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凌霜月是望仙楼的双花魁,一个娇媚,一个清冷。
不是我说,我俩之所以关系好,全靠她好到发光,而我傻得冒泡。
-1-
调教过无数姑娘的方妈妈在我和凌霜月两个人身上最下功夫,也最受挫败。
她本来想把凌霜月教成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结果养出来个乐善好施的小傻瓜。
她本来想把我教成一个风情万种、勾魂夺魄的狐媚子,结果养出来个吃啥没够的二愣子。
作为欢场经营的佼佼者,方妈妈眼光长远,很早就明白了我们这个行业多元化审美的重要性,所以有意把我们两个往相反的方向培养。
凌霜月学琴棋书画,我就学吹拉弹唱;她学诗词歌赋,我学水袖舞曲;她勤学美人落泪、梨花带雨的楚楚动人,我苦练柔情媚态、婀娜多姿的魅惑横生。
只是……效果不太显著。
凌霜月学琴,一首入阵曲精妙绝伦,直听得人热血沸腾,恨不得当场结拜,歃血为盟!
再配合上我的剑舞,那叫一个逼人胆寒。她弹的每一个音节,我踩的每一个鼓点,都是那么坚定有力,好似下一秒就要取看客狗命!
眼看技术层面行不通,方妈妈就决定使用心理战,教凌霜月装可怜、扮委屈,欲擒故纵。
然而小姑娘开口,活像个读了几十年书的酸秀才:「人生在世,但求直抒胸臆,怎能畏畏缩缩、吞吞吐吐,为人所不齿?」
转而方妈妈又教我如何暗送秋波、拿捏人心、予取予求,我比凌霜月听话,学得有模有样:「公子可来了,叫奴家好等。公子请……嗝~」
一个长嗝把所有人都打沉默了。我:「抱一丝儿啊,抱一丝儿,都怪今天的饭太香了。」
方妈妈对我比凌霜月宽容些:「你要不是有这张脸,想吃这碗饭得饿死。不过做这一行的,只要脸蛋儿漂亮,蠢点倒是有好处。」
我顺着杆子往上爬地拍马屁,嘿嘿笑:「妈妈你又夸我了。妈妈待我们真好,方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方妈妈牙根儿都快咬碎了,低头扯着帕子:「那也不能太蠢呐!」
其实我说的话不全是恭维,就我们俩这德行的,但凡换个楼子里待着,早不知被别的老鸨生吞活剥多少次了。
如果说我要做青楼里最无用但漂亮的花魁,那么凌霜月就是要做这青楼里最大的圣人,没有贬义的那种。
她几乎对每个人都秉持最大的宽容和慈悲,明明自己已经沦落风尘,却总觉得世上有比自己更可怜、更值得救赎的人。
在凌霜月第五次拿自己攒的私房钱建粥棚,给百姓施粥的时候,方妈妈指着她骂得手都开始发抖:「我本以为你是棵金摇钱树,谁知道是个散财童女。这无灾无患、不年不节的,你施什么粥啊?好好好,我真养不动你这娇小姐了。」
作为凌霜月的好姐妹,如果这个时候不站出来解围,那就是我不厚道了。
所以我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烧鹅,插话道:「反正她攒再多的钱也不能给自己赎身,花了就花了。小时候您不是还教我们念诗『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吗?」
方妈妈甩给我一记眼刀,调转枪头对着我骂:「我当初怎么就这么欠呢?花二百五买了你个真的二百五回来!别不是当时在狗肉馆看花了眼,我把你扔下,带只狗回来养了吧?」
我和凌霜月是六岁这年同一天到了望仙楼。不同的是,她是犯了罪的官眷,被充没来的。
她爹可不是什么被冤枉的忠直大臣,那是实打实有名的贪官,贪墨数额之大,令人咋舌。凌霜月若不是年纪实在太小,大概也免不了一个杀头罪。
而我则是方妈妈斥二百五十文「巨资Ţů₁」从狗肉馆门前捞出来的。对,就是狗肉馆。
因为我那个便宜老爹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就把我插了草标放到大街上,可一个全身脏得包浆、瘦得几乎看不出人样的孩子,还是个女娃,别说卖上价,就是白送也没人要。
就这么熬了两天,便宜爹饿得眼冒金星,实在撑不下去,就把我堵上嘴用麻袋裹了,扔到狗肉馆门前:「刚抓了只黄狗,五百文,卖给你们。」
狗肉馆的人也不是傻子,当街验货发现是个人,差点没报了官。可那个人是我老子,大家都默认他有权决断我的生死,啐了他两口也就不了了之。
面子里子都挂不住,便宜爹被逼急了,竟叫嚣着要当场摔死我,还说我要是死了就是他们狗肉馆逼的。
其实我知道,如果再卖不出去,他就要突破做人最后的底线——摔死我,吃人。
-2-
方妈妈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她身上的脂粉香很浓,浓得我隔着老远就能嗅到,但一点儿都不难闻。
她随手扔了小半吊钱串子在地上,刚好砸到便宜爹脚边,喊了一声:「二百五,不卖拉倒。」
后来我才知道,那ťū́₉天她临时起意买我回来,是因为开心得了凌霜月这么个小美人胚子,觉得以后发大财的日子触手可及,这才大发慈悲要了我当捎带脚的陪衬。
按青楼里的规矩,新买来的姑娘要在小黑屋里关着,不见一点光亮,每日一顿粗粮和不加盐的菜。如此熬半个月,皮肤就会变得白皙娇嫩,这才招人喜欢。
凌霜月生得白嫩,本来不必遭这个罪,可她是官家小姐,心性高。方妈妈想磨磨她的性子,又怕她向来娇生惯养的,活活在小黑屋里吓疯了,便把我也扔进去作陪。
在小黑屋的时候,凌霜月就展示出了顶级小白花的善良与坚毅。
她抱着我,开解我,和我说话。见我一副没吃过东西的惨样,还把自己本就没多少的口粮多匀我一份,我俩的友谊就是在那个时候建立起来的。
在我眼里,食物比命都稀罕。愿意把吃食分给我的,那就是过命的交情。
我从前跟着便宜爹混,恨不得三天饿九顿。青楼里最不入流的粗粮,对我来说却是难得的佳肴。因此我出小黑屋的时候,甚至还比原先胖了些。
等人把我们洗洗涮涮擦干净送到方妈妈面前,她看见我,眼睛都亮了,嘴差点没咧到耳后根去:「呀,还真有漏让我捡着了!」
一时间,她的神色又温和了几分:「跟我说说,你们都会什么呀?」
凌霜月打小就优秀,开口就是一长串:「背诗,写字,下棋,打璎珞,其他的女先生还没教……」
啧啧啧,真不愧她爹贪了那么多钱,都是一样的年纪,人家多才多艺,我多灾多难,这命运的差距呀。
有凌霜月珠玉在前,我不好意思承认自己什么都不会。我怕被赶出去,那就再也吃不到这么香的粮食了。
于是绞尽脑汁,一边讨好地对着方妈妈笑,一边说了自己认为最擅长的一项:「我会骂人,可脏了,你要听吗?」
方妈妈被这句话噎住了,想说些什么,又看了看我这张脸,生生忍住了。
用方妈妈的话来说,我这张脸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
如果说凌霜月像仙子坠入凡间,不染纤尘、清高孤傲,那我正好就是截然相反,活脱脱似漾在酒场欢歌中的一抹俏色,撩拨心弦。
虽然但是,我至今不明白她那时候是怎么看出来我有狐媚子这个天分的。
当时我爹都打算把我卖到狗肉馆去了,也没想着把我往青楼里撇,足可想见我那副尊容绝对和好看扯不上半点关系。
但不可否认,方妈妈的眼光实在毒辣。一晃十年里,凌霜月靠着各种特长才名远播,而我之所以依然能跟她平分秋色,没有别的,纯纯靠脸。
大概我刚刚好长在方妈妈的审美点上,她看我尤为顺眼,给我取了名字,我是整个望仙楼里唯一一个跟她姓的姑娘——方妙笙。
但是她心眼儿里最喜欢的还该是凌霜月,听龟公宝叔说,方妈妈年轻时生过一个早夭的女儿,和凌霜月一样,眉心一点红痣。
若说方妈妈拿我当半个女儿,那真是拿凌霜月当亲生的女儿养着。这一点,在她给我和凌霜月的定位上就可以看出来。
凌霜月是清倌儿,我是红倌儿,迟早要接客的。或许应该这么说,凌霜月是钓鱼的饵,而我要做那饲狼的肉。
不过我只羡慕,不嫉妒。因为凌霜月是那样好的人,被保护着也理所当然。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想,凌霜月能在青楼里还保持高洁,很难不遭人嫉妒。
她的饭菜里被加了脏东西,还好及时发现。投毒的是水仙姐姐。怪不得人家都说水仙花有毒,原来是真的。
方妈妈怒了,要把水仙拉出去配到白门街,那是比青楼还更不如、更悲惨的地方,除非实在犯了大错,一般方妈妈不会这样。
水仙一边挣扎还一边喊:「都是下九流的腌臜玩意儿,偏你养了两个宝贝,我呸!窑子里哪有干净货色?别好过,谁都别好过!」
全身散发着好人光芒的凌霜月来替水仙求情,水仙去到那种地方,怕是命都不保了。
我拉了拉她的袖子:「她不仅给你下了毒,也下了我的那份,你知道我的食量,真吃下去命都没了。」
凌霜月立马就把嘴闭上了,还后撤了两步,生怕沾上水仙的晦气,拉着我左看右看:「你吃了多少?真没吃吧?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这就是仁慈与伪善的区别,凌霜月从不会慷他人之慨。
这件事以后,方妈妈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命人挂上了我的牌子——哪有一个红倌人能守到十七岁呢?
