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的女生向我求婚了

暗恋的女孩和我求婚了,她在逆光中向我缓缓走来,在我面前许下爱的誓言。
她不会知道我衣襟上别着的洁白玫瑰,是为了她。
闪光灯聚焦在我们身上时,我脑中只剩下王小波说的那句话:
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永恒开战时,你就是我的军旗。

-1-
我最讨厌下雨天。
浑浊的街道,拥挤的人群,连绵着的,看不到尽头的水泥灰的天空。
还有鞋底永远干不了的水渍印记。
一切的一切,都让人感到烦躁。
上午课题组的电话响个不停,下午要去见大学时的导师,有点数据需要我帮忙处理。
趁着午休的间隙,我一个人躲到公司一楼的储物间抽烟。
烟并不是个好东西,烟味冲过鼻腔的第一感觉不是享受,而是冲击。
不过这正是我需要的,它可以分散我的注意力,不让我去想一些无聊的过去。
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我情不自禁想象它们从前的样子。
会是雪吗?如果是下雪,该多好。
洁白的,没有一丝污垢的雪。
突然窗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灌木丛的叶子在动。
一只黑白相间的狸花猫从灌木丛中探出头来,两颊的肉像发酵过的面粉,圆鼓鼓。
真是好肥一只猫。
不知道是谁家丢的猫,这种体型,不大可能是流浪猫。
我正准备从窗户翻出去把它抓到储物间来躲雨,一个穿着背带裤的女生举着两把伞从远处的小路上飞奔而来。
这里有一个歧义,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把她右手拿的那把东西叫做伞,直径大概 30-40 厘米,是普通伞的八分之一大。
与其说是伞,更像一个玩具,我想不出来多高的人会用这么大的伞。
「八嘎,你又乱跑!下雨天了你没看到啊,给你伞你都不拿,坏孩子!」
女生一边骂一边毫不犹豫往灌木丛里钻,粉红的围巾被树枝挂住,她也全然不管,一心去抓猫,猫哪里会听她的话,雪白的身子在低矮的树丛中游刃有余。
故意逗女生玩一样。
我头一次知道原来猫也可以使坏,最初听到它名字的震惊也有所缓解。
叫它八嘎,确实也准确,不是空穴来风。
公司玻璃是单面,我能看见外面,外面的人却瞧不见我。
我将烟按灭,倚靠在墙上看外面的人和猫。
我想,女生大概率抓不到那只坏猫。
猫的尾巴不停左右摇摆,这代表它现在正陶醉于你追我赶的游戏,最好的办法是停下来,用食物引诱。
没有宠物可以拒绝食物。
我果然猜对了,女生追了十几分钟猫尾巴都没摸到,无奈决定放弃,气鼓鼓地站在草丛中间。
「八嘎,有本事你这辈子都别出来,也别吃我给你喂的猫粮!」
我听着她说的气话,没忍住笑出声来。
难道她以为猫听得懂人话吗?
和动物较真的后果大概是,伤敌负一千自损正八百。
我看着她艰难地从灌木丛中走出来,冬天的灌木丛都是干枝和黄叶,尖刺一样的树枝刺破她的羽绒服,露出里面雪白的天鹅绒。
我正以为她要放弃时,她从树上掰下一根长树枝,口袋里掏出一团毛线,再扯出几根羽绒服的羽绒,做了一根简易逗猫棒。
我被她的操作弄得哭笑不得,能这样做确实是我没办法想到的。
她高高地挥舞着逗猫棒,刻意弄出很大的声响,只见不到片刻,一个黑白相间的水桶唰地从角落飞出来,小爪子抓住摇晃的羽毛。
女生眼疾手快,抓住猫的后颈脖,拎小鸡一样地把吨位不明的猫咪拎到半空,手指点着猫头,毫不留情地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批评教育。
「真是翅膀硬了你,淋感冒了还得我花钱,真是一刻都不安生。」
「下次不许这样了,听到没八嘎?听到了就喵一声。「
「喵!」
「还算识相,给我把雨衣穿上,什么天了你不知道啊,你之前肯穿现在怎么不肯穿,坏猫咪。」
「喵呜!」
「呜什么呜,给我穿上。」
我终于看清楚小伞的构造,原来中间的支架被拆了,只留伞骨,四周系了宽带,简单做成宠物衣服的模样。
猫咪被迫穿上定制雨伞时,不情愿的眼角都要垂到地上,俩耳朵耷拉着,一脸苦瓜相。
但是女生却对猫咪这幅样子很满意,她又变回轻声细语的善良姐姐,温柔地对猫咪洗脑:
「八嘎,你这样子才好嘛,你带了雨伞,出去玩雨就淋不到你啦。还有啊,别的小猫咪看见你的雨伞一定最羡慕你。」
女生抱着猫的背影消失在雨中,我不知不觉,竟然在这里站了一个小时。
烟灰缸里是一支点燃又被熄灭的烟,今天中午,我一根烟都没抽完。

-2-
那个女生,原来是宣传部的黄甜甜。
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她的工牌在和八嘎的激烈斗争中掉了出来,被我发现。
工牌丢失,可大可小,补办的话也不算麻烦。我作为一个陌生同事,并没有一定要将工牌物归原主的义务。
而且我的时间很紧,也没有时间去送。
但我还是走到我最讨厌的雨中,把那块沾了枯叶和黄泥的工牌捡起。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是自然而然地,这么做了。
回到办公室后,我把工牌交给实习生,让他们有空就送到宣传部去,没空就算了。
新来没多久的实习生看着工牌,有些惊讶。
「这不是黄姐吗,怎么她的工牌怎么在你这里,林哥。」
「我不认识,随便捡的,你既然认识,就送过去吧,马上也到上班点了。「
没有工牌,进不了公司。
「好嘞,我这就送过去,黄姐肯定也急着要。」
想不到,叫自己猫为八嘎的人,还是个名人。
又是一天中午,按照以前,我应该会在办公室休息,睡会儿午觉。
并不是每个午休都会抽烟,一周大概三四次,只多不少。
可是,我鬼使神差地,又来到一楼储物间,来到那个窗前。
雨早就停了,阳光普照的草丛有了一两点新绿,四下静得厉害。
我心中升起淡薄如烟的期待,是期待人,还是期待猫,我自己也分不清楚。
或许都是。
我期待看到,我生命中缺失的,属于人的热闹。
我等了很久,得到的是和尾生一样的结局。
并没有人来,也没有猫跑。
我想我最近可能压力太大了,不然怎么会有孩子般幼稚的期待。
日子过去了许久,有天我照例站在窗前吞云吐雾。
浓烈的烟味布满我的口腔,抽得太狠,我剧烈咳嗽起来。
抬头,就看见八嘎站在窗户下仰头望着我。
几天没见,它又多长了几斤肉,小肚子摇摇欲坠,白色的毛发在太阳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像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它的眼睛闪闪发光,一脸审视地望着我,好像在问我在干什么。
我把烟熄灭,跨过窗户,蹲在它面前。
「你主人呢?」
我本想伸手去摸摸它的脑袋,但手伸到一半又退了回去。
猫咪对陌生的人会很警惕,我最好不要去打扰它。
出乎意料的是,八嘎自己摇着尾巴走到我脚边,绕着我的鞋子打转。
「喵!」
它叫得讨好,一脸开心。
我没忘上次它被套小伞的苦大仇深,对比现在的谄媚,不由得发笑。
诡计多端的小猫咪。

