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相爱九年的男友分手之后,我回到了见他的第一眼。
「已有女友的李儒一在出差途中遇到了民宿老板王依依,二人一见钟情,顿悟对方才是此生的唯一灵魂伴侣,可是碍于世俗双方都不敢将爱意说出口,由此展开一段虐恋。」
故事感人涕下,跌宕起伏,男女主角的爱情经过了层层考验和磨难,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所有人都有了一个好结局,除了那个被遗忘的女友秦婉,那个炮灰女配。
很遗憾,我就叫秦婉。
我的九年青春,像是笑话一样成了男女主角爱情的障碍,只不过因为一句相爱,瞬间湮灭。
我的付出和所有寥寥几行就被带过了,成了别人感天动地爱情的续篇,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戴上了一顶油光锃亮的绿帽。
将骰子掷到第七点后,我发现自己回到了见到李儒一的第一眼。
-1-
和李儒一分手之后,我并没有撕心裂肺地哭天喊地和去酒吧买醉。
我异常的平静,平静到连一滴也眼泪也流不出来,我只觉得铺天盖地的疲累。
正逢冬日,十月末的北方已隐隐透出些刺骨的寒意了,我裹紧身上的毛呢外套。
拿出手机都是工作群的消息,抬起头发现天色早已大暗,我才意识到又加班到很晚了。
盯着黑夜出神,才发现空中好像飘着几个大字,我诧异地眯着眼辨认。
恭喜你达成女配结局。
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大堆片段,是李儒一和一个陌生女生的片段。
是李儒一前段时间去云南出差的片段。
我看着李儒一和她相识在云南大理的一家民宿,被她的活泼慢慢打动,两个人越来越投机,最后在朝着洱海的小房间耳鬓厮磨。
我看到他们惊慌失措却又不肯承认背德,我看到他们罔顾人伦却又觉得真爱至上。
我看到他们谈天说地聊天南海北,我看到他们分分合合还是始终放不下对方。
最后,我看到他们结婚了。
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的场景,在李儒一 30 岁的那年他和别人终于实现了。
我沉默地看完这些片段,谈不上愤怒也谈不上轻松,心情很复杂。
早在李儒一对我越来越敷衍的时候我就隐隐猜到了,只不过是我不愿意把他往那处想。
「达成女配结局」我望着天空里的那几个大字出神,所以呢,自己被命运开了一个好大一个玩笑,像笑话一般付出的九年,只不过是别人爱情的引子。
那我的存在,我的青春,又算什么呢。
低着头在一地的落叶里,我失魂落魄地走上回家的地铁站。
我和李儒一高中就认识了。
到现在,算了算今年已经是我们认识的第九年了。
从高二文理分科的那天他别扭地说完要不要和我在一起的那天算起,也已经八年了。
我站在街上,脑海中又回想起了李儒一从云南出差回来后不久,他给我打到那通电话。
在没看到这些画面前,我一直觉得我们的分手很莫名其妙又很顺理成章,好像一切浑然天成。
或许是给他发消息总是迟很久才回;或许是他迟迟不回家的夜晚;又或是朋友求婚我的一句羡慕换来的沉默。
我是曾经以为这些画面不会发生在我们俩的身上的。
我们熬过了顶着老师家长训诫的早恋骂名,我们熬过了高考的分歧,熬过了天南地北的异地恋,熬过了大学毕业季的分手热潮。
在我们终于能够好好在一起的时候,我才发现,爱情最大的考验不是九九八十一难,而是一个人的先行离开。
李儒一和我打的最后一通电话只有 1 分 03 秒。
是上周三晚上 23.52 分打的。
只有轻飘飘的一句「分手吧」
他说这话用了一秒。
剩下的是我长达一分钟的沉默。
在最后我说了一句好,然后就结束了。