望仙楼的花魁初夜竞价,当真是一场好热闹,听着外面的喧嚣,我明白,等今夜的价钱定了,我这一辈子,也就定了……
-3-
我好歹是这京里最出名的花魁,这次的排场大得出乎我的意料。方妈妈亲自制作请柬,凡被邀的,才气、权势、地位、资产,必定有一种是长处。
方妈妈说,这叫饥饿营销,若是谁都能进的场子,反而不稀奇了。门槛设得越高,反而越叫人心痒,收到的人更有面子,没收到的人更眼馋。
而且除了价钱能定得更高,还有一个好处。
方妈妈说得头头是道:「恩客之间也是有鄙视链的,你头一次的恩客越出挑、越俊俏、越显贵,往后的身价才不至于跌得厉害,甚至有可能水涨船高。这个呢,就叫『奢侈品效应』。」
她嘴里总能蹦出点儿我听不懂的话,比如我现在就不懂什么叫「鄙视链」,更不明白什么叫「奢侈品效应」。
我只觉得方妈妈懂那么多,从前一定读过很多书,说不定也是个贵门小姐,不知道为什么会成了现在这样。
到了时间,我站在台上亮相,那些看向我的目光或惊艳,或轻浮,或赞叹,或不屑。我突然觉得,我似乎真的像是方妈妈所说的「奢侈品」。
他们追捧我,就像中意一套珠宝、一匹良驹,我可以像任何东西,唯独和人没有关系。
等他们看够了,方妈妈为我盖上盖头,仿佛在这个宾朋满座的夜里,我也出嫁了一回。
趁盖盖头的时候,方妈妈在我耳边轻声说:「有中意的没?你要实在喜欢,一会儿我可以暗箱操作。反正一个个非富即贵,钱财上吃不了大亏。」
方妈妈这儿竞价的规矩一向和别处不同ţū⁻,由方妈妈报出底价后,贵客把加价写在纸上,价高者中。至于谁是「价高者」,只有方妈妈自己知道。
这个办法其实是方妈妈想出来的,用来不动声色地过滤掉有特殊癖好的客人。不管身在青楼平时要受多少搓磨,至少在初夜里,让姑娘们别那么难堪。
这是她能为楼里姑娘们做的为数不多的事。
然而这次的报价没有给方妈妈暗箱操作的机会,有位公子破了规矩,当众喊出了一个绝无仅有的报价,无人相争。
也是,贫贱者定下的规矩,只有贵人愿意遵守才叫规矩,否则不过是一纸空文。
我眼睛被红布遮着,故而看不见那人什么模样。只听许多人惊异:「小侯爷疯了不成?这个价把人赎出去都够了。」
又有人驳道:「你懂什么?他们叶家家财万贯,就叶成轩这么一个儿子,不在乎这点儿。那小子还未娶妻,若先迎回一个花魁,老太君还不把他打死?」
方妈妈最先反应过来,高喊了一声:「叶小侯爷添喜,登楼!」
从她声音的兴奋程度我可以断定,这个叶小侯爷不但出手阔绰,那张脸也一定很不错。
登楼之后就是我和恩客的独处了,盖头被挑开,映出一张俊脸。
一瞬间就让我堆起笑容变得真实多了,我提前背过的词早已烂熟于心:「今日得见公子,是妙笙之福,竟似故人相逢,岂非前生……」
我的话被他打断,这位恩客噙着一抹笑,嗓音说不出地好听:「我们确实见过,却不在前世,而是今生。那时你跟在……」
他斟酌了些许,笑意更甚:「跟在『院长』身边。」
啊?他怎么是这个反应?这方妈妈没教过呀。
还好他那张脸实在出挑,很容易被记住。我从记忆里翻翻捡捡,还真记起有这么个人。
那时我偷溜出去买点心吃,被方妈妈发现揪着耳朵回去的,她一边走一边骂我,应该是骂上头了,没看路,撞到了一个人。
方妈妈身上的香味儿实在太重,那人闻不习惯,被熏得发呛,有些烦躁地后退两步,说话就没有太客气:「哪儿来的瞎鼻子?小爷家的厨子熏猪蹄儿都不放那么多香料。」
即使刚被方妈妈骂了,我也依然是方妈妈最忠实的狗腿儿,我不乐意了,上前一步:「又不是故意的,你这人怎么这样?怎么跟我们院长说话呢!」
那人带着几分讥诮,斜了我一眼:「怨不得轻狂,原是自持身份,连小丫头都这么嚣张。你们是谁家府邸的?什么院?」
我坚定平和又理直气壮:「妓院啊!」
嗯……怎么不算院呢?
一下直接给那人说愣住了,瞪大了眼睛,似乎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还有我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正为自己的胜利高兴,方妈妈深深叹了一口气,忍住尴尬,低头直接把我拉走了。走出好远,她又扯住了我的耳朵:「真是个呆瓜,没见过你这么浑不吝的。」
眼前的这位叶成轩,不正是当初吵架输给我的小公子吗?
那时候说话口无遮拦,我现在年岁长了些,终于知道要脸了。迟来的尴尬臊得我抬不起头,落在叶成轩眼里,颇有几分娇羞的错觉。
我拿出对付方妈妈那套,撒娇道:「妙笙无意冒犯,公子大人大量,不会和我一个小女子计较的。天色不早了,我伺候公子安寝吧。」
叶成轩猛地退后两步,仿佛我能咬着他似的:「我可没打算碰你,做给别人看罢了。你嘴严一些,咱们相安无事。」
「若别人问起,你就夸大其词,说我是个要多荒唐有多荒唐、要多混蛋有多混蛋的浪荡子。你听话,以后我就包着你,省得你受那老妖婆的闲气。」
我察觉到他说的「老妖婆」就是方妈妈,大概是第一次见面时他看见方妈妈打骂我,就以为我一直过的是那样的日子。
我驳道:「妈妈好极了,而且她才不老。」
叶成轩嗤笑了一声:「奇了怪了,人前人后你倒护得厉害。若没有她,你也不会沦落到青楼里,不恨吗?」
如果没有方妈妈,我确实不该在楼里,那我就在锅里了呀!
这位小侯爷大概一生都过得很顺遂,就连想象出的苦难都是有限的。在他眼里,可能我现在过的就算得上一等一的难日子了。
殊不知,这风月无边的望仙楼,已经是我难得的救赎。
我和他面对面坐着,聊了一晚上。我给他讲我是怎么被卖到狗肉馆、怎么被救出来、怎么做了花魁的。
讲凌霜月有多好看,翠云姐姐舞跳得多好,云芊姐姐是我们望仙楼里一等一的情种……
他也给我讲了很多,但我讲完自己的就睡着了,什么也没听到。
待到天亮,他走了,给方妈妈留了一大笔银子,不许我再接客。
大家都说我有本事,这一晚上就把人绑得牢牢的,为我豪掷千金。
方妈妈端了一碗避子汤来,我本想说不用,又想起叶成轩让我「嘴要严」,于是接过来,捏着鼻子硬灌了下去。
旁的青楼里都是一碗凉药灌下去伤了根本,一劳永逸,只有望仙楼会砸大把银子去熬避子汤。
在方妈妈心里,总有一个隐秘的期盼,她希望总有一天这些姑娘都有处可去,都能好好地过以后的人生,也能儿孙绕膝,终老天年。
这些我都知道,但我不会说出来,因为我知道方妈妈不会承认。怪不得方妈妈喜欢凌霜月,因为骨子里,她们是一种人。
-4-
我这边儿新木萌芽,云芊姐姐那里又老树开花。她有个旧相好,叫做张砚,是个读书人,中了进士以后再没来望仙楼找过云芊,今天不仅来了,还柔情蜜意,说尽好话。
原来这位新科进士言语冒犯皇后,明知娘娘有意创办女学,他偏在朝堂上大放厥词,说:「寻常女子粗浅鄙薄,就只能做些缝补浆洗的事,不配读圣贤书。」
圣上对皇后娘娘又敬又爱,哪里忍得他这般放肆?当即赐了他一架素屏风,叫他什么时候绣出一幅千里江山再来上朝。
他自己当然没这个本事,所以才对云芊又哄又骗,希望云芊能默不作声地当了这个冤大头,替他渡过难关。
而云芊也不愧是青楼第一情种,这明摆着欺君之罪,竟然还答应下来。
那狗男人自从把活托付给云芊,就当了甩手掌柜,大爷似的,天天又催又骂,说云芊粗手笨脚,耽误了他上朝,云芊迟一天,就耽误他为朝廷做贡献一天。
其实我很不明白,云芊何至于为了一个男人做到这种地步。那个张砚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高中进士之前,在乡里靠自己老娘供着,在京城又全是靠云芊养着。
现在好不容易出人头地,却自己口无遮拦,被上位者迁怒,拉着云芊替他收拾烂摊子,竟然还好意思发火。偏偏云芊自己像被下了降头似的,那叫一个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云芊一个人赶工忙不过来,于是就盯上了楼里绣活最好的凌霜月。结果一向老好人的凌霜月这回果断拒绝:「这是欺君之罪,绝对不行。」
云芊逼急了,竟然对她骂起来:「好个清高的娘子,什么欺君之罪,张郎不过是一时失言,不比你那砍了头的贪官爹好得多?」
我一向听不得有人拿凌霜月的出身说事,更见不得云芊拿自己的安危去讨心上人的欢心这种做派,本想圆了两句场面话拉凌霜月离开,不和这没脑子的人计较。