-3-
我开始网购一些猫粮和猫咪玩具。
办公室刘哥的老婆养猫,我向刘哥要了他们平时给猫咪用的物品链接。
刘哥开玩笑道:
「小林你要养猫?看不出来啊,不会是谈恋爱了吧。」
我摆头,说是只流浪猫。
刘哥说,都打算买猫咪用品了,不如直接把流浪猫抱回去养,比喂养更好。
我脑子里闪现过黄甜甜拿着两把伞在雨中追猫的模样,要是我把猫抱走了,她估计要和我拼命。
我不敢。
我敢做的,仅仅似乎隔着一扇窗户,远远地看着她。
一楼储物间成了我每天必去的地方。
我站在窗边,看猫也看人。
就像狐狸等待被小王子那样,期待的喜悦占据我的内心。
知道她一点会来,十二点我就会感觉到幸福。
储物间被我收拾开来,变成了八嘎的天下。
手抓板,猫粮,猫窝,玩具,什么都有。
但是尽管这样,八嘎还是不会久居,它每次就象征性地来一下,好像在对我表示它的重视。
你看,我都来了,赏脸吧。
和她的主人很像。
八嘎来我这里的频率久了,黄甜甜也知道它喜欢这个地方。
不过她的认知有错误,她以为八嘎喜欢这片草地,所以她每次都会蹲在地上冲草丛中大声叫八嘎的名字。
而八嘎,和我一起站在窗后,冷漠地看着黄甜甜焦急地找它。
它肯定是知道的,这点我很确信。
因为每次等到黄甜甜气急了要走了,它就会恰好从窗户缝隙溜下去,钻进草丛,假装才听到。
我偶尔也会教育教育它,不能这么坏心眼。
但它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从来也不听我的。
在这个不为人知的小角落,我们每天上演着相似的情景剧。
中午是时间都给了她们,我没有时间再抽烟。
也不适合再抽烟,有一次我才点上烟,八嘎就从猫爬架上一跃而下,给了我一掌。
不知不觉,我的烟就戒了。
又是一年冬天过去,不过因为有了八嘎陪着,今年冬季的雨天,好像并没有记忆中的难熬。
我没有像之前那样,讨厌每一个下雨天。

-4-
一扇窗户可以阻隔很多东西,比如阳光和雨水,比如泥土和灰尘。
比如我和黄甜甜。
她在窗外,我在窗内,仿佛置身两个世界。
公司的玻璃窗很大,我不主动打招呼,黄甜甜很难从外面知道里面有人。
在可耻的沉默中,我透过这扇窗户,窥探着阳光下的黄甜甜。
我知道了很多关于她的事情。
有些事从她和八嘎的对话中得知的,有些是在喧嚣的人群中分辨出的细枝末节。
只要是关于她的信息,我的大脑就会不自觉地去追踪,迫切地想要了解。
她最喜欢绿色,爱吃抹茶冰淇淋,她喜欢的歌星是周杰伦。
她性格很好,大家都很喜欢她,追她的男生很多,她一直单身。
有她在的地方,总是欢乐不停。
每次听到她的声音,总让我想起童年紧攥在手中的迎风转动的风车,只是看着,都觉得很美好。
等到我意识到喜欢她,已经是第二年的冬天。
我开始做一些出格的事情。
我开始学认真学做菜,开始用她喜欢的颜色打扮我的房子,按照她在社交平台说过的喜欢的元素。
我开始不受控制地幻想,以后和她在一起的模样。
这些很冒犯,我知道,但我没办法停止。
我也不再满足于仅仅是那扇窗的世界,制造了很多拙劣的擦肩而过。
或是食堂,或是走廊,或是公司旁边左拐南京路里她最爱去的奶茶店。
我希望她能够看到我,哪怕一次。
但她每次都只留给我一个背影,留下淡淡的柑橘香味。
只有一次,在奶茶店听到她旁边的朋友讨论我。
「那边有个帅哥!甜甜,去试试!」
她顺着朋友的手草草看了我一眼,在和她眼神对视的瞬间,我的灵魂仿佛被击中,唯有赤裸的心脏在不受控制地跳动。
「哎呀,我哪有哪个狗屎运,帅哥肯定早就有主了。」
她淡淡笑着,再也没回头。
玻璃窗上清楚地映出我狼狈的脸,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我不敢和她表白,正如我不敢推开那扇就在她面前的窗。
……
我的人生,一切都是混乱的。
在我出生的时候,我父亲刚上任,他给我取名清则,寓意水至清则无鱼,以此表明自己清廉为官的志向。
我的母亲给我讲述她和父亲的爱情故事,教我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
可惜这一切都没能维持多久,我的父亲入狱,我的母亲有了其他男人。
他们两个在我面前像野兽一样撕扯,红着眼睛要将彼此身上每一片血肉都咬下来。
这就是我青春的全部重点。
我开始习惯沉默,习惯孤独,习惯做和人群无关的很多事情。
我相信世上有爱,但我不相信爱在我身上发生。
我知道,承诺是不可信的,爱情也不可信。我不知道如何去爱,也不知道如何被爱,在需要动用情绪的时候,我会的只有沉默。
渐渐,冷酷好似成了我的标签之一,我无所谓,只要能减少被打扰的次数,他们说我什么我都无所谓。
那些追求者,看中的不是我的脸,就是我身上被人定义的虚名,她们永远想不到标签背后的我,是一个消极的个体。
如果她们知道我真实的面孔,还会喜欢我吗?
我原以为,我会一直这样下去。一直孤单,一直混沌,一直等待岁月将我归于尘土。
直到遇到黄甜甜。
她是属于很多人的光,只是她自己从未意识到。
她那么快乐,快乐得让人羡慕。
我最不该喜欢的人就是她,可是命运这么捉弄人,我只喜欢她。
喜欢无法控制,没有理由,野草似的在我心中恣意生长。
我以为我们的关系,只能到此为止,但是工位上突然出现的蛋糕,打破了这种平衡。