没有想象中那样多么生离死别的痛感,也没用戏剧化又具有仪式感的道别,在一通电话里,九年的故事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和以往八年多的每一次歇斯底里的争吵不一样的是,我们都没有说一句负气的话。
然而我们都深知,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他不爱我了。
而我也并不接受他那名为真爱的背叛。
我之前很多次都设想过如果这一天来到会怎样,我以为我会崩溃大哭,会一蹶不振会深夜买醉。
实际上我都没有,我甚至连一滴眼泪都哭不出来。
在爱意被消磨的过程中,我的所有情绪也在不断地被消磨,直至麻木,我只感觉漫无边际的孤独在那么一刻全部向我涌来。
我觉得自己在接到电话那一刻开始,就像是独自漂泊在了无边无际的大海一样。
-2-
自己的不幸固然令人难受,他人的成功让人咬牙切齿。
看完李儒一的幸福结局之后,我一个人提着菜往回家的路上,迎着冷风小步跑着。
接完领导又在让改方案的电话,我举着手机那个姿势持续了很久,久到提着菜的手指已经僵硬发麻,我才回过神来。
我将手机揣回包里,活动了一下手指,继续走着。
回到家开了灯,自从李儒一搬走以后,空间一下子宽敞了很多,空了一半的衣柜和鞋柜,玄关上消失无踪的钥匙。
家很整洁干净,就是不太像住了人。
我沉默着将脸上的口罩摘下扔进垃圾桶,熟悉地走到厨房,将袋子里的两个土豆拿出一个削皮,不知道是不是心不在焉的缘故。
那天的土豆格外的难削,我好几次割破了手,一个土豆削了十分钟才削好,我看着手上的血痕,一手摩挲着手机,才发现怎么都找不到手机。
我像一只无头苍蝇般,穿过客厅,翻遍每一个沙发缝,走到卧室在枕头底下摸了半天。
我才想起自己根本就没有把手机从大衣外套中拿出来。
找了半天我也没心思继续原路返回去找了,我独自在关了灯的卧室床上坐着。
黑暗中,我忍不住去想。
我和李儒一是到底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呢?
第一次见李儒一的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晴天。
我记得他抱着看球和周围人笑着路过我们班窗外的走廊,恰好那一秒我写题眼睛酸痛抬起了头看向窗外。
那真是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真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真是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16 岁的秦婉就这样遇到了 17 岁李儒一。
我十六岁到二十五岁的所有故事,在那不经意的一瞥里,浩浩荡荡地拉开了帷幕。
在昏黑卧室里。
我想。
如果再来一次就好了。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床头正好放着之前玩完来得及收回去的骰子。
我在黑夜中将它拿起,无聊向空中抛去。
在它抛出我手的那一瞬间
我看到,它停在了空中。
-3-
突然耳边尽是一片嘈杂的声音,还有人在笑,很吵,很多人都在说话。
我皱着眉睁开眼,光晃得人眼睛疼,我努力想要看清周围的环境。
头顶上的风扇轰隆隆地转着,黑板上还写着物理公式,值日生有一搭没一搭地擦着黑板,走廊还有人跑来跑去,都穿着一样的校服。
眼前的桌子上还摊开着一本语文必修二,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出现在了眼前。
我呆呆地环顾着教室,张了张嘴说不出一句话。
这是……
突然感觉手里硬硬的,才发现自己手里捏着什么东西。