谁知还没劝两句,云芊见人就想咬,竟然把火引到我身上:「都不是一路人了,你还护着她做什么?你现在也是个破了身子的,还想和干干净净的花魁娘子做好姐妹?你在这儿自作多情强出头,焉知人家瞧不瞧得起你?一个卖皮肉的,没了干净身子,再贵也折了价吧?」
她这话不过脑子,说得整个望仙楼的姐妹脸上都不好看了。
我瞧着云芊的眼光,那种被当作物品的羞耻感再度袭来,反唇相讥道:「可不是嘛,话说你那情郎,一个当官儿的,没了乌纱帽,再怎么耍也威风不起来了吧?」
这句话刚好打在云芊七寸上,骂张砚一句比骂她一百句都管用,她立马就急了:「张郎是要做大事的人,是要为朝廷做贡献的,他只不过是现在上不了朝而已,你们狗眼看人低!」
我摆开架势和云芊呛起来:「慢说他姓张的一辈子上不了朝,他就是被陛下杀了头、诛了九族,也必定诛不到你这个相好的身上。担这么大风险,为他人做嫁衣裳,何苦来哉?」
云芊还在重复她说过几百遍的话,也不知道是骗我还是骗自己:「张郎说了,待他日高就,必定为我赎身,八抬大轿明媒正娶。」
这下我更是心头火起,轻啐了一口:「呸!他还是个书生的时候这种鬼话我都听烂了。高就?而今中了进士还不算高就?就非等有一日身居首辅、官拜宰相,他才好吹吹打打迎你进门吗?别说是我,宋云芊,这话你自己信不信?」
云芊的声音比我还高一个度:「怎么不可能?你无非想说我是个卑贱妓子,配不上做官宦人家的正头夫人。可咱们是一样的人,旁人冷眼也就罢了,咱们何至于如此轻贱自己?」
我甩开凌霜月要拉我的手,今天谁也拦不住,我势必要骂醒她:「我轻贱自己?为着男人几句看不见、摸不着的空口白牙,你就要上赶着把性命搭进去,也不知是谁轻贱自己?别叫姑奶奶替你害臊了!」
云芊这时候已经涨红了脸,声音尖厉得像只打鸣的公鸡:「才不是空口白牙,张郎他心里是有我的,否则他一个进士老爷,哪里不能寻人帮他?为何他不去找别人,偏来找我?」
我险些气笑出来:「我告诉你为何!因为旁人都知道这是杀头的罪过,和张砚正议亲的王家小姐一听说他开罪了陛下,恨不得躲到天边去。张砚的老娘前些年为供他读书累坏了双手,做不得这精细活计。」
「他这才想到望仙楼还有你这么个蠢货,能眼巴巴地供他差遣。宋云芊,但凡你是个有眼睛的,我不相信你看不出来。只怕你紧闭双眼,要做春秋大梦呢!」
小时候我跟方妈妈说我会骂人,这绝对是大实话。只是这么多年被凌霜月潜移默化地教了又教、劝了又劝,现在不骂那么脏了而已。
不知道是不是我骂得狠了,云芊竟泄了气,捂着脸哭起来,哭得声嘶力竭:「你是望仙楼的花魁,别人都哄着擎着,连妈妈都高看你几眼。你当然可以来骂我!你有一张好皮囊,傍上了小侯爷;她凌霜月奇货可居,到现在还清清白白。你们都有倚仗,你们当然可以来骂我!」
「可我呢?我他娘的就是个婊子,一个被卖了换钱给后娘添首饰的玩意儿。一个妓女,除了倚仗恩客还能怎么样?你们怎么知道他不会赎我?万一呢……人人都来望仙楼醉生梦死,叫我做一场大梦又怎么了?」
看她哭成这样,我张了张嘴,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了,心里无端端生出一种愧疚和恐慌。倒不是因为她哭了,而是我在她身上仿佛看到了我们所有人的将来。
有一句话,叫「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我们这些女子,无论现在多风光,往后都只不过是一个下场罢了……
如果有一天凌霜月年华不在,又有谁会在意她的满ẗû⁸腹才情,依旧追捧她呢?
我就更没把握了,我是个蠢人,根本看不透叶成轩想干什么。待到他目的达成,不愿意再当我的靠山,我又能何去何从呢?
-5-
大概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不肯叫云芊做这个冤大头,所以这件事有了转机。
因为女学已经在各地开始推行,皇后娘娘大悦,所以发了慈悲,没叫张砚再继续绣下去。
但提出了另一个要求——限张砚在三十日内写出一篇女颂,为天下女子歌功颂德。
不是我说,这波杀人诛心,皇后娘娘赢麻了。
这次张砚受到的打击比让他做绣活还要大,他一向视女子为草芥,怎甘心替这些人表功立传?
于是这个怂蛋竟然难得硬气了一回,上书请奏,说此举有坠他文人风骨,求皇后娘娘收回成命。
哈,我笑了,这突如其来的文人风骨啊。吃软饭的时候不标榜自己是文人墨客,可一当了官儿,风骨就立刻冒出来了。
皇后娘娘的回应也很给力:「这世上既然有三从四德、女则女训,怎么就不能有一篇女颂呢?诸位谈起束缚女子便文思泉涌,怎么到了歌颂女子的时候,就缄口不言呢?」
天知道,如果不是怕被误以为设坛诅咒,我简直想立个长生牌位,把皇后娘娘供起来。
我高高兴兴去找凌霜月:「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心里第二可爱、第二厉害的女孩子了。这辈子我心里的第一为皇后娘娘而留!」
凌霜月知道我是在日常发癫,所以并没有怎么理会我,手里拿着书册,淡淡地应了一声。
但我还是很兴奋,仿佛离青楼很远很远之外的那条小路上,扎着羊角辫一蹦一跳地跟哥哥去私塾上学的小姑娘里也有我一个似的。
我撞了撞凌霜月的肩膀:「喂,你不是老好人吗?上次是怎么舍得拒绝云芊的?」
她这才放下书,看我一眼,认认真真地解释:「我只是单纯,不是真蠢。她做的那件事捅出来,别说她自己,整个望仙楼都有灾殃。」
望仙楼里跟我怀着同样兴奋的还有方妈妈,不,应该说她比我还要更胜一筹。
她这个一向财迷属性的貔貅,竟然同意望仙楼歇业一天,自掏腰包在我们楼里整了席面,说要和我们大醉一场。
她一上场就疯狂灌酒,直至把自己喝了个半醉。方妈妈当了那么多年的老鸨,酒量早就练出来了,喝得再多也不会烂醉,平白让自己胃疼。
方妈妈酒品一直很好,今天也不知怎么了,一边傻笑一边嘟囔:「她们也有学上了,真好啊。这个世界终于越变越好了。可我当初穿过来的时候,怎么就不是这样的呢?我怎么就成今天这样了……」
明明是一样的五官、一样的笑,现在的她不像一个迎来送往的老鸨,倒像一个天真明媚,醉酒后撒娇卖痴、控诉不公的小姑娘。
她环视着我们,最后目光落在了凌霜月身上:「月丫头,你不知道,我跟你一样,我也读过书呢。你不信……不信我作诗给你听!」
没人说不信,只是她自己急于证明。
她变着法地作诗夸凌霜月:「内有千思虑,心自一片白。楼阁望月起,仙子驾云来。」
也许犯贱就是人的本质吧,我这个时候跳出来拉着她的胳膊又摇又晃:「妈妈,那我呢?你也夸夸我。」
这次方妈妈思虑半晌才开口:「九分颜色半分呆,面似芙蓉羞拟开。」
说完这个她愣了好久,像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该怎么接了一样,索性一只手提起裙摆Ṭũ̂⁺绕着我转了两圈:「我有心走近瞧一瞧,呀!蠢材蠢材。」
姐妹们的笑声不绝于耳,我佯怒,嬉笑着去夺方妈妈另一只手里的酒杯:「妈妈捉弄人,我不依,今天的酒不叫你喝了。」
我使了个眼色,萱草姐姐也上前帮忙。方妈妈有胃疾的老毛病,今天喝得实在太多了。
哪知方妈妈任由我们夺下酒杯,突然抱住了我,向我道歉:「对不起啊,笙笙,我不是有意骂你的,我只是真的想不起来后面该怎么写了,我喝了那么多年的酒,把脑子都喝坏了。」
似乎有泪水沾湿了我的肩膀,伴随着方妈妈的呜咽:「但我真的读过书,我读过十几年。真的,我真的是个读书人……」
有些人沽名钓誉,一再强调自己那不存在的文人风骨。而有些人只敢在酒酣半醉时才声嘶力竭,说自己也曾经是个读书人。
第二天望仙楼照常开业,关于那场酒醉后的胡言乱语,谁也没有再提起。
这些日子叶成轩偶尔来几趟,可我既不能像其他姐姐那样陪他喝大酒、睡大觉,也没本事像凌霜月那样弹个小曲儿、论个文章。
我俩就只有纯聊天,这个月他来了五次,我已经把他家底儿都摸干净了,知道他父母都意外亡故,现在偌大的侯府都靠他和祖母支撑着。
知道他旁支的叔叔们是如何献殷勤、耍计策,虎视眈眈盯着他的爵位。知道他不想娶国公家的嫡女,所以才借着我的名头出入青楼,败坏自己的名声。
我:???什么叫借着我的名头败坏自己?我是什么很贱的人吗?
