高,都没有摔死沈泽。
他咳嗽着,从深坑中强撑起自己的上半身:「妙妙,不许你说这样的话!我怎么舍得你受到一点伤害。」
岑妙哭得更厉害了,泪水濡湿了眼睫毛,睁都睁不开,她哽咽着说:「不,泽哥哥,都是我的错,都是因为我……」
岑妙还想说什么,但我已经没耐心看这出甜宠剧了。
我认真地盯着岑妙,真心发问:「为什么你要说愿意替他去死?难道你不觉得,自己早就该死了吗?」
岑妙纯洁无瑕,岑妙天真无邪,岑妙什么都不知道。
但祸不及家人的前提,是惠不及家人。
岑妙的双手永远干净,她的裙摆永远洁白,她乖巧地与沈泽并肩坐在王座上,那些肮脏和血污离她好远好远。
但我睁开眼睛看看,那高入云端的高台下,累积的全是一具具无辜人的尸骨。
沈泽轻飘飘一句「宁负天下人也不负你」,天下人就得变成白骨供养她。
这样的岑妙,难道不该死吗?

-12-
但我还是没能杀掉沈泽。
在我的水流化作冰锥,砸向沈泽时,这方世界突然发生异变。
飞沙走石,山崩地裂,甚至降下了滚滚天雷,这方世界的世界意志用尽全力,只为阻止着我伤害男主。
管他金神银神,不能庇佑人民的就是邪神。
既是邪神阻我,那我便屠神。
我拎着沈泽,如同拎着小鸡仔般,以水作阶梯,一步一步踏入最高的云层。
月落三株树,日映九重天。
在层层白云雾霭的最深处,在苍穹的最中心,我终于踏上了九重天。
世界意志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宝相庄严地端坐莲台,洒下万千光芒。
它看上去,反而像一团甜到发腻、饱和度极高的草莓棉花糖,散发着浓稠甜腻到极致的臭味。
它身上无时无刻不在冒着粉ŧû₇色发光的泡泡。
【强烈推荐,这本甜度爆表!】
【好甜!太甜了!】
【可是你们不觉得主角三观有问题吗?】
【但是它甜啊!它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甜!】
它已经被污染了。
这不是真正的天道。
它是,甜宠天道。
忽然,我知道为何自己能够重生了。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读者开始反思这些主角最高贵的小说世界。
他们开始尝试脱离主角的视角,把自己代入那些被忽视,却组成了这个世界的配角和背景板——
有的是被天道深深憎恨的恶毒女配,有的是我这样无足轻重的炮灰。
虽然他们的声音还很微弱,无法与主流群体抗争,但至少,他们为我们争取到了重来一次的机会。
至少,我们在乎。

-13-
由于男女主都受到重创,先前的异象和天雷又耗费了甜宠天道太多能量,现在的它再阴暗扭曲,也只能释放出那些粉色的泡泡攻击我。
我一路用沈泽当盾牌,等杀到甜宠天道面前,才发现沈泽已经死去多时了。
「哦豁,」我有些幸灾乐祸,「triple kill!」
甜宠天道发出尖锐爆鸣:「啊啊啊啊啊!我的男主!男主没了!!」
突然,它又像突然想起来什么:「țŭ̀ₜ那……那女主呢,女主呢?」
它滩成一摊粉水,艰难地往下探头,在地面寻找岑妙的身影,却发现被它忽视在一边、没有任何自保能力的女主,早在阵阵战斗余波中死去了。
甜宠天道瑟缩成一团,我竟从它身上看到了人性化的恐惧。
它慌忙说:「别杀我,我让你做新的女主好不好?」
「我现在就改设定!是岑妙偷了你的玉佩,她是坏人,是恶毒女配。是她坏事做尽,嫉妒你,陷害你,见不得你好。她使手段,让方辞误会你,但是没关系!」甜宠天道越说越兴起,它分化出两只粉色触角,眉飞色舞地比画起来。
「那个方辞,完全配不上你,只不过是个 NPC 罢了,你暂时受些委屈,等到我给你写的新男主出现,一切都会变好了。男主最英俊、最富有、最强大,所有女人都爱男主,但男主只对你一个人心动,甜不甜!男主会永远站在你这边,不管是非对错,永远爱你,永远宠你,甜不甜!他还会帮你暴打渣男贱女,让你之前受的委屈十倍百倍地还回去,甜不甜?!」
我点点头:「这么多福利,看来你很爱你的女主呀。」
甜宠天道骄傲地昂起头,又吐出两个粉色泡泡:「那当然。我的女主只要保持漂亮善良,我就会奖励她一个完美男主来爱她。怎么样,你是不是很心动呀?」
说到这,甜宠天道有些挑剔地看了我一眼:「样貌平平,不够漂亮,身材壮硕,不够娇柔,性格……性格凶悍、勇猛、残忍!这个绝对不行,这种性格是绝对做不了女主的!不过没关系,你毕竟只是个 NPC 模板嘛。等我给你换上一身女主模板,包你立刻拥有倾国倾城的容颜和完美的身段,所有男人见到你都会走不动道的。那时候你也不用打打杀杀了,也不用辛苦修炼啦,一切……」