-5-
「林哥,黄姐送的蛋糕,你吃吗?」
「送你了。」我下意识回答。
工位上经常出现来路不明的东西,我从来不拿,退不回去的就让办公室的人分了。
「等等,你说的黄姐是谁?」
「宣传部的黄甜甜姐姐啊,刚送过来的,说是自己做的。」
实习生以为我不要,提过蛋糕,「那我现在就给黄姐送回去吧,她才走没多久。」
「别,放下吧。」
我拦住他,「我刚好饿了,待会儿吃。」
「林哥你不是不爱吃甜品的吗?」实习生挠头。
「我现在爱吃。」我把蛋糕放到桌子中间,「以后蛋糕留着,你别动。」
黄甜甜一连送了九十二天的蛋糕。
办公室的人都很喜欢她,说她幽默风趣,性格很好,让我答应人家算了。
我当然知道她很好。
她身上散发出的一点余光,都可以点亮我的整个世界。
当她跨越长长的走廊,提着小盒子走向我的工位时,我的整个人都浸透在幸福的池水中。
我不敢站在她面前,只能每次站在转角的楼道上远远地看她来了又走。
我害怕。
害怕她给我的一点喜欢,会轻易地收回。
爱情对她来说或许是调剂,对我来说却是深渊。
我一旦踏进去,就很难全身而退。
原来她和我之间隔着遥远的距离,我可以欺骗自己我们本就是属于不同的世界。
但现在,她跨越了鸿沟向我走来,我又怕她的降临只是蜻蜓点水般短暂。

-6-
刘哥告诉我,黄甜甜要在年会上和我求婚时,我以为我听错了。
我知道,我没有办法,再躲在我自己的世界。
因为我没办法拒绝她。
哪怕她在最热闹的人群中,做我之前最讨厌的事情。
我还是不可能,对她说一个不字。
我开始慌了,我什么都没有准备。
求婚的程序,需要穿的衣服,该说的话,我一无所知。
我找出孟宛初的联系方式,向她求救。她算是我的远房表姐,她妈妈的奶奶和我爸爸的爷爷是兄妹。
她结婚多年,早有经验。
孟宛初很惊讶,不敢相信我还会向人求婚。
我没告诉她,求婚并不是我。其实谁做求婚的那个人并不重要,不过世俗的眼光会默认被求婚的人才是感情中的掌控者。
公司的一些传闻,我不是没听到,我不可能一个一个去解释,只能行动证明。
我打算在黄甜甜求婚前,先她一步求婚。
孟宛初带我去买了西装,还去美容店做了皮肤管理。
她说,没有女孩子不喜欢干净健康的男生,让我一定注意锻炼,不能有啤酒肚。
她还说了,女孩子,最喜欢听话的男孩子,少说多做,诚实第一。
还有,一定不能对伴侣指手画脚,只能利诱,不能威逼。
我将她的建议一一写在手机备忘录。
我信她的话,她追人很有经验。
抽空回了一趟老家,去拿很久之前母亲给我的戒指。
我原以为这辈子都用不上。
钻戒有些大,我拿去店铺改小一点,应该刚好合适。
虽然没有亲手量过黄甜甜的手,她的中指看上去和我的小拇指差不多大,到时候如果不合适,再买就是。
年会的头一晚,我根本没睡觉。
我在担心,也在幸福。
我去花店买了一支初初绽放的白玫瑰,插在我的胸前。
白玫瑰的花语是:纯洁的爱。
不论黄甜甜是否明白,我都准备向她献祭我最纯洁的,唯一的爱。
所以当看到黄甜甜穿着一袭白裙出现在人群中时,我的心跳都快要静止。
这一刻,我的世界都在开花。
我们是那么有默契,那么般配,闪烁的会场我只看得见莞尔微笑的她。
我迫不及待,想要把戒指戴上她的指尖。
十分钟内我上了三次厕所,我很紧张,我对着镜子一遍遍重复我准备好的求婚誓言。
但是黄甜甜做事情总是喜欢出人意料,她在我面前单膝跪下时,我全身僵硬无法动弹。
发现她要摔倒,我才反应过来,稳稳接住她。
她和我的距离,只剩下五厘米,在她抬头的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情绪。
错愕、慌乱、尴尬,还有退缩。
没有爱。
无数次对着镜子练习誓言的我,是多么了解我想起她时眼中掩饰不住的感情。
她对我的喜欢,比我想的还要少。
可我并没有退路了,我也不想退。
手放进口袋,我本想问她要不要我的戒指。
由于太过紧张,说出来的话就变成了,戒指呢?
这句无意的话让她变得更无措,我猜,她并没有准备。
为了不让她难堪,我挽着她下了台。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不应该抱着她的,我应该冷下脸,像我之前做过千百次的那样,转身离去,放她自由。
可是我不想。
凭什么呢?凭什么,她一定不会爱上我。
我想赌一把,我和她提出来结婚登记的请求。
车开向我家时,我故意绕了好几圈。我在等她拒绝,留时间给她思考,一旦她有任何不愿意的倾向,我都会停车。
但她没有。
她没有拒绝,证明她愿意。
这种欣喜和快乐,没有办法用单薄的语言形容出来。
在初雪这天,我爱的人,她成了我的妻子。
我给她戴上冠以爱的意义的戒指,许下我人生唯一爱的誓言。

-7-
我一刻也没办法平静下来,拿到结婚证的第一时间,我就发了朋友圈。
我要让所有人知道,她有归属了,就是我。
黄甜甜问我晚上要怎么睡,我故意装作看不出她的轻微抗拒,反问她分居的理由。
她眉头微皱,眼睛转来转去,像只可爱的小松鼠。
我没忍住,上前吻了她。
一个简单的脸颊吻,让我整个人都变得轻飘飘。
心里在想更少儿不宜的事情,脸上控制不住地发红。
为了不让黄甜甜看出来,我以洗澡的名义逃走了。
又是一夜没睡。
黄甜甜就躺在我的旁边,她的每一次呼吸都清晰可闻。趁她睡着以后,我悄悄用食指勾住她的小拇指。
假装我们在牵手一样。
她没有同意之前,我是不会碰她的。
……
早上六点,黄甜甜还在睡,我换了衣服,去菜场买菜。
煮汤的时候,我系上围裙收拾有些凌乱的客厅。
她家勉强只能算整齐,厨房也几乎没用过。
不过还好,我都会。我有些庆幸她不会这些,我才可以有展示的机会。
只要能留住她,做什么都行。
她能给的爱,就是我最想要的馈赠。
做点家务,又算得了什么呢?
果然,黄甜甜起床时被我的勤劳感动到,她第一次主动亲了我。
还说我可爱。
从来没有人用可爱形容过我,我想,她应该是喜欢我的吧。
不然怎么会说我可爱呢?