我越来越发现叶成轩很怪,他看我的眼神越来越热切、越来越专注,可每次又急着推开我,有时还会说一些不中听的伤人话。
我记不住他都说了什么,因为鬼才会在意他那张破嘴。
关于叶成轩其实从来没碰过我这件事,我只把这个秘密说给了凌霜月一个人听。我问她为什么叶成轩最近都怪怪的。
凌霜月只是清高些、善良些,但看人总是一针见血,有种世俗之外的聪明。
她说:「他只不过是喜欢你,喜欢你的容貌,喜欢你的身段。可他身份高贵,自视甚高,不承认自己喜欢一个妓女,不承认自己只是为这种凡俗的欲望动心。他固执地认为只要不碰你,你们之间就不是妓女和恩客的关系。他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是嫖客,却没有一刻不把你当作一个妓女。」
简单来说,他只是把我当作「自污」的手段,却不能容忍自己真的有狎妓这样的「污点」。
我恍然大悟地点头:「哦,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他想靠寻花问柳来掩盖自己不举的真相。原来他不是身体有病,而是脑子有病!」
既然叶成轩爱别扭,那就让他别扭一辈子吧。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一个下午,望仙楼来了位出了名难缠,但却有权有势的老客——尚书之子江绥。
新来的小厮只不过倒酒时弄脏了他的衣角,就被他斩了一只手,芳兰姐姐吓傻了,血溅湿了衣裙,坐在他边上一动也不敢动,瞧着那只断手,大声尖叫起来。
眼看江绥就要把邪火撒到芳兰姐姐身上,我这才回过神,一把拉开芳兰,顺势坐到了他怀里,撒娇道:「公子何苦为那样的人生气呢?奴家怕血,可真要吓死了。您来摸摸,我手都抖了。」
美人入怀,江绥的气瞬间就消了三分,手也开始不安分:「摸手能摸出个什么来?美人儿若真有心,叫我摸摸……啊!」
他的猪蹄被狠狠打落,一股大力将我从他怀里捞出来,来人不是叶成轩又是谁?
叶成轩和江绥打了一架。直至将他赶出望仙楼,叶成轩才回过头来看我,眼底透出一股狠劲儿:「方妙笙,你好样的!你就这么逼我?」
最后叶成轩扬长而去,只剩我面容呆滞,赶紧求助我的感情导师:「他……到底又胡思乱想了些什么东西?」
这厮的脑回路实在太清奇了,连凌霜月都反应了好一会儿,然后带着不确定:「他可能以为……你是故意引他吃醋的?」
???我不理解,而且表示费解!
好消息:这两天叶成轩没再来了。
坏消息:他那位国公府的未婚妻来了!
-6-
别误会,这并不是什么捉奸现场,这位张大姑娘是女扮男装悄悄来的。
她一来就花大价钱点了我的牌子,阅人无数的方妈妈虽不知道她的身份,但一眼就看出她是个女子。
因此也不担心她会对我做些什么,这么个娇滴滴的姑娘,无论是武力还是骂人,肯定都在我之下。望仙楼的开销本就比其他家大得多,没必要和银子过不去。
而这位张大姑娘也果然有钱,一见我就把随身带的包袱散开,里面全都是能晃瞎我这双眼的金银珠宝。
我愣了,或许,这是一种很新的……捉奸的方式?
张大姑娘上上下下把我看了个遍,然后发出一句惊叹:「真好看啊,怪不得把那傻子迷得找不着北了。你长得还有点像……」
她说到这儿戛然而止,轻轻朝自己嘴上打了两下:「呸呸,简直是亵渎!我怎么能这么想呢?这么想,好像也没错。」
此情此景,我只觉得,不仅叶成轩脑子不行,原来他未婚妻脑子也不好。
脑子不好的张大姑娘仰头喝了一口茶,然后对着我:「叶成轩在他祖母院儿里跪了一日了,说愿意娶我,但前提是要迎你入府,让你做个贵妾。」
我人傻了,真的傻了。这货是在侮辱谁呢?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名门贵女,说得好像跟他恩赐人家一样,还要有诸多条件。他疯了吗?
连我都觉得荒谬,更别说当事人了,张大姑娘就差没把手里的杯子捏碎了,恨恨开口:「我心里是有他,可要是他不中意我,大大方方跟我说了,我又不会缠着他。这么多戏,也不知道做给谁看的。」
「还有他们家老太太也好算计呀,自己吃斋念佛慈悲为怀,想打发我来作这孽,当他孙子是什么宝贝吗?还值得我一跪二请三争四抢?啧,这一脉相承的自信呀……」
我消化了半天她说的信息,终于想明白了,她说的「作孽」可能就是想杀了我。看着眼前一堆耀眼的金银珠宝,我咽了口唾沫:「所以……你是打算高兴死我吗?」
她上上下下打量我几眼,气得直想砸银锭子:「你怎么这么呆呀?我是来救你的。真等他们家老太君出手,你连骨头渣都不会剩的。你拿着这钱,走得越远越好。」
我拢了拢那些钱财,不可置信地问:「就只有这些吗?」
大概是没想到有我这么贪得无厌的人,张大姑娘直接炸了:「什么意思?你还想要多少?这还是我从私房钱里划拉出来的呢,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我就不来这一遭了。我祝愿你能活下来,去给那个自大鬼当外室吧!」
这下我确定了她不是坏人,连诅咒都挑着好的说,能坏到哪里去呢?
我掰着手指头一样一样地算:「别的先不说,身契、路引、户籍,一样都没有,只有钱。你觉得一个脸蛋儿招摇、身怀巨富、既不会武功也不太聪明的女子,会是怎么死的?」
张大姑娘一怒之下怒了一下,似乎根本没有想到这一ṭŭ₍层:「呃……我可能考虑不周,但出发点绝对是好的。我亲娘死得早,后娘当家,没人教过我这些……」
我拍拍她的肩膀:「我知道你是好意,可是你想一想,如果我们还有别的地方可以栖息,谁愿意沦落到这里来呢?」
我们没有家人,没有宗族,没有靠山,只会因为曾经的身份招来无数的冷眼、歧视、嫌恶。
待在望仙ṭű̂ⁱ楼,杀死我们的是时间。
从这里出去,杀死我们的是世俗。
时间杀人会一点一点慢慢熬,而世俗杀人往往只在一瞬。
「就算我能逃出去,叶府想抓我回来也是很容易的事,只看他想与不想。他们的身份想做什么都容易,然而您的身份想救我却很难。否则您也不会女扮男装地来了。」
如果张大姑娘用自己的身份把我赎出去,那么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姑娘,这辈子都会和「妓女」两个字扯上关系。
而叶成轩那边,除了这张脸,我想不出他还喜欢我什么。就算他能保下我做个外室,等到我容颜不在,等到他的情爱减退,一个见不得光的妓子会被怎么处理呢?
我想了很久,竟然想不出活路……
然而我这句话却提醒了张大姑娘,她猛地一拍脑门:「对呀,身份!我找个身份比他高的人不就好了?」
她一边收拾自己带来的东西,一边跟我说话,兴致冲冲:「我有办法救你了,我和你,他一个也别想捞着!等我打这儿出去,就跟他退亲。」
他们俩的亲事都定了,这时候退亲,男的不过是被说两句,女的可就不好受了。
但张大姑娘浑不在意:「退了亲,我就进宫陪皇后娘娘。他们有本事就耻笑到皇宫里去,我能听见才怪呢。」
听到「皇后娘娘」这四个字,我什么都顾不上了,赶忙多问两句。
张大姑娘高兴得脸都红了,向我解释:「皇后娘娘身边其中一个女官就要去边境跟着巾帼大将军打仗了,好不容易空出一个位置,这才便宜我了。」
这句话把我惊得不轻,张大姑娘是国公府的嫡女,如果去皇后娘娘身边当女官,就算再得脸也只是奴婢,在身份上其实是降级的。
我试探性地问:「张姑娘……」
张大姑娘一摆手:「别叫张姑娘了,我叫张锦书,说不定以后咱们还……」
这真是个不好的习惯,她说了一半又停住了,自言自语地提醒自己:「差点又忘了,事以密成,言以泄败。这都记不住,怎么在皇后娘娘身边呀。」
自己发完神经,她又不好意思地看看我:「那个,你要说什么来着?」
我尬笑两声:「锦书姑娘,你去宫里当女官,国公府能同意吗?」
张锦书瘪瘪嘴:「他们爱同意不同意,只要皇后娘娘同意了,我就愿意!」
一瞬间我对她的好感又增加几分,她和我一样喜欢皇后娘娘耶!
谈起皇后娘娘,张锦书就滔滔不绝,全然忘了刚刚提醒过自己什么:「我进宫不仅是当女官的,娘娘说,等到合适的时机就给我铺一条路,让我上朝堂。我是第一个,以后还会有千千万万个。」
「娘娘还说,如果上位者中没有女人,那么天下还会是男人的天下。我和娘娘图谋的,是朝堂上的位置。」
张锦书效率奇高,她走的第二天,宫里来了人,说皇后娘娘宣我去皇宫献艺。
不止是我,整个望仙楼的人都愣住了。我再三向来人确认,找的是我,不是凌霜月。
这可怎么办?凌霜月去了可以当堂献艺,我去了那只能是丢人现眼。
我会的那些东西实在难登大雅之堂,更何况我还学艺不精。试想一下,我要是众目睽睽地对着皇后娘娘唱青楼小曲儿,皇上还不杀了我?