我低头去看,是一枚骰子,只是正面朝上的那一面,是七点。
第七点,是用黑色中性笔画的。
「骰子扔到第七点,就能穿梭时间,回到过去。」
耳边响起同桌的笑声,「秦婉,你扔到第七点了,怎么样,是不是穿越时空了,这次数学作业补完了没有,哈哈哈哈哈。」
高中同桌唐豆豆笑嘻嘻地和我说话,而我呆呆地看着骰子的那一面。
我僵硬地扭过头看向说话的人,戴着黑框眼镜面容还有些青涩的唐豆豆,她凑到我旁边笑嘻嘻地开着玩笑。
我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瞬间红了眼眶。
九年后我早已很多同学失去了联系,就剩当时玩的几个好的朋友还断断续续有音讯。
前些年唐豆豆远嫁到了外地,就那样和我们周围的所有人断了联系。
听说她老公对她并不好,最后一次见她还是在去年冬天,她大腿那里全是淤青,脸上全是疲惫,黑眼圈很深,她低头说她想离婚。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后来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熟人再见,这时她的脸还是一脸胶原蛋白,笑嘻嘻地很阳光,和九年后的那个一脸颓废的人判若两人。
我强忍住眼泪,哽咽地看着她
我感觉我自己有些颤抖,小心翼翼地问她
「豆豆,今年……是几几年啊?」
「2013 年啊,哈哈哈哈哈哈,你演得真像穿越了,哈哈哈哈哈哈。」
她话语刚落,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我好像,真的回到了九年前。
九年前还是 2013 年,我还 16 岁,还在读高一。
彼时我爸用的手机还是现在早已淹没在市场的 HTC,连 4g 都还没有大规模推广。
那些年因为我用的手机烂,网页都是慢慢才能加载完毕,那会没什么人用微信,我们都还在用 qq 交流。
每天都把自己 qq 空间装扮得花里胡哨,闲得没事干就去玩贴吧,每天都坚持打卡,发一堆帖子。
那会儿还没有疫情,人们出门谁也不戴口罩,大家身上都带着钱用现金支付。
那会学区房还没有现在贵得离谱,一百块还能买很多东西,大部分地方都是文理分科的传统高考。
那会我还没玩过各种各样的联机电子游戏,我还在玩单机版红色警戒。
最重要的是
那会,我还没有认识李儒一。
一切,都好像还来得及。
突然楼道里发出球类落地的声响。
拍打在地上啪啪啪,我却有些惶惶不安。
唐豆也转头看向声响发出的地方,我感觉这一幕很是眼熟,我的潜意识告诉我
这个时候,我还是不要回头了。
但是我却还是忍不住回头了,这一幕到底是什么来着,强烈的好奇心早已压过了那微弱的潜意识。
就那样,25 岁我和 17 岁的李儒一再一次相遇了。
十七岁的李儒一还没有胡子拉碴的油腻感,穿着球衣戴着护腕,拿着拉球,发型也很清爽,眉目之间全是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九年前,就是这样惊鸿一瞥,我由此陷入了无药可救和无法自拔的喜欢之中。
而 25 岁的自己再一次回到此时此刻,却只没有了当时的感觉。
很难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我最后一次见到 25 岁的李儒一还是分手的前一天前,我们基本上没有交流,甚至连灯都不愿意开。
当时我只以为他心情不好,看了片段之后的我现在回想才恍然大悟。
他无非是在想谈了九年的女朋友比不上民宿那个活泼明媚姑娘的万分之一。
真是好笑,口口声声说爱我一万年的是他,嫌弃我的也是他,我是在一夜之间变成这样的吗?
要是我每天可以不上班不做饭不洗衣服只快快乐乐地开家民宿我不会活泼吗?我不会明媚吗?还是我非要折磨我自己?