-8-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起去上班,我很紧张,还有一丝小雀跃,跟害怕。
担心她会觉得我很粘人,高兴我可以正大光明宣布她是我的。
在公司,她挽着我的手臂,用傲娇的语气和她同事炫耀我:
「怎么样?我有点东西吧,嘿嘿。」
她还主动提出来,要见我朋友。
这让我受宠若惊,这表示她并非我想的不喜欢我,我又变得乐观起来。
最近天气很干燥,她的嘴巴总是起皮,我去哪里都带着保温杯,冬天了,要喝热水。
和朋友吃饭时看她说话说累了,我就把保温杯递过去。
惹得大家一整调笑。
她很认真地向我朋友询问关于我的大小事情。
其实她可以直接问我的,她问什么,我都会如实回答。
不过,看着她通过第三人关心我的样子,更让我真实地感受到我是被爱的。
在这个偌大的世界中,我不再是孤单一人。
我本就是一个无聊的人,没有什么故事,朋友讲的也都是一些很无聊的事情,我本就是一个无聊的人,没有什么故事。
但是因为她的笑容,这些事情好像也不是并无新意。
胸膛里好似有什么东西满得快要溢出来,我只知道笑。
真是傻子一样。
一时忍不住,多喝了两杯酒。
喝到了第三杯,她在桌底悄悄拽我的衣袖。
「你喝了酒,谁开车啊?少喝一点。」
「你开。」
我反手握住她的手,放到我的腿上搭着。
」好吧,撞了别找我赔钱。「她吐舌头。
「我的钱不就是你的钱。」
朋友不断起哄,说今天真是开了眼,非要我们讲恋爱经过。
他们中有些还单身,有些感情并不顺利。
不像我和她,两厢情悦,他们有嫉妒之心,我也完全能够理解。
吃完饭回家天还没黑,我坐在副驾驶,看着她紧张地握着方向盘。
「有些手生哈,你做好心理准备。」
「我准备好了。」
我歪躺在副驾驶,看她调座位,系安全带,打开车窗,还要翻下镜子看看自己的刘海儿。
搞不懂开车为什么要理刘海。
我原以为,她是让我做好速度慢的心理准备,但其实,她是让我做好开快的心理准备。
她根本在骗人,油门踩下瞬间我觉得我整个人都冲了出去。
一个小时的路程,她三十分钟就到了。
下车的时候她还和我保证:
「绝对没违章,我掐着点加速的。」
违章是没有违章,我快要吐了。
大概知道这些年她少开车的原因了。

-9-
我在沙发上缓了很久才回过神来。
她则是躲到房间里,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们虽然结婚了,但其实还不如一般恋人熟悉。
约会,牵手,亲吻,我们还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
对她,我有足够多的耐心。
我骗她冰箱没有菜,让她和我一起去超市。
果然,她并没有真的去检查冰箱到底有没有菜,而是直接同意。
换了件衣服,一身黑色皮夹克把她的好身材显露无疑,还特地涂上口红,配上墨镜后像极了老电影里的冷酷杀手。
美得让我不敢直视。
女为悦己者容,我找不出她化妆的其他理由,所以她真的是爱我的吧。
街上好多人都在看她,作为伴侣,我没有权利干涉她的穿衣爱好,但是我也有私心。
我不希望她被觊觎。
但她喜欢这样,我也没办法。
我啊,对她一点法子也没有。
在超市偶遇了孟宛初,她眼中的八卦之魂都要烧起来。
我用眼神示意她不要打扰我们,她装作没听到。
孟宛初说没吃晚饭,甜甜一下子上了她的勾,邀请她去我们家吃。
别以为我不知道,孟宛初有强迫症,晚上六点准点吃饭,现在已经七点半,她绝对在骗人。
一个人做饭很无聊,我不想让甜甜陪孟宛初,就让她进来帮我。
她倒好,和孟宛初一起来了。
我假装上厕所,发消息给孟宛初,让她没事儿早点回去。
她说,难道不想知道甜甜有多喜欢我吗,可以逗一逗她,看她会不会吃醋。
她真是不安好心,我没同意。
不喜欢在感情中刻意制造误会,如果她真的误会吃醋,我会解释。
孟宛初刻意支走甜甜,语重心长地和我说:
「你完了。」
「你不能粘她太紧了,我的林清则同志,控制欲太强,可不是好事。」
「我已经在克制了。」
完全不粘,我做不到。
「做个饭都要叫她一起,也不嫌挤得慌。」
我没说话,我就是不嫌挤,我就是想要时时刻刻看到她,我们是合法的夫妻,怎么不能在一起了?
「你不能光和个木头一样,叫她陪你吃饭逛超市,有什么用啊,要动脑子。」
孟宛初点点我的头。
「你要学会利用你的优势,比如,你的脸,多的我就不说了,你自己慢慢悟。」
等我们做好饭出来,客厅空无一人。
茶几上是甜甜留的纸条,说她朋友找她出去喝酒。
她走了。
孟宛初见状不对,饭都没吃,一溜烟儿跑了。
……
我打不通她的电话。
城市那么多酒吧,她会在哪里?
我怪自己太自私,凭什么要求她爱我必须和我爱她一样多呢,在超市我没有点明孟宛初的身份,其实也是想看她反应。
看她是不是在乎我,看她有没有吃醋。
我并没有我口中所言的大方坦荡,无所顾忌。
我的心眼呀,就针孔大小,容纳不下太多东西。
装一个黄甜甜,刚好。
我照着地图,对着附近比较出名的酒吧一家一家地找。
她没开车出去,应该走不远。
终于,我在一家清吧看到了她的身影。
她一个人坐在卡座上,面前摆满了酒,眼睛都认不清面前的酒杯了,还要继续喝。
哪来的朋友,就她一个人。
我很生气,生她的气,也生我自己的气。
生气她为什么不联系我,生气我自己没有及时发现她情绪的异常。