再退一步,我要是对着皇上跳勾栏艳舞,皇后娘娘也不会放过我。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剑舞,估计刚一出手就会被侍卫拿下——就我舞剑那架势,很难不被认为是行刺。
那我总不能对着皇后娘娘和陛下傻笑,光让他们看我这张脸吧?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真的有人拿我这张脸做文章……
-7-
皇后娘娘和巾帼大将军是同胞姐妹,一胎双生,亲情甚笃。巾帼大将军马上又要返回边关,这次宫里的这场宴会就是为她送行的。
最终献艺的部分我斟酌再三,还是选了剑舞。
如果怎么做都是死,最起码不要让我社死。在国宴上唱十八摸这种事儿,打死我都做不出来。
而且既然是为大将军送行,那我搞个剑舞,鼓舞一下气势,不过分吧?
宴会上,我舞得正起劲儿,时不时偷瞄两眼皇后娘娘,离得太远了,看不清。不过一定是好看的!
当我沉浸于想象皇后娘娘的美貌无法自拔时,就听见一个贱嗖嗖的声音:「都说巾帼大将军与皇后娘娘容貌相像,怎么我看这舞女的眼睛,倒比巾帼大将军还更像皇后娘娘?」
听见这种发了疯的话,我差点儿手一抖把剑飞出去,扎他脑门儿上!
公然说皇后娘娘的眼睛和一个妓女相像?这人是喝了多少啊?他不想要命了,我还想要呢!
一下子我脚都软了,跪在地上,连请罪的话都不敢说,一直磕头。
大殿上安静得落针可闻,只有我𠳐𠳐𠳐磕头的声音。
巾帼大将军率先摔了酒杯,那张与皇后娘娘八分相像的脸上盛满怒意。不是对着我发怒,而是直指说话的人:「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本不是什么稀罕事。怕只怕有些人自己不是个东西,也不拿别人当人看!」
那人这时才像如梦初醒般,离席跪下向皇后娘娘谢罪,言语中仍是有恃无恐:「老臣酒后胡言,陛下恕罪。近日皇后娘娘将天下女子抬得如此之高,这又是学徒,又是女官的。老臣自然以为,以后随便一个女子都可以和皇后娘娘相提并论了呢。」
我把头埋得更低,心里却犯嘀咕:这人怎么这样?他娘不也是女的,皇后娘娘抬高女子,不就是抬高他亲娘吗?怎么他这阴阳怪气的,倒好像皇后娘娘杀了他亲娘一样?
看他把皇后娘娘气的,都咳嗽了。
皇上一脸心疼,抬手给娘娘顺了气,然后开口:「英皇叔既然知道自己醉了,怎么不退下更衣,还在这里贱口贫舌讨人嫌?既然已经冒犯了天威,纵然无意也算作有意。单一句酒后胡言,恐怕推脱不掉。」
原来是皇叔啊,怪不得那么张狂,不过是仗着自己高一个辈分。
只可惜了,他要是借着酒劲儿骂骂皇上还好,会有皇后娘娘为他求情。他竟然敢骂皇后娘娘,皇上会饶了他才怪。
谁人不知帝后伉俪情深?皇上为了娘娘虚置六宫,帮着皇后娘娘兴办女学,甚至拉着皇后娘娘一起上朝。我用脚趾头盖儿想想都知道,皇后娘娘比皇上的心尖尖都宝贝。
最后这件事以英皇叔被勒令闭府思过结尾,皇后娘娘状似无意地提起,刚好张砚的女赋也写出来了,反正闭府不能出门,闲着也是闲着,就让英皇叔抄它个百八十遍吧!
而我,得到了皇后娘娘的单独召见。
这是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看皇后娘娘,怎么说呢?很不一样。
我想象出的皇后娘娘应该是庄重威严,雷霆手段。眼前这个皇后娘娘却漂亮得过分,也病弱得过分,一眼就能看出的虚弱,像个精致的、一碰就碎的瓷偶娃娃。
其实我心里是害怕的,若是皇后娘娘觉得自己和一个妓女相提并论是受了侮辱,杀我就像碾死蚂蚁一样容易。
明知道皇后娘娘仁德,不会这样做,但是我不可抑制地想起因为弄脏了客人衣角就被斩了手的小厮,那只血淋淋的断手仿佛就在我眼前。
求生欲迫使我做了一件很蠢的事。我跪在地上,头上的金簪被我取下来,双手捧着往上递:「奴有罪,生的一张面皮惹人口舌,平白叫贵人遭了耻笑。娘娘若看着心烦,大可毁了去。奴为蝼蚁,只求偷生。」
皇后娘娘抚过那只金簪,拿在手里,另一只手抬起我的下巴,盯着眼睛看了两息,竟是赞了一句:「好看!我喜欢。」
不知是说金簪,还是说人。
我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她把我戴过的簪子插在自己鬓边,然后她从自己头上取下一支成色极好的玉簪,亲手替我别上:「你把金簪送我吧,我拿这个跟你换。」
金尊玉贵的皇后娘娘居然跟我换首饰戴,我人都傻了。
皇后娘娘仔仔细细端详了我的脸,而后说:「我在意那些人的酸话做什么?若连这个也要气,岂不要归西得更早了?如果有人对你的容貌有异议,那么你该做的是挖掉他的眼睛、拔掉他的舌头,而不是毁了自己的脸。」
-8-
在我崇拜的目光中,皇后娘娘和我谈起了青楼:「妙笙,你觉得青楼为什么会存在?什么时候才会消失呢?」
皇后娘娘看着我,虽然问时语调随意,但眼神却带着探究,让我觉得这像是一场考试。
巧了,这个问题我也问过方妈妈。于是照着方妈妈说的话依葫芦画瓢,大着胆子开口:「一方面是迫于生计,女子才不得不去青楼讨个活路;另一方面是王公贵族的特权,只要他们想,所有身份低于他们的女子都可以是索取的对象。」
「还有就是,在许多人眼里,女子不能被看作是人。她更像是一件物品,一种资源。青楼里的姐妹们也不全是家境困难到活不下去了,只是在她们家人的眼里,她们的价值甚至不如一袋米粮、一支珠钗。」
「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青楼永远不会消失。否则就算没了青楼,我们这种人的境地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有的是比青楼更不堪的去处,还会有暗娼馆,有禁脔,更甚者,墙根底下会多出几具尸首、几副白骨。」
皇后娘娘似乎一点儿也不觉得我这些话污浊恶心,很认真地听着,然后又问:「那如果有一天,温饱富足,特权被约制,也没有世俗歧视,还是有姑娘想走上这条路呢?」
我斟酌了半天:「那……管不了,可能就纯属个人爱好了吧。」
皇后娘娘瞪圆了杏眼,慢慢品着这话,低声笑了起来,最后一边咳一边笑,美得我心惊,咳得我肝儿战——我怕她笑背过去。
世人刻板印象中的皇后总该是端庄矜贵的,眼前的娘娘却因为我一句戏言笑弯了腰。仿佛囿于沉疴的病榻缠绵、威严压抑的深宫宅院,都不能有半分禁锢她自在的灵魂。
我这时才发现,原来病弱和朝气竟是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共存的,不禁垂眸暗叹,皇后娘娘真是被这副身子拖了后腿。
皇后娘娘笑够了,熟练地揉着心口,顺过这口气来,啧啧称奇:「锦书居然还说你呆?我瞧你真称得起一个『妙』字。」
我被夸得脸红,不好意思地承认:「奴只不过是拾人牙慧而已,娘娘您才是真正厉害的人。您的一言一行,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皇后娘娘摇头:「可是这还远远不够,就算以我的生命为长度,这条路也还远远看不到尽头。不过嘛,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我多走一步,以后的人就会离终点更近一步。」
她抬手,摸了摸和我交换的那只金簪,问我:「妙笙,如果我给你机会,你愿不愿意,也替我多走一步?为天下女子立室,让她们在走投无路时也有处可去,不必走到出卖皮肉这种境地?」
窗子里的阳光透过来,为皇后娘娘镀上一层温柔,我看得呆了。本就没有储存多少诗词的脑袋里突然蹦出方妈妈教我的一句话:「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在皇后娘娘眼里,名门贵女是人,风尘妓子也是人,都应该被好好对待。
她这样真诚地问我,我不自觉点了头,还是忍不住问:「可是娘娘,为什么选我呢?」
皇后娘娘并没有对我的追问感到不耐烦:「人不能凭空想象自己没见过的东西。我手下当然有千万个人愿意替我去做这件事情,可他们永远不会了解你们的苦楚,也就没有办法设身处地地替那些受苦的女子想一想。」
说到这里,皇后娘娘话锋一转,眼中含上笑意,调笑道:「况且,锦书跟我举荐了你呢。你若是做得不好,我也不恼你,可就要拿她发落了。」
我想起张锦书说要找一个「身份更高的人」治住叶家,说的果然是皇后娘娘。
我一个头磕得又迅速又响亮:「妙笙三生有幸,愿为娘娘效劳,求娘娘指点迷津,教我该怎么做。」
皇后娘娘娓娓道来:「正如你所说,无非三件事,生计、权势和世俗。前两样并不是你一个人能对抗的,你只要顾得生计就好。这世间大多事,都可以用钱来解决。」