我看向 17 岁的李儒一。
我有些难过,有些不知所措,有些感慨,有些怀念,更多的还是恶心。
上辈子真是瞎了眼。
-4-
就这样,因为这次我没有目不转睛,所以这回我们并没有四目相对。
我看见他的脸我就感到一阵胃酸上涌,直接掉头,等他视线转过来都时候我早已硬邦邦的扭过头看向课本了。
但是心里还是像是被人攥着一般隐隐作痛。
九年,说放下就放下,多少还是有些说服自己的谎言在的。
下节课应该是语文课,桌子上恰好已经摊开了要上的课文。
上课铃响。
高中时期带我的语文老师就这样走了进来。
我上次见到她还是四五年前在街上买衣服偶遇到的。
老师一直都是那副温柔的样子,要说有什么变化,就是好像眼角皱纹多了些。
她拉住我的手,说她都快认不出来我了,她看我眼熟却叫不起我的名字。
她笑着问我去了哪所大学,现在在哪里上班,聊了聊近况。
在那次见面后又是一别四年,我再也没偶遇过老师,音容笑貌都有些模糊了。
我回过神,抬起头看向讲台。
九年前的语文老师才刚刚结婚没多久,脸上洋溢着幸福,脸上没什么皱纹,一双眼睛明亮而动人。
「同学们,咱们开始上课。今天讲课文《氓》,把书翻到那页。」
……
「《氓》的故事对各位来说有什么启发呢?咱们说啊,曾经或许真正相爱的两个人,当爱不复存在,当负心人辜负了这段感情,你又会怎么做呢?其实……」
老师清丽的女声回荡在教室里,我却思绪早已飘到了远方。
刚来上的第一堂课,《氓》倒是挺应景的。
我对这篇课文印象很深
九年前,当我第一次上这篇课文的时候,我记得我当时为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十分义愤填膺。
十六七岁的我觉得为什么这个主人公天天忍气吞声,最开始就不应该做家务啊,氓这种又懒又大男子主义的家暴男早就应该舍弃。
当时的我还没有遇到喜欢的人,我觉得怎么会有人如此卑微地爱着一个人呢?为了他放弃自己的所有包括自尊呢?为什么会喜欢上这种人呢?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
当时的我并不明白,为什么会被一个人如此地牵动心绪呢,喜笑哀怒事事关乎于他呢?
九年前的我把这篇课文的故事置之一笑,我觉得我绝不会爱一个人爱到这种程度。
但是往往现实就是如此,标准确实都是留给不爱的人的,当那个让你全身心陷入无法自拔的爱的沼泽的人出现,你所有的理智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
时至今日,25 岁的秦婉,终于可以回答 16 岁的自己这个问题了。
喜欢一个人是不讲道理的。
16 岁的我喜欢着的李儒一其实没有 16 岁的自己憧憬得那样好那样完美,但是就像《氓》里一样,一切故事的开头都是美好而充满希望的。
只不过是。
他在出差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更有趣更年轻更有活力的女孩,他们其实什么都没做,但是只是他们相视的一秒,我就知道我的九年就这样付诸东流了。
他因此有了对比,所以他幡然醒悟,他已经不再爱我了。
我突然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我大学毕业那年,他来学校接我,我们两手牵手像是要走到夕阳的尽头。
他郑重其事地对我说,他要喜欢秦婉一辈子。
他还是没做到。
-5-
下课了之后,我坐在座位上,翻看着自己的书桌上的东西。
桌子上的那个水杯,是很花里胡哨的塑料杯,这个杯子我记得还是当时缠了妈妈很久才给我买的,起初我是很珍惜的,去哪都带着。
不知道是不是越珍惜越在乎的东西越容易弄丢,这个杯子结果兜兜转转最后也找不到了。
还有没写几个字的日记本。
我们高中都有个惯例,新生要写日记,不过学校也不收,我也是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所以日记本还是新新的。
日记里压着一张数学卷子,考了四十七分,满分一百五十的题。
分数旁边还有我模仿我爸的字迹写的签名。
我拿起那张卷子,坐在位置上,轻轻靠在后排的桌子上。
我一直数理化学得不好,但是文理分科还是很多人来却我。
大家都说理科分数线比文科要低,以后能报的专业也多,就业面也更广,选理科好。
恰好李儒一也来劝我,他说我来学理科他还可以教我题。
现在回想起来,我也确实是稀里糊涂地选了理科,李儒一也教是教了,不过没有什么用。我怀疑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还来给我讲。
真是后悔死了,当时学了理科之后怎么都跟不上,本来自己就历史稍微擅长些,选了理科之后连这一门的优势也没了。
最后高考也就浑浑噩噩地考了一个普通本科,本来好不容易考上了重点高中,最后还没有普高的同学们考得高。
思绪已经越飘越远,我及时收回了满头飘散的孤独又悲伤情绪,将视线转回来。
恰好前桌的人递过来了下节课要讲的数学卷子。
果不其然。
又是红色的 54 直直印在试卷的最上方。
我叹了一口气,毕业多年,虽然大学学的是金融,但是数学水平还是早就停留在了基本的加减乘除。
我正踌躇不想接过那张该死的数学卷子的时候,递卷子的那个方向传出了一道男声。
「不会吗?」
我抬起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想起来了,是高一坐在我前面的男生,印象中总是一个温温柔柔的男生,没什么太多的交集。
叫什么来着?