-10-
忍住情绪将她抱起,她却一把将我推开,说酒还没喝完。
真的想问问她,酒就这么好喝?
好喝到醉成这幅倒霉倭瓜样了都要喝完。
我一口气把她的酒全部喝干净,拽着她的手走出了酒吧。
坐在代驾开的车上,我恢复从前的沉默。
拉着她的手一直没放,想要她可以主动和我解释,为什么骗我和朋友出去,其实是一个人。
但她闭着眼睛往后靠在座椅靠背上,好像睡着了。
有时候,我真恨她像个木头。
为什么她对一切就可以这么洒脱,这么拿得起放得下。
剩我自己像个傻瓜般,斟酌她的一言一行。
人果然是贪心的,没在一起时,我觉得能看到她就是幸福,在一起后,她的每一次不在乎都让我感觉到失望。
只要她爱我,我做什么都行,只要她要求,我都可以改变。
但她什么都不说,她给我的自由宛如枷锁。
我明白了什么叫做欲哭无泪,爱对我来说,幸福也痛苦。
因爱而幸福,因不爱而痛苦。
脑海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中学时看过的一首诗:
晨光中
你那么不真实地站着
像个字母
我不是走近
就是走开
……
正如狐狸哀求小王子驯养它一样,我向黄甜甜请求她能爱我。
学不会爱情中你来我往的算计,不想编造谎言或是利用优势来逼迫她爱我。
我只能求她。
以最低的姿态求她,求她爱我,求她不要离开。
我居然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到今晚过后我就可能失去她,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下来。
我把头埋在她的脖子,不让她看到我痛哭流涕的可怜模样。
不想让她可怜我,我不需要。
我的手紧紧抱着她的腰,生怕她会离开。
如果她要离开,我不会阻拦,但是能不能,不要是今晚。
我的情绪决堤,没办法控制不了自己。
我说了很多胡话,乱七八糟,自己都愧于重复。
我甚至,请求她抚摸我。
还恬不知耻的,问她要不要占有我。
她答应了。
她用她柔软的唇,轻吻在我的额头,闭上眼睛时,我看见她颤抖的睫毛就在我面前。
她一只手不容拒绝地抬起我的下巴,我仰着头和她接吻。
这是我梦里都不敢轻易想象的事情。
我喜欢看她沉醉的样子,仿佛我是她求生的解药。
我们拥倒在沙发上,我的白衬衫都是她残留的唇印。
我愉悦地看着她低头认真一粒一粒解我衬衫的扣子。
客厅的灯没有开,屋外城市余光照进来,细碎的光斑点缀在她的侧脸。
我想,美梦成真也不过如此。
她嗲里嗲气地抱着我,不停喊着我的名字,像抱熊一样抱着我,说我好暖和。
我一下也不敢动。
亲密之后,她的本性也逐渐显露出来,十分霸道,我毫无人权可言。
不依着她,怎么办呢?
她撒娇耍宝样子,活脱脱一个无赖。
我最拿无赖没办法了。
她的有些奇怪行为,我都能理解,就是有一点想不明白。
她总喜欢叫我老婆。
一开始我还以为她叫错了,可是接二连三地总叫我老婆,我就知道她的故意这么叫的。
我去问她原因,现在对于我们两个来说,没什么不可以问的。
她给的答案是,因为我被欺负的时候眼泪汪汪的,像只小兔子。
但是这和叫我老婆有什么必要联系吗?
我还是想不通。

-11-
和她在一起后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快乐到我经常会担心这一切是不是梦。
我们每天一起上下班,一起吃饭,晚上我会牵着她的手去公园散步。
她不许我叫她甜甜,因为不够霸气,但她自己却总给我取一些「乖乖」「宝贝」这样让我耳朵通红的昵称。
她和我出去,偶尔还会打扮得特别贵气。她说,这叫人生赢家装扮,这样大家上的人看到她和我,就会觉得:
「这个女的,有点东西。」
她从来也不会掩饰,对我的喜欢。下班路上抓只蚊子都要扣在手心拿回来给我看,说多么歹毒的蚊子,这么大胃口。
我们还一起把八嘎接回了家。
原来八嘎之所以流浪,不是甜甜没收养,是它自己不肯。
甜甜说她把第一次把八嘎接回家后,八嘎绕着它家转一圈,很不屑地走了出去。
她很生气,就给八嘎取名为八嘎。
或许是年纪大了,八嘎这回没有反抗,自己走到沙发上蜷缩起来睡觉,完全一副主人的样子。
「它肯定是看你帅才愿意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甜甜咬牙切齿地说道。
「怎么可能呢。」我失笑,「猫又不是人,还会美丑吗。」
「你不懂,有次我带它去打针,一路上只要碰到帅哥它的眼睛就和手电筒一样亮,好色的小猫咪。」
想起我第一次和八嘎见面时,好像也是它主动凑上来。
沙发上的八嘎把大脑袋换了个方向,继续睡觉。
我是之后才知道她求婚的真正目的,她喝醉后无意之间说出来的,我真的很生气。
从来没这么生气过。
我假意说起她没送我戒指的事情,在书房冷静了好几天。
我不是在怪她,我只是一时间没办法接受事实。
被偏爱的人总是有恃无恐,现在我也被她爱着,偶尔耍一下脾气,也无关紧要。
现在我比以前有底气多了。
过几天我的书桌上放了一大叠信封,我以为是她写的检讨,打开看,封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大字:情书。
情书的内容都很肉麻无厘头。
什么「遇上一个人要一分钟的时间,喜欢一个人只需一个小时,爱上一个人要一天,可是我忘记你要用上一生。「
「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认识你,而最大的不幸就是不能拥有你,也许你会遇到深爱的人,可是遇不到第二个人心像我这样爱你。」
「你的微笑,曾经慌乱了我的年华,你的疼痛,曾经忧伤了我的流年,你的思念,曾经美好了我的经年,你的眷恋,曾经灿烂了我无数的日日夜夜…..」
这都什么和什么,一眼就看出来是网上抄的。
我猜出来她是抄的,但我没想到整整十封,都是抄的。
亏得我还一个字一个字地去看,没一封带有个人感情色彩。
你说她真诚,她又都是抄的,你说她敷衍,她十封还都是手写的。
纸张还飘着北京方便面调料的味道。
真的是。
公司的人都说我最近变得爱笑了,我自己倒没感觉。
有这样一个老婆在身边,我想伤心都没机会。
看着她,我的嘴角就不自觉扬起。
被爱,真的很幸运。