提别的都还好,一提钱我底气明显不足:「皇后娘娘,我可能没那个本事……」
皇后娘娘被我这副样子逗笑了:「我来替你出本钱,提供商铺。你要替我冲锋陷阵,当一个标杆,做给所有人看,你们该有另一条出路。不只是你们,天底下所有的女孩子都该有不同的活法。」
「由『商品』变成商人,这条路不会容易,更有许多人不希望你成功,这一路上的风霜与冷眼,妙笙,你可承受得住?」
我抬眸对上皇后娘娘的目光,许诺道:「前路既定,生死无悔!愿今后章台空置,飘零皆有归宿。」
「好!」皇后娘娘连声音都大了许多,「那支玉簪就算作我的承诺,如果你做得好,本宫许你,将来你的前途不会比锦书差。」
皇后娘娘喜欢自称「我」,这是我头一次听她以「本宫」自居,这个承诺不可谓不重。
然而我却要辜负她了,我跪伏在地:「奴不识抬举,斗胆向皇后娘娘另讨一个恩赏。望仙楼的姐妹皆可以钱财赎之,唯有凌霜月是因罪为奴,非圣人亲赦不可恕。妙笙愚笨,却也曾听闻父母之罪不及子女。求娘娘……」
刚才还亲切温和的皇后娘娘此刻威严尽显,语调明明是柔和的,但气势压得我几乎不敢抬头:「那你可知,祸不及子女先要惠不及子女。其父盘剥江宁百姓,致使民不聊生,凌霜月却享用着这些民脂民膏被娇养起来。虽过不在己,也难以脱身。我恕了她,叫那些因她受苦的百姓如何自处?」
我掐着自己的掌心,尽量平静下来:「娘娘,有罪当赎是天理,赎身容易,赎罪却难。若凌霜月深陷青楼,也不过是赎一个玩物的罪。娘娘仁慈,何不给她一次机会。妙笙粗鄙笨拙,需要一个帮手,她一定能帮我,做更多有意义的事。」
久久没有回应,正当我灰心之时,听见皇后娘娘的声音带着些许欣慰:「还不错,够义气,有胆识,总算我没有看错你。妙笙,以后可莫再说自己愚笨,否则就是质疑我的眼光了。」
皇后娘娘动身亲自扶我起来:「我准她离开望仙楼,但不会免了她罪奴的身份。等有一天你真的做到了你所承诺的那样,我会亲自下旨赦免她。」
「只望你记住今日想赎她的心,用这份心去解救每一个身在困顿中的女子。终有一日,我愿她是你赎的最后一个人。妙笙,你能明白我这份心意吗?」
我重重点头:「妙笙谨记,此生不忘。」
-9-
我成了本朝第一个皇后娘娘亲自赎出来的风尘女子,对外理由是我那一曲剑舞给皇后娘娘跳嗨了,所以娘娘不仅赐我自由之身,还赏了我一间木材铺子。
对此,从前没看过我剑舞的那些人表示深深遗憾,遗憾以后再没机会看了。
而从前看过我剑舞的那些人表示深深不解,不解皇后娘娘品味为何如此清奇。
我和凌霜月遇到了开店以来最大的问题,我俩一个不食人间烟火,一个只知道食人间烟火,谁也不懂生意经。
这个时候张书锦如神兵天降,雪中送炭,给我们带来了一本巾帼大将军的经商手札。据说大将军如果不打仗的话,应该会是本朝最厉害的商人,所以这本手札的含金量可见一斑。
在巾帼大将军的精神支持下,凌霜月负责进货记账,我负责社交推销。最后,账面上喜提——整整三两银子!
这个真没办法,我们俩花魁的名头实在是太响亮了,正经人谁来我这儿买东西?不正经的……恕不招待!
就这三两银子的盈余还是方妈妈时不时带着姐妹们来捧的场呢。
眼看这个成绩,我都不好意思向上面报账。
但是皇后娘娘一点儿都没嫌弃,反而让锦书给我带了句话:「任重而道远,努力加餐饭。」
嘿嘿,她关心我了。
我高兴极了,中午又多吃了一碗半。看得凌霜月瞠目结舌,使劲儿把我的碗抢下来:「娘娘是要你保重身体,不是让你撑死自己。」
我被最后一口干米饭噎得差点儿翻了白眼儿,赶忙顺下一口汤,吃饱喝足,下了最后的决心:「既然这儿瞧不上咱们,咱们就卖往别处去。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了不成?」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坐商变行商,财源达三江。我就不信,我一下把生意做到邻国去,还能有人知道我俩望仙楼双花魁的大名。
邻国虽然是附属小国,但是财力充沛,而且木材短缺,不失为一条好商途。虽然费时费力,而且周期长,但是目前我们确实没有更好的选择。
于是两个月后,我们的进账有了重大突破——三百两。由于中途人力物力损耗较大,所以虽然出货量大,但利润微薄。
尽管如此,我们的进步也已经有了质的飞跃,实在值得庆祝。最重要的是,我们打通了这一条商路,以后就会越来越顺畅。
然而还没来得及庆祝,萱草姐姐就跑来告诉了我们一个消息:张砚要赎云芊出去,为妻是不可能的,顶天是个外室。
自从上次和我大吵一架,云芊灰了心,对张砚不复以往热切。或许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这回倒换了张砚自己巴巴贴上来。
狠下心看了看还没捂热乎的三百两,我和凌霜月对视一眼,同时向望仙楼奔去。
小样儿的,不就是赎人吗?说得跟谁没钱一样。
我们到的时候,云芊正跟张砚拉扯,被我一嗓子喝断:「云芊,我今天来就是想证明给你看,纵然是我们这样的人,也不一定要依靠恩客,就看你愿不愿意给自己一个机会。」
云芊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往日的情郎,有了最终决断,带着破釜沉舟的勇气:「好梦到了尽头就该醒过来,人总不能一辈子活在梦里。」
事实上,这场梦不是云芊说醒就能醒的。毕竟赎身这件事儿,它主要取决于我和张砚谁的钱袋比较沉。
在他把价喊到二百七十两的时候,我汗都快下来了,没承想这老小子挺有钱呀。
关键时候还得是凌霜月靠谱,她小脑瓜子一转,意有所指:「听闻张大人家境贫寒,为官更是清廉。我记得五品官员的年俸是四百五十两,张大人上任这才半年吧……」
我心领神会,一副你懂我懂大家懂的表情,扯开嗓门:「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有道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嘛,依我看,再多的钱也买不来张大人情深意重。」
我挑衅地对他笑笑。快喊,有本事你接着喊啊!给自己喊出一顶贪官的高帽,戴着可暖和了。
张砚的表情像吃了死苍蝇似的,最终还是咽下了这口苍蝇,啊不是,咽下了这口气。
我以二百七十两零一钱的高价赎出了宋云芊。
云芊背着小包袱一步一步跟在我身后,不见了从前的泼辣,活像个受气的小媳妇儿。
我们带她回了家,云芊放下包袱,郑重地向我们福了一礼:「我这个人不会说话,连吵架都吵不赢你。但是,谢谢你们,真的。」
我还是改不了嘴贱的毛病:「这样就算谢过了?还以为你高低要给我磕一个呢。」
谁知道我刚说完,云芊竟然真的要往下跪,吓得我一把就把她攥住了:「说跪你还真跪呀,你有病啊。」
云芊终于恢复了以往的状态,和我回嘴:「你才有病呢,花这么多钱,赎我这么个对头回来。」
她一边说一边打开自己的小包袱,愣住了。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放进了三百两的银票,以及方妈妈的一张纸条——方妙笙,你们倒欠我二十九两九钱,记得还!
我一下子就哭了,一边擦眼泪,一边想:怪不得方妈妈总跟我说望仙楼亏钱,她老这么做生意能不亏吗?
从此我们从双人同路,变成了三人行,如果偶尔锦书过来还能一起凑一桌马吊。
我们三个人分工也更加明确,我主管生意,云芊打理家事,凌霜月则主要负责回归大圣人模式,拿着钱随时随地有原则性地做好人好事。
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救助孤寡老人、帮扶失学幼童,以及和各大青楼抢人招回来当女工。
随着一日复一日的坚持,我们的生意越做越大,小日子越过越甜。眼看着就要做大做强,再创辉煌,叶成轩这个幺蛾子本幺也出来添乱……
-10-
我们的货物在关卡被扣住了,那么是谁在捣鬼呢?就是我们这位有权有势的叶小侯爷。没办法,人家权力在那儿,就是能管着我。
自从我被皇后娘娘护下以后,这货很长时间就像死了一样,不知道今天诈尸是要闹哪样。
稳住心神,我还是决定主动去找他,不管是敬酒罚酒,总要喝了才知道。
我委婉地表示,只要他高抬贵手,那么以后的利润可以分他一成。
叶成轩咬着牙,一副被我气狠了的模样:「方妙笙,在你心里,我就只值这么一成?」
「那倒也不是,」我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就是我抠而已,我只愿意给一成,多一点儿都舍不得。」
他还是反问我:「你觉得我在意的是钱?」
这叫什么话?你不在意我在意啊!你清高能不能别耽误我赚钱?