好像是……
陈恒之。
我抬头看向陈恒之的时候都有些不真实的感觉,最后一次见他是高中毕业后的同学聚会上。
文理分科后所有人被打乱按照成绩重新分班,我因为理科成绩差被分到了年级最烂的理科班,而陈恒之则分到了最好的理科班。
同学聚会那天,我们两个班恰好就在一家饭店里,就隔了一个包间。
那天中途我出去接了个电话,刚准备回去的时候,听到走廊的不远有人叫我。
「秦婉。」
我回头,是陈恒之,不知是不是那天喝醉了原因,我只看到他的嘴张张合合,却听不到他说了什么。
迷迷糊糊的我笑着挥了挥手以示告别,转身也就进了包间。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幕时隔多年还是清清楚楚地印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陈恒之看我发呆,用手在我面前轻轻挥了挥,我才回过神。
「卷子,下课给你讲。」
他很正常地说完话自然而然地把卷子递给了我,而我却有些愣神。
他这么轻松而又自然的语气,很明显是经常这样做,我却不记得了。
我对我高中的所有印象都是关于李儒一的,却忘记了,高一的所有数学题其实都是一个人给我讲的。
那个人叫……我看向眼前的人。
陈恒之看我不说话,眉宇染上些担忧「你还好吧?」
我长吁了一口气,笑着晃了晃头
「我只是有点发呆,还好,谢谢小陈同学。」
陈恒之看我没事,也笑了笑,把卷子轻轻放在了我桌子上。
我拿起那张卷子,窗外的阳光直直地穿透层层雾霭倾洒在了我的桌子上,试卷透出光的影子,将纸很均匀地和黑笔红笔印迹铺开。
我握着纸的一角,觉得自己像是一点点地找回了什么东西。
好像是……
失去的自己。
-6-
上了一天课,我长吁了一口气。
时隔多年重新坐回教室学习,还是很不适应的,感觉学习有些吃力,不过是不是因为年轻的原因,总感觉脑子好像记东西还挺快的。
我习惯性地准备掏出兜里的口罩戴上准备回家,才发现兜里没有口罩。
掏出来的只是校卡和饭卡,还有公交卡和一串钥匙。
我走出校门,不自然地摸了一把脸,没有妆,没有口罩,街上人来人往,没人戴口罩,恍如隔世。
走了几步才想起高中自己是骑自行车回家的,不过既然已经走出来了,那就坐个公交回去吧。
我循着很久之前的印象向公交站牌走去。
我已经很久没坐过公交了,上了大学就去了别的城市,在那里毕业以后又北上和李儒一在一起,出行基本都是地铁,如果急一点就是网约车。
不过现在这个时间,网约车应该还没面世吧。况且这里也不是北京,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三、四线小城。
想来自己也已经很久没回过家了。
中秋节的时候说要回家,国庆也要回家,每次放假都说要回家。
可是都没有回家,因为做不完的工作、突如其来出差、疫情封控管理,不是因为北京这里有疫情就是家里有疫情。
我时常安慰着自己已经够幸福了,所幸还没有因为疫情丢掉工作,艰难地还在北京苟延残喘着。
成年以后生活轨迹就慢慢趋于平淡,可是自从疫情来了之后,平静地做自己好像也没办法做到了。
上次见到爸爸妈妈,还是过年吧。
我怅然若失的时候,轰隆隆的老式公交就这样开了过来,司机那里还没有隔板,上车也不用扫码,也还没有设置二维码乘车。
我刷了卡,机器女声「滴——学生卡」我却莫名心酸。
我一直没觉得平凡的生活到底有多么好,可是知道那一刻,我才觉得原来过去近在咫尺的生活,已经是触手可及的幸福了。