「一切都交给男主?」我接话。
「对!」见我如此上道,甜宠天道十分欣慰。
「那为什么不能男主保持善良美丽,而女主富有强大拥有一切呢?」我真诚地发问。
「这怎么行!简直是倒反天罡!倒反天罡!」甜宠天道语气一下子变得愤怒而急促,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大逆不道的话,它脱口而出,「只有我的男主强大了,他才能拥有选择的权利啊,要不然岂不是只能可怜兮兮地等着被女主选择了吗?」
「啊不……我的意思是……」甜宠天道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打补丁,「男主要探索那么多地图,和很多很多人打交道,要把自己训练得很强大,是很辛苦的。女主就轻松了,她们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什么责任都不用承担,所有污秽和肮脏的东西都被天然隔在她们的世界之外,难道她们还不够幸福吗?」
我指了指云端下方,被战斗余波劈到尸首都不完整的岑妙:「你真的觉得,你的女主很幸福吗?」
甜宠天道有些讪讪,还想再说些什么。突然,那团粉色棉花糖样的身躯拧成了麻花,大喊道:「啊啊啊啊!你别杀我!别杀……」
我用手比枪,模拟着砰了一声:「quadra kill!」
甜宠天道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声,饱和度高到刺眼的粉色逐渐褪去,露出最里面一团弱小的、透明的天道。
这才是这方世界的本源。
没有甜宠,没有末世,没有男女主。
但每个人都能努力做自己生活的主角。
番外 1
「penta kill!」
「god like!」
我酣畅淋漓地打完排位,丢开手机,深藏功与名。
窗外天朗气清,阳光正好。
我下楼跑步, 看到小学生们排成两排,在老师的带领下, 手拉着手回家。
路过小公园时,有情侣肩并肩耳鬓厮磨,有新手爸妈在逗弄小宝贝,还有老年人悠闲地看报纸、健身。
我来到一间便利店买水。
收银的店员雪肤花貌, 生得很漂亮,排在我前面结账的少年已经偷看她很多次了。
「啊,抢到了!」漂亮店员突然欢呼起来,似乎是抢到了偶像的演唱会, 可下一秒, 她的小脸又苦了下去,「这下又得吃土了。」
少年一听, 立刻买了店里最贵的蛋糕,结账了也不带走,脸涨得通红。
最终他也没敢说出一句话, 把蛋糕往店员怀里一塞,逃也似的走了。
演唱会上,我又遇到了漂亮店员。
她举着应援灯, 为偶像的精彩表演而欢呼, 为他诉说的幕后辛苦而唏嘘。
演唱会结束后,她心满意足地回家,偷偷为自己加油:「加油呀, 妙妙。我也要像偶像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啊!」
番外 2
教室里,一个学生神游天外,在脑海中大杀四方。
突然, 一颗小粉笔头砸中了他的额头。
「沈泽,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沈泽猛地抬头:「大胆, 谁敢偷袭本尊。」
周围的同学们都笑弯了腰。
沈泽看见班主任那张脸, 立刻自觉地立正站好, 保证自己下次再也不走神了。
转而又嬉皮笑脸地跟班主任套近乎:「这次不告诉我家长好不好啊,老班?」
番外 3
感受到昆仑山的巨大能量波动, 种花家的邻居们都捏紧了帕子,酸得不得了。
「阿西, 种花家到底得了什么宝贝, 科技一飞冲天, 这下我们怎么还追得上啊!」
「大统领,别跟种花家比了, 漂亮国都直接抱种花家大腿了,小日子勉强算抱上了小腿, 我们再不努力,连种花家的脚指甲都抱不到了啊思密达!」
昆仑山这边, 被连着玉佩一块儿上交给国家的岚玉, 此刻正享受着 007 的福报。
我受邀前来参观时, 曾经不可一世,张口闭口都是「吾」啊「尔」啊「蝼蚁」啊的岚玉正在勤勤恳恳地工作,眼神坚定得像要申请进步身份。
我想, 他应该很开心吧,毕竟劳动最光荣。
此刻的他为了全体人民而劳动,是他这个半神的荣幸。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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