-12-
黄甜甜番外 1
我和公司最帅的男生表白了,他说好,我却想死。
因为,我根本不喜欢他。
我追他,我装的。
可是他问我要戒指,怎么办?
我终于决定,和林清则表白了。
在一个万里无云的下午,我捧着玫瑰在他面前单膝跪下,深情款款地求他嫁给我……
不,是娶了我。
周围欢呼不断,掌声雷动,我在心中猜想他到底要等几秒钟拒绝我。
之前拒绝别人最快的记录是三秒。
我笑得像朵开过头的向日葵,准备接受我早就心知肚明的答案。
他能答应我?
不可能的。
我这个癞蛤蟆,还不够格吃他这块天鹅肉。
但是我万万没想到,林清则答应了。
他不但接过了玫瑰花,还伸出手问我
戒指呢?
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林清则怎么会答应呢?我真的想不通。
众所周知,我是一名不婚无恋单身人士。凡人到了法定婚龄后,仿佛不结婚不恋爱就是一种罪过。
眼看着我要二十七八了还没有男朋友,我妈恨不得把我绑了直接丢进民政局,方便蹲守对象好随时登记。
为了不再被逼婚,我给自己量身定制了一个角色:被情所伤抑郁失恋女。
电视剧常年安全单身的,都是这种人。
悲情,首先先要有情人。
其次,要够悲。
最后,要够 丢人。
林清则毫无疑问,是我知道的人中最优选的白天鹅。
高考状元,名校毕业,技术大牛,浓眉大眼,八块腹肌。
最最最最最主要的是,是被表白成功率为零的优秀选手。
这不正合我意。
为了最终计划成功,我做足了情感铺垫。
我要让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看上林清则了。
又不是真的追,做做样子,别人知道了就行。
林清则部门和我隔着好几层楼,连着三个月,我每天中午都会去给他送蛋糕。
对外我都是宣称蛋糕是我亲手做的,其实就是我家楼下蛋糕店买的,晚上去买三送一,划算得很。
经常能看到他桌子上放的别的追求者送的礼物,可见他在公司的欢迎程度。
他们说他从不接受别人送的东西,办公室的小陈就目睹他把别人礼物还回去的场景。
形容他正直得像投胎的包青天。
我每次都是跑着去送蛋糕,怕被他逮住不让我继续送就完球了。
求婚的良辰吉日我早就看好了,就在公司的年会上。
我临时把表白换成了求婚,表白哪有求婚带劲啊,我还斥巨资买了一束玫瑰花。
玫瑰花可真漂亮,捧在手中沉甸甸的,等求婚结束了放回家插着,不算浪费。
我求婚这件事,我们办公室的都知道,是我告诉他们的。
办公室小陈很担心我,怪我,演得太投入,让她误以为我真的对林清则情根深种,难以自拔。
她包里带了一整袋抽纸,说给失恋后的我预备着。
我脸上故作担忧强颜欢笑,心中却暗喜等待着被美美拒绝。
年会当天果然一如既往地人山人海,我穿着一席白色贴身长裙,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倚靠在沙发上喝冰镇雪碧。
年会主持人是我朋友,我已经提前说好让她在表演最后给我预留舞台,好让我发挥。
直至年会当天,我才看到林清则真实的正脸。
他一席黑色西装,笔挺得像是从二次元漫画走出来的一样,鼻梁的阴影投在完美的脸颊上,只对视一秒就能感觉到耳朵在发烧。
终于,节目一个个落幕,场内闪光灯灭,我抱起地上的玫瑰花,深吸一口气。
说不紧张是假的,听到主持人念到我的名字,我魂魄直接游离天外,机械似的走上舞台。
闪光灯哗地直射过来,好刺眼,我正抬手想把光挡住,却有人先我一步遮住。
林清则也上来了。
我才发现,他领口还别着一朵白玫瑰。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主持人拿着话筒在旁边看着我俩。
现场大概沉默了一分钟。
或许是玫瑰太红,灯太凉,眼前的人一席黑色西装,太像真的婚礼装扮。
我也哽住了。
「……」
才张嘴,主持人就很有眼色地把话筒凑到我嘴边。
脑子是让我先说话,身体告诉我要求婚,手上抱着玫瑰,还没当应过来,我自己莫名其妙地单膝跪了下去。
很显然,林清则也被我的胆大妄为给惊到,他瞳孔里全是难以置信的诧异。
我勾起嘴角,邪魅一笑,用所有人都听得到的声音大声地对着话筒喊道:
「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林清则点头说好的瞬间,我天都塌了。
后面听到他要戒指,又是一个晴天霹雳。
戒指?我根本就不是真的求婚怎么会有戒指?
我只好装模作样地低头掏口袋。
哈哈,我穿的裙子,没口袋。
这下子我真的是想哭了,当然,我的眼泪,顺应着内心流出来。
主持人在旁边激烈鼓掌,替我发言道:
看看,女主角都激动得说不出来话了,让我们为她鼓掌!
鼓个屁啊,我服了。
「回,回家给,好不?」
我半跪在地上和林清则讨价还价,他弯腰扶着我的手臂,眼神像火炬一样炭烤我不安的内心。
「好。」
还好,林清则答应了。
他真的很好说话,我表白也答应,求婚也答应,给戒指也答应。
到底是谁在传他不好讲话啊,好讲话到我想创死自己的地步。
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们俩在全公司的热烈欢呼声中携手走下舞台。
脑子完全没办法独立思考,我想要是我敢出门告诉林清则真相,他会起杀心。
出公司后我被冻个激灵,外面下雪了。
林清则不愧是高质量帅哥,马上他的西装就披到我身上。
我正想推脱,就看到他从不知道什么时候提在手上的袋子中拿出一件羽绒服。
他把玫瑰塞到我手中,我原以为他是为了腾手穿衣服,但是他穿到一半突然伸手揽住我的腰,一把把我拉进他的怀里。
还有他的羽绒服中。
两人穿一件羽绒服,这下真的偶像剧了。
我还是第一次被男人抱,真实的,宽广的,冒着橘子香味的怀抱。
「你用的什么香水?「我问他。
「我不用香水,是洗衣液的味道。」
林清则说着就凑到我的脖子,温热的呼吸打在我的 耳垂,他问:
「你用的什么香水,也很好闻。」
要命,他低头靠近的样子真的好迷人。
「宝宝霜。」
冬天,保湿还得靠宝宝霜。
「我们现在去哪儿?「他一直拥着我走,可是我都没告诉他我家在哪。
「我家。」
「去你家干嘛?「我摸不着头脑。
「拿户口本。」
「再说一遍,拿什么?」
「登记。「林清则皱着眉头,很不满意我吃惊的反应。
「你和我求婚了,没忘吧?」
我点点头。
「我答应了,所以我们待会儿去领证。」