话说到这份上,我也就不再装傻:「除了我这身子,你想要什么尽管拿去。」
我又在他脸上看到了初见时那种讥诮的眼神:「除了这个,你还有什么?你只不过被皇后娘娘灌了两碗迷魂汤,就这么一腔热血地扎进去,恨不得士为知己者死。既然口口声声要为天下女子立室,怎么连皮囊都舍不下?」
我才不会跟着他的节奏走:「立室先立心,如果我用这种方式和你交换,那和卖身有什么分别?我这番从楼里挣扎出来,并不是为了把价钱卖得更高些!」
来之前明明告诉自己要心平气和,能忍则忍,可我还是没忍住:「拉良家女子下水,劝风尘老妓从良。小侯爷还真是有兴致!从前你退避三舍,现在又来威逼利诱,这算什么?难道我就是天生该被人嫌弃、被人轻贱的吗?」
我做妓女的时候他是金主,偏要装清高。现在我从了良,他又来纠缠不休,当我是什么呢?
说着我忍不住红了眼,凭什么?凭什么现在我还要受这种侮辱?
叶成轩一下子慌了,解释道:「我不是,我没想……我只是想让你主动来见我。我就是气你离了我……」
他只是生气,我离了他没有茶饭不思,没有穷困潦倒,反而风生水起,生气他喜欢我,我却不抱以同样的感情回敬。
凌霜月这么多年没白跟方妈妈学习攻心策略,这么多年来她不是学不会,只是不屑于用这样的手段。虽然她不屑用,但是来之前教了我两招。
适当的眼泪和示弱果然能激起男人的愧疚感,我用得游刃有余。
既然男人忍下一时之辱叫忍辱负重,那女子有求于人时放低姿态又有何不可?
一看目的达到,我便收起了眼泪,委委屈屈:「我就是想让自己过得好些,让别人也过得好些,让我们都像人一样活着,我有什么错,要你这样揪着我不放?」
看出他神情有了松动,我启用第二招,没有一个男人能逃脱戴高帽的威力:「我知道,小侯爷是再好不过的人了。我们这些姐妹都是苦命人,您何苦与我们为难,反倒坠了自己的身份。您怜贫惜弱,往日里对我多有照顾,妙笙承情,感激不尽。」
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叶成轩最终还是松了口:「我会放行的,方妙笙,我且看你能走到哪一步。」
凌霜月教我的这两招用完,基本上我也江郎才尽了。但顺杆子往上爬的本性依旧没改:「叶家的商队最庞大,门路也最广,还请小侯爷以后多多照顾,您如果愿意合作,我替姐妹们深谢您的大恩。」
这句话里的利用和讨好都太明显,叶成轩不会听不明白。我就是想赌他对我有一点点的真心,愿意被我利用。
叶成轩这时却突然开了窍:「你为什么不去求皇后娘娘?她对你另眼相看,只要你开口,这对她不是难事。」
我正色言道:「正因为皇后娘娘位高权重,才更应该爱惜羽毛。我不希望天下人觉得她和一个妓女过从甚密。虽然我不在意,娘娘也不在意,但天下人会在意。皇后娘娘应该保持绝对的威信与名誉,这样才有利于她做更多的事。」
况且,如果什么都要依靠皇后娘娘,那我该怎么让姐妹们相信,靠我们自己也能闯出一片天呢?
这段话却被叶成轩敏锐地抓住了把柄:「你会在意皇后娘娘的名声,却不在意我的。在你心里,我连和你只有一面之缘的皇后都比不上吗?」
就说我笨吧,三两句话就被人套出来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好轻叹了一口气:「虽然我配不上说这样的话,但是说到底,有些人白首如新,而有些人倾盖如故。」
叶成轩这回是真生气了,更走近一步:「你都懒得说瞎话骗骗我,方妙笙,你这是欺负我……」
我毫无愧色,反问他:「难道你没有欺负我吗?你用权势欺负我,不觉得卑鄙,那我用感情欺负你,也不会觉得惭愧,扯平了而已。」
可是到最后叶成轩也没舍得拒绝我,有了他的帮忙,我们成功打通了本地的商路,生意更上一层楼。我不禁感叹,有权有势就是好办事儿。
我们很快开了绣坊、染坊,招募了一大批新的女工。其中不乏家境贫寒,被我们从虎狼窝里捞出来的。
凌霜月说,我们不能平白赔钱去做这种事,否则迟早有一天会自身亏损,更会让有些贪心的人钻了空子,那就和杀鸡取卵没有分别。
所以每个来投身的女工都需要签订五年的卖身契,这五年里她们所赚的银两尽数归我们所有,只包吃住,做工没有额外的工钱。
五年后学成有了一技之长,自然就有了安身立命的本事,那么到时候,是走是留自便。
这批女工里更多的,是从良的姐妹。其实青楼里有一部分的姑娘早就攒够了赎身的银钱,但是她们没有去处,也不敢独自面对风言风语。
是我们的成功让她们看到了希望,似乎天地之大,终于有了归处,所以才甘愿撇下一切,孤注一掷地来投奔。
-11-
最近云芊总是神情恍惚,我追问了好一阵,她才吞吞吐吐和我说起了张砚。
我记得张砚最后买了个和云芊有五分像的小丫鬟收了房,宠得跟什么似的。也不知道是想恶心谁!
云芊脸都白了,咬着牙:「我听说,那个小姑娘被江绥看中了。张砚那个杀材!竟真把人献了出去,她被活生生……」
她没有再说下去,而是剧烈地干呕起来,吓得直发抖。我反应了一下,这才想起江绥就是当初砍了小厮手的那个纨绔。落到那样的人的手里,肯定没有什么好下场。
云芊握住我的手,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你说如果当初是我……妙笙!其实咱们为了生意忙得脚不沾地、愁得天天睡不着的时候,我后悔过的。我想当初如果我跟张砚走了,说不定现在就是锦衣玉食。原来,男人都靠不住,人是要靠自己的。」
我拍着她的背一点一点安抚:「我知道,你不要怕,已经过去了,你永远不会再被困进噩梦里了。」
云芊和芳兰姐姐关系最好,我带着云芊去望仙楼看她,也好让芳兰开解开解云芊。
芳兰姐姐还告诉我们一个好消息,她已经攒够了赎身的钱,等明天安顿好一切就来投奔我们。
云芊一下就有精神了,我们说笑了好一阵才散场。然而第二天我们却没有等到芳兰姐姐来,而是等到了她的死讯。
在我们走后不仅芳兰死了,她准备赎身的钱也不翼而飞。
我和云芊是最后见到她的人,理所当然地被指认为凶手,官府说是我们见财起意,所以杀人。
可从芳兰姐姐的尸身来看,分明是被虐杀。
我和云芊被收监时,萱草姐姐打点了银子来看过,告诉我们:「昨天你们走后江绥喝醉了酒,放下豪言说要包下芳兰一个月,芳兰不从,说自己明日就要赎身了。江绥大怒,才有了这场祸事。」
江绥虽然百无一用,但是人家有个好爹,所以背锅的自然就只能是我们了。
我也只好求助靠山,但是被萱草姐姐泼了一盆冷水:「你们出事以后,霜月本来打算找锦书姑娘向皇后娘娘求救的。可是锦书姑娘前日被骗回了国公府,扣在家里,叶老太君那边也以命相逼,让小侯爷明日就和锦书姑娘成亲呢。」
完了,路堵死了。没有锦书,我就没有办法向皇宫那边传递消息。叶老太君把叶成轩关起来明天成亲,他这条道儿我也走不动了。
看我愁眉不展,萱草姐姐连忙补充:「你们先别急,霜月还在外面奔走呢。她说还有退路,锦书姑娘不像是会认命的人,就算明日定了案,判了斩监候,也要等秋后问斩,我们有的是时间翻案。」
翌日公堂之上,我刚一抬头就傻眼了,审问我们的不是别人,正是张砚。别说他和江绥早就狼狈为奸,就单单冲着私怨,他也不会轻易放过我们。
老天爷真是一点活路都不给人留啊。
公堂之外聚集了很多人,那里面有凌霜月,有望仙楼的姐妹,有受我们雇用的女工,更有一大堆看热闹的人。
有人说大概是冤案,但更多的人认为我们并不无辜——妓院里爬出来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更让我们想不到的是,张砚请出来指证我们的证人,竟然是方妈妈。
方妈妈声泪俱下地控诉了我们的「罪行」,那叫一个绘声绘色。
却忽然话锋一转,手指着堂上端坐的张砚,笑嘻嘻道:「张大人就是这么教我的,我学得还像吧?贵人们可满意?」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弄蒙了,方妈妈却把手里的帕子一摔,提声道:「我的姑娘们也是人!凭什么被你们这么作践?她们只不过想讨一条活路,碍着你们什么了?既叫我来作人证,我今日就说清楚了。你们都听着,杀人的是江绥,当朝江尚书的儿子!就是你们清正廉明、铁面无私的江尚书逼我来作的伪证!」
张砚这个蠢货,这才反应过来,让人来拉方妈妈。场面一片混乱之时,锦书穿着一套红红火火的嫁衣,手持令牌闯进来,丝毫不在意周遭的目光。
「我奉皇后娘娘之命监管此案,看谁敢动她们!」
方妈妈趁机甩开那些人,站得笔直,向着望仙楼的方向,哈哈大笑:「不是威胁我说要烧了望仙楼吗?我自己烧了,轮不着你们!去他娘的封建社会,老娘不伺候了。」
就在我面前,方妈妈掏出一瓶毒药,一饮而尽。那是当初从水仙房里搜出来的,我竟然不知道她一直留着。
或许在很早之前方妈妈就存了死志,所以现在尽管锦书出现,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死亡。
我一把接住了即将倒地的方妈妈,凌霜月也不顾一切地冲进来,泣不成声。
方妈妈口吐鲜血,但还是坚持着对我说:「姑娘们的卖身契我也烧了,我就……把她们交给你了。」
交代完这些,她才松了一口气似的,自顾自地笑起来:「穿越女哈哈哈哈哈,当了老鸨的穿越女,真丢人啊!三十几年了,我就做了这么一件痛快事。痛快,痛快!妙笙,我现在,痛得快死了。霜月,我想家……」
她抚摸着凌霜月额头的朱砂痣,仿佛想起了自己早夭的女儿,眼神开始涣散:「念乡……我的念乡啊,妈想你,妈妈对不起你……」