我疯了,真的。
没开玩笑,我真的和林清则领证了。
我先陪他去他家拿的户口本,然后他陪我去我家拿户口本。
坐他车去民政局的路上,我都要把我的嘴唇子给咬烂了。
说实话,我会死,不说实话,我也会死。
反正就是一个铁定的事实,我今天是死定了,区别就在于,我是以已婚的身份死去还是未婚的身份死去。
正当我准备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时,林清则把车停在了路边。
「我……」
「我……」
我们俩同时开口,为了表示尊敬,我示意让他先说。
林清则从上衣口袋掏出一个小盒子,然后在我面前,打开了它。
一枚超级大钻戒差点闪瞎我的眼,戒心还是粉水晶,有我小指甲盖那么大一颗。
这辈子没看过这么贵重的玩意儿,今天真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
「这是我妈给我的戒指,让我给她以后的儿媳妇。今天你向我求婚,我的确很意外,但是也很感动。」
「婚姻是人生大事,我也是经过仔细思考后决定答应。也许我没有你喜欢我那么多,但我可以保证,在今后的每一天,都会学着更喜欢你。」
「我没有感情经历,这是我第一次勇敢,如果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希望你可以直说,毕竟我们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又哭了,被吓哭的。
他都说成这样了,我怎么敢把内心话告诉他。
「哭什么?「林清则笑得温柔,抬手替我拭泪。
「……」
我有罪啊!
林清则把大钻戒戴进我的中指,他妈的大小居然刚刚好,像是为我量身定做一般。
戴完戒指后他并没有松开我的手,而是用大拇指轻轻摩挲我的指尖,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柔情和眷恋。
他好像,有点喜欢我。
毫不意外,领证回家后我的手机直接爆炸。
连十年没发过消息的隔壁班的同学的弟弟都来夸我牛,能拿下如此极品。
公司所有大群小群论坛直接沸腾,朋友圈全是我各种角度的求婚现场视频,底下的评论打得热火朝天。
母亲大人更是激烈,微信视频和手机电话双开花,全都 99+。
我鼓足勇气,给妈妈回电话。
我妈说我疯了,翅膀硬了,要飞出外太空,居然敢偷偷结婚,看我回去她不扒了我的皮。
我骗她说我就告了白,没结婚。
她说别人朋友圈都传开了我的结婚证,让我休想骗她。
朋友圈?
我屁滚尿流地爬去朋友圈看,果然看到同事转发的林清则的朋友圈,上面赫然是我和他新鲜出炉的结婚证照片,文案是:等待终有结果,感谢大家祝福。
这话说的,像是他和我求婚似的。
林清则直接住到了我家,就在领证当晚。
我有表示出缓一缓的意图,他反问我:
「难道结婚一开始就要分居两地吗?」
林清则可怕的脑补能力再度上身,他以为我在害羞,于是半蹲在我面前,给了我一个猝不及防的脸颊吻。
我还没回过神儿,他自己脸红得赛猴屁股。
他害羞了,我反而逐渐理直气壮起来。
就,很微妙地占足上风。
或许我内心就是一个恶魔,我状似无意地问他,「今晚,你睡床左边还是右边啊?」
林清则立马慌不择路地逃到厕所去了,喊着他要洗澡。
这帅哥,有点意思哈。
我起来的时候林清则都做好了早餐,正弯腰辛勤地帮我的小客厅拖地。
他穿着白色的针织毛衣,头上几缕呆毛竖起,见我起来还朝我歪头一笑。
看起来特别像一只求人蹂躏的可爱毛茸茸萨摩耶。
好可爱,好清纯,好想咬一口。
我一时发了疯,真的跳到他面前,踮脚咬了他下巴一口。
他反应后,脸一下从苹果变成烂番茄,里里外外都冒热气。
他真的好可爱。
我在公司大群加了林清则微信,问他有没有空,我们一起请他朋友吃个饭。
虽然我长得不错,人品也满分,可是这还是不合常理啊,我不就是给他送了几个月蛋糕吗,不至于感动到答应我的求婚吧。
所以我猜测,其中是不是另有隐情,什么心中另有所爱,为了怄气啊,或者我和他白月光长得像,莞莞类卿。
总之,我需要第三人的陈述来丰满林清则的人物形象。
去吃饭之前我还有点怕人太多,到了之后发现还好,就六七个,我一进门就争前恐后喊我嫂子。
林清则半搂着我在主位坐下,把菜单拿到我面前让我点菜,又随即倒了一杯水到保温杯递给我。
他的朋友见后一阵起哄,笑林清则老房子真是老房子着火。
谈话间我知道了一个让我无法接受的事情,林清则真的没有谈过恋爱。
林清则也不说话,就在我旁边拉着我的手傻笑,他在席上喝了几杯啤酒,整个人有些慵懒地靠在椅背上。
眼神却是一刻都不离我。
这可怎么办,愁人。
我决定,要做一个坏女人。
对于如何做一个坏女人,我并不精通。
回家后我打开了某乎高赞第一条。
回答的标题叫做:如何做好一个坏女人。
一,穿得要像坏女人,坏女人必须有一件皮夹克,穿一身黑。
Ok!
明天就开始穿黑夹克。
二,坏女人从不看伴侣手机,看到美女会说,「哟,这么漂亮,我喜欢。」
对对对,我就这样,这点不用学。
三,坏女人从不放弃接触更帅更有趣的男人。
啊对对对,我也是,这点也跳过。
四,坏女人出门从不报备,来去如风。
这点更不用学,我一向如此。
帖子看完,我坐在床头沉默着思考了许久。
我都不知道,原来我变成坏女人,只需要穿上皮夹克。
就这么简单。
穿了皮夹克,墨镜也不能少。
「走吧,去超市。」
我扬起高傲的头颅对林清则说。
「你确定要戴墨镜?」林清则指了指窗外乌漆麻黑的夜空,「天黑很久了。」
我头也不回地换鞋,走得风情万种。
「你不懂,这叫 fashion。」
才进超市没多久,就有人叫住了林清则。
「清则。「
我回头,看到一个无敌大美女:
鹅蛋脸,大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垂到半镂空的白皙腰际。
「这是我的妻子,黄甜甜。甜甜,这是我以前的邻居,孟宛初。」
「你好。」
孟宛初手被我控制着,余光却控制不住在看林清则。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林清则怎么可能感情空白,这不,青梅竹马就出现了。
我在墨镜底下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林清则,怎么这么好的女人在他身边,怎么不懂得珍惜呢。
不行,我得撮合撮合。
最爱看一些天造地设,帅哥配美女的搭配。
「那个,打扰一下。」
我摘下墨镜,风情万种地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完美甩头,胳膊肘撑在货架上,用毕生最温柔的语气邀请孟宛初。
「不知道美女有没有空,去我家坐坐?」
……
「进来帮我择菜。」
林清则从厨房探出半个头嘲客厅喊。
「他在叫谁啊?」我问孟宛初。
「不知道呀。」孟宛初摇头。
「那怎么办呢?「我自言自语道:「那我们就一起去吧。「
我们俩拉着小手走进厨房。
「你们怎么都来了,算了,来了都别闲着,帮我择菜。」
林清则说着好像让我们一起择菜,但是一大包菜就塞到我一个人的怀里,重死。
「就知道压榨我。」
我万分不满地小声嘟囔。
「要不你去客厅歇歇,这里有我就好。」
善良的孟宛初识破我大菜不识一根的真相,好心提醒。
我真是求之不得。
厨房里时不时传来交谈声,我只恨当初买房子没有在厨房装摄像头。
窗外的月亮晃得耀眼,我打开日历,今天是农历十五。
难怪月亮这么亮,这么圆。
这样好的夜晚,这么美的月色,我留在这里,属实是有些多余。
我留下纸条后,潇洒地离开了家门。
走在荒无人烟的大街上,心中升起淡淡的懊悔,如果当初林清则问我住哪里时,我说他家就好了。
现在也不至于沦落到没有地方去。
冬天的风吹得人神清气爽,半梦半醒中好似要被这季节的诗意给灌醉。
好吧,好吧,天气这么好,就破例一次,去酒吧喝喝小酒。
喝着小酒看美人,不失为人生一大乐趣。
我高兴过了头,喝着喝着,就感觉到帅哥们在我眼前跳刘畊宏。
灯也在转,我伸手去抓,想把灯拽下来丢到垃圾桶。
灯没抓到,只抓到了一只怒气冲冲的我老公。
能感觉到林清则靠近后,我周围闷热的空气都凉了几个度。他的眼神比激光还要烫,堵在我面前。
我眼睛闭着,心却不自觉发虚。
奇怪,我有什么好心虚的。
「回家。」
林清则把他的大衣脱下盖在我身上,手穿过我的膝盖,正想把我抱起。
「我把酒喝完再走。」
手还没碰到酒杯,被一只冰冷的大手团团包住,林清则端起我的酒杯,一饮而尽。
我睁开眼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彩色的光束穿过层层人群染透他凌乱的发,黑暗中的他更像一张完美剪影,只是上下滑动的喉结出卖了他,将他打回真实世界。
血一样红的液体流过微微鼓起的青筋和锁骨,脏了白衬衫的一角。
我从未像此刻这样清晰地意识到,他是一个荷尔蒙爆棚的男人。
手被林清则紧紧攥着,我稍微挣脱,就会换回更紧的禁锢。
林清则一句话都没说,责怪,质问,都没有,他沉默地看着窗外不断变换的风景,没看我。
家中黑暗一片,孟宛初并不在。空气中还留存着淡淡的玉米香味,那是林清则炖的排骨玉米。
林清则松了手,我转身,准备迎接我们的第一轮争吵。
迎接我的是一个凶狠的,葡萄味的吻。
林清则疯了,这是我脑中唯一的想法。
我正准备给他一巴掌,让他好好清醒时,他松开了我,把大脑袋放在我瘦弱的双肩,双手牢牢抱住我。
就,很突然。
「你不要吃醋,好不好?」
他像小狗一样在我的脖子上动来动去。
「我和她没什么,她早就结婚了。」
好小子,那你怎么不早说。
「我……我只是想让你吃一点点醋。」
「对不起。」
他哭了,哭湿了我一整个肩膀。
边哭边控诉我的绝情。
「你都不看我的。」
「是不是得到了,就不珍惜了。」
「戒指也没有给我,都是骗我的。」
「你真是一个坏女人,坏女人,坏女人……」
说着说着,他还在咬了我一口。
「你就不能,喜欢我久一点吗。」
「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一切。」
「孟宛初说我蠢,不会诱惑你。」
「你告诉我,我要怎么诱惑你,你才会一直一直喜欢我?」
林清则双手托着我的脸,额头贴在我的额头上,我世界只剩下他通红的眼睛和湿润的睫毛。
其他什么都看不见。
林清则拉过我的手,放到衬衫下。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今晚这个老婆我是当定了,我是颜狗,我承认。
天王老子来了,我也是他老婆。
「老婆,我最喜欢你啦。」
我一个原地弹射,飞到林清则的怀里。
「今晚,你做我的老婆,好不好?」
林清则用行动告诉我他到底有多愿意。
窗外天空泛白,云雾缭绕,我抱着暖呼呼的林清则,和千年前不早朝的君王感同身受。
原来有美人,是这么个乐事。
妙哉,妙哉。
林清则也没睡,本性暴露无疑,双面胶一样粘着我。
为了美色,我勉强接受了,林清则是我老婆的事实。
试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还真不赖。
睁开眼睛就有做好的现成的饭菜,家务一概不用我管,晚上还可以暖被窝,要是他能生孩子,就更好了。
就要男妈妈,就要男妈妈。
(扭曲)(阴暗地爬行)(扭曲着阴暗地爬行)
就是有一点,他死也不肯说出,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嘴巴上了锁一样,非要我承认是我先喜欢的他。
哦,他知道我没买戒指后和我冷战了一周,虽然饭和家务照做,但是就是不和我说话。
在公司里我抬手叫他老婆,他脸红得和个开水瓶一样,冒着气走了。
最后是我送他十封手写情书,这事儿才算完。
不过很快被他发现我情书是网上抄的,我一个字没改,又被冷战三天。
我啊,真是被他吃得死死的。
可恶 !(死死紧握的不服输的拳头)
虽然偶尔很烦恼,但我最爱,我的老婆啦!
嘿嘿!