她就这么在我怀里,一点点没了温度。
锦书这大概是第一次见到尸体,刚刚那一幕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脸都吓白了,却还是挪过来,用手帕替方妈妈盖住了脸。
她拉住了只会哭的我,忍住自己发颤的声音:「死者为大,不能把她放在这里。外面有我的马车,我们先抬她上去。等了结完这件事,我陪你们一起安葬她。」
凌霜月还有顾虑:「你当街身穿嫁衣逃婚,现在又要用自己的马车收容一具尸体,你不要名声了?」
张锦书瞪着公堂上「明镜高悬」四个大字,她向来不会说脏话,就学着方妈妈的样子骂了一句:「去他娘的名声,老娘不伺候Ṭũ̂⁺了!」
-12-
最后锦书奉皇后娘娘之命力排众议,以女子之身单独审理了这个案件,这还是我朝史上第一次。
整个案件调查细致,条理清楚,一应判罚,有理有据,不欺弱小,不惧强权。江绥问斩,江尚书和张砚革职查办。干脆利落,毫不留情。
当初那个连户籍、身契和路引都弄不明白的小姑娘,在皇后娘娘的调教下已经很能独当一面了。不知不觉中,我们都在成长。
我们和望仙楼的姐妹一起安葬了方妈妈,立碑时才发现,我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方妈妈的名字。
我叫了她一辈子的妈妈,却不知道她的来处、她的经历,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拿着笔停了半天,最终在碑上写下「方院长」三个字。
我们的院长没了,我成了新的院长——我想和姐妹们一起开个别馆,收容所有被世俗歧视的姐妹,就取名「念乡院」。
入春的时候,皇后娘娘再一次召见了我。
那个时候的皇后娘娘身体已经很差了,她歪在榻上,一口气都喘不匀,我却在她身上看不见丝毫的狼狈,她还是那么漂亮、淡然、运筹帷幄。但我知道,皇后娘娘她已经很累很累了。
皇后娘娘还戴着我的那支金簪,我却怕这支簪子太重,像要把她压垮。她咳了好一会儿才问我:「妙笙,念乡院筹备得怎么样了?」
我哪敢让她再多费半点心,赶忙回道:「娘娘别担心,一切都好。」
皇后娘娘却不满意我的报喜不报忧:「我听说,有很少一部分人过惯了纸醉金迷的日子,受不住做女工的辛苦,又再次投身青楼。你有没有想过是为什么?」
即使娘娘没有半点责难的意思,我还是羞愧地低下了头:「都是妙笙没用……」
皇后娘娘安慰我:「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她们的错。人不能只有温饱,如果她们的心和思想依旧贫瘠,这样的事就永远不能避免。这就是我一定要开设女学的原因。妙笙,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得了她的夸奖,我眼眶发酸,身上也热起来,仿佛心里有团火在烧似的。
娘娘递给我一卷圣旨,轻轻笑了一声:「不用谢恩了,拿着吧。我答应过你的,要赦免你的姐妹。这些年你言而有信,我也不能拖欠你。别接了赏就开始懈怠,要做得更好才对。」
我拿着圣旨,甚至感觉它在发烫:「皇后娘娘,我还能做得更好呢,您瞧着我吧。」
我愿此生都以皇后娘娘为榜样。她居庙堂,总管天下;我于市井,救困一方。
为了实现对皇后娘娘的承诺,我回到念乡院开始想办法,还没理出头绪,就被叶成轩堵在了门口。
他神情急切,一直问我有没有事,反倒叫我摸不着头脑:「叶大少爷,对簿公堂这件事儿都过去三个月了,您现在才想起来问我呀?」
叶成轩窘迫极了:「不是,我是想问陛下有没有对你……」
皇后娘娘体弱不能生养,陛下又不肯纳别的妃子,大臣们为了子嗣闹得厉害。
我既得皇后娘娘赏识,又和娘娘有三分相像。
叶成轩就害怕,他以为陛下宣我入宫是为了让我替娘娘诞育一个子嗣。
我被他这样荒诞的想法逗笑了:「叶成轩,你是不是以为天底下所有男人都和你一样,可以退而求其次?」
皇后是一轮明月,清冷温和,高悬苍穹,照亮着每个人。
我不过是一汪池水,有幸短暂地被月亮照耀过,映出她的一点光辉。纵有几分相似,也是远不能及。
对于陛下来说,人间处处是清池,但月亮独一无二。
叶成轩急着辩解:「我从来没有想过退而求其次,我想要的一直都是你。」
他眼里的深情像是汹涌的湖水,好像随时可以溢出来淹没我。可惜了,人可以凫水,也可以潜水,但如果一个猛子扎下去不愿意浮起来,那就只有淹死这一个下场。
我今天想一次把话都跟他说清楚:「几个月前,你和锦书都是被迫成婚,但最后逃婚的却只有锦书一个人,来救我的也只有锦书。因为你既贪心又没有担当,没有勇气和强权对抗,只想着能够兼而有之。所以,我不认为你的感情会有多坚固。」
他觉得就算娶了锦书,也可以纳我做妾,反正我的身份配不上他,怎么都算抬举的。我相信他喜欢我,但不相信这份喜欢可以排除万难。
或许是因为被我扯开了这层遮羞布,叶成轩有些赌气地问:「那什么样的感情算坚固呢?是你和张锦书,还是和你的那群姐妹,或者是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
看吧,从骨子里他还是觉得我不配,不配和锦书同行,更不配攀上皇后娘娘。
我仔细地思考了这个问题,而后回答:「起码我和她们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爱我』跟你的目标利益注定是相悖的。就算你如今可以为我排除万难,一旦将来情感变质,你所受的每一分苦楚,都会成为你怨我的理由。」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我非君子,却也不敢授人以柄。叶小侯爷,我言尽于此,也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你知道我名声不好,可别连累了你。」
-13-
皇后娘娘说得对,既然解决了温饱,下一步就应该把思想带动起来。
可是我这里收容了太多人,光束脩就是一笔巨大的数目。更何况大家都知道我们这里住的是什么人,读书人最重声名,根本不会有先生愿意来教我们。
于是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在念乡院专门辟出了一间书斋,同时缩短每个人的上工时间,实行轮班制。
挤出来的时间,都给我读书!至于先生嘛,有凌霜月这个现成的羊毛我干吗不薅?
从此以后,念乡院的所有女工都过上了自产自销、半工半读的「好日子」。
有人学得唉声叹气,也有人学得津津有味,云芊属于前者,萱草属于后者。我?我在唉声叹气和津津有味中间反复横跳,差点儿没学出病来。
比念乡院更热闹的是外面的议论,有人说我们装模作样,简直亵渎了圣贤书;也有人感叹我们虽然命途不济,但自强不息。
渐渐地,我们「念乡书斋」竟然也有了名气。直到有一天,书斋里从天而降一个小女娃。这样说有些不准确, 实际上,她是从墙头上掉下来的。
看样子, 小姑娘趴在墙头偷听我们读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凌霜月替她掸了掸身上的灰,问道:「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不去上学?反而到我们这里偷听呢?」
小女孩儿声音细细的, 但一点儿也不发怯:「我叫二丫,阿爹不让我读书,而且,我也没有户籍……」
即使陛下和皇后娘娘大力推广女学,人的观念也不会一夕之间改变, 依然有很多人不给女儿读书的机会, 甚至连户籍都不会给她上。正如皇后娘娘所说, 这条路还很长。
二丫突然跪了下来:「院长, 你能不能让我在这里读书?我可以替你们干活。」
我把她扶起来, 只问了一个问题:「你明知道我们这里都是什么人,如果传出去, 大家都会说,你是和妓女一起读的书,不害怕吗?」
二丫很有主见:「读书认字, 学问是自己的;流言蜚语,舌头是别人的。我管不了别人, 只能顾自己。」
我本以为凌霜月会不同意, 没想到这次她是第一个支持的:「好,谁说我们这里就不能教一个好人家的姑娘?如果我们固步自封, 拒绝别人踏进书斋,那这里就永远是『妓子学堂』, 而非女子学堂。」
从前我一直觉得凌霜月哪哪都好,就是有些迂腐固执, 没想到这次, 老顽固竟是我自己。
后来, 这个叫「二丫」的姑娘成了「念乡书斋」第一个外来的女学生, 再后来就有了第二个、第三个……
又过了很多年, 我们的生意越做越大, 书斋名号也越来越响,当初那个从墙头摔下来沾了一身灰的小姑娘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 成了我们这里最有学问的人, 接了凌霜月的班,成为书斋新的女先生。
我们女先生长大了反而爱哭鼻子, 上次诗会她被我们灌了酒,哭得一抽一抽的,抓住人就问:「什么时候女子才能科考啊?我要是能上一回考场, 就算不白活这一回了。」
好多人都笑她痴心妄想, 但我不这么觉得。因为总要有人敢于「痴心妄想」,去争取一些东西。
我知道总有一天,那个女子也能科考的时代一定会来临, 只是前路还很长,我们一步一步走就是了。
任重而道远,努力加餐饭。
(完)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