-13-
黄甜甜番外 2
许清则的头发留到脖子长度,我才敢带他回家见我妈。
他问我原因,我意味深长地朝他笑了一下,把他带进理发店烫了郭富城头。
又带他去古着市场,挑了一身复古西装。
别说,穿上真像那么回事儿。
有那味儿了。
林清则显然不是很适应这样引人注目的打扮,他总想脱掉驼色灯芯绒外套。
但每次都被我精准捕捉到,并及时制止。
他不敢怒也不敢言。
「这样去见叔叔阿姨会不会太夸张,不够正式。」
他问我。
我爸的想法我不知道,我妈肯定不会。
不怕我妈太冷淡,就怕我妈太热情。
敲家里门时我耍了个心眼,让林清则站我面前。
门开了,拿着鸡毛掸子的我妈怒气冲冲地站在门后。
她看着门口的林清则,眼珠子变戏法似的变大变小,还拿手使劲揉眼睛。
我从林清则背后探头,把我的脸露出来。
「妈,是我,你宝贝女儿。」
「这你女婿林清则,帅不?」
我妈粗暴地把我从林清则身后拽走,食指点在我额头,咬牙切齿地批评我。
「你这倒霉孩子,和郭富城儿子谈恋爱怎么不早说!你妈我是这种不让你追星的人吗?」
「就是说妈,有没有一种可能,郭富城的儿子姓郭不姓许。」
我妈花了一分钟接受她的亲家不可能是郭富城的现实。
「我说你别为难孩子了,她结婚有自己的理由,你……」
我爸系着围裙,手拿着锅铲从厨房走出。
看到门口酷似郭富城的林清则,他愣住了。
我打死也没想到,餐桌上笑脸相迎的会是我妈,沉默不语的竟是我爸。
林清则僵硬得像是刚习惯身体的机器人,我在旁边幸灾乐祸。
居然没人骂我,哈哈哈哈。
半夜睡得正酣,林清则把我推醒。
「你爸是不是不喜欢我?」
「没有的事。」
我闭着眼睛抱住他,把头埋进他暖乎乎的胸膛。
「我不会喝酒,你爸是不是生气了?」
「怎么会呢?」
「要是叔叔不同意你嫁给我怎么办?」
「那就偷偷嫁。」
我的手悄悄摸上了他的。
「你认真点。「林清则抓住我不安分的手。
「你在餐桌上叫他爸,他反驳了吗?」
林清则摇摇头。
「那不就得了,你以为我爸喜欢到处当爸啊。」
林清则一听,高兴了,松开我的手放回原处。
傻样。
(全文完)
作者:无情哈拉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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