其实平凡的生活透着光,只是那是 16 岁的秦婉看不到的。
幸福往往是后知后觉的。
我坐在公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记得念书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个位置,坐在那里总是有种跳脱出现实生活压力的感觉。
我看向窗外,街上大多还都是低矮一些的建筑,和九年后一幢幢高楼林立不一样。
城市建设还是一个雏形,单是看着那些建设设施是想不到未来的发展。
窗外飞逝的景象一点点从眼前流淌进入我的心里,唤起内心深处对故乡的印象。
社会在进步是一件好事情,但是或许也失去了些什么。
我高中念的是梧桐市第一中学,离我家有九站,我家原本那站是叫凤原小区。
发神之际,公交女声播报声响了
「凤原小区站到了,下一站……」
我急忙起身下车。
2013 年的小区门口还没有那么多奶茶店,也只有一家超市,小区对面的初中也还没有建起,进出不用扫码。
记忆中,高中放学回家总是喜欢先在小区门口的鸡柳小摊那里买一份再回家。
卖鸡柳的摊主是一对老夫妻,爷爷负责炸,奶奶负责收钱。后来上大学回家却再也没见过他们摆摊了。
我站在小摊前,看着和蔼可亲的这对勤劳的爷爷奶奶发呆,全然已经忘了接过做好的鸡柳。
直到摊主爷爷疑惑地问小姑娘怎么了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我笑了笑接过鸡柳,朝他们挥手。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像这样沿着求学的路一路回家了,沿途的每一朵花,每一块石头,每一处石椅都让我的每一步都像是踏在梦境里。
在北京待了很久,好像从来没有这样慢下来只奔着属于我的终点了。
我像是候鸟一般机械地活着,每次万家灯火亮起的时候,我却感受不到家的温度。
拿着热得有些烫手的鸡柳,直至有些刺痛感,才发现自己好像才找回了一些真实活着的感觉。
我一路走走停停,正逢秋末,枯黄的叶偶尔降落,十月的北风呼啸将所有的故事带回故事的起点。
就这样走到了我家楼底,我家是六层的老式小区,但是在 2013 年这里也还不算是老式。
2013 年的楼门还没有安装磁卡开门,想要进门还得先按下我家的门牌号,我妈给我开了门我才能进。
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太久没回家了,还是太久没有见到妈妈了,还是九年前实在是一个太遥远的概念。
我却有了些近乡情更怯的感觉,踌躇在门口了很久,最终还是有些颤抖地按下了门铃。
「嘟……嘟……喂?豆豆放学了啊?」
熟悉的女声在耳畔响起,我妈干脆又熟练地接通了门铃。
也没等我出声,我妈就给我开了门。
上学的时候,只要是那个时候,那个点门铃一响我妈就知道是我回来了,她一定是举着锅铲,系着围裙接通的门铃。
我拉开楼门,酸涩却一点又一点地蔓延。
真好啊,又回到了回家还有人等着我的日子
我一步一步走在有些拥挤又有些黑暗的楼道,我家楼道的灯总是忽明忽暗。
这个季节天已渐渐黑的越来越快,我也不忍不出声打破这在漫天撒野的黑夜。
步伐踏在水泥砌好的楼道,发出嗒嗒的声响,最终我摸着黑停在了我家门外,敲响了家门。
咔——的一声,客厅散落的暖光从家里全部溜出来照亮了黑漆漆的黑道里的我,土豆炖排骨的香气从厨房窥伺着风尘仆仆的我。
我抬头,对上九年前的妈妈。
我其实从来没觉得岁月到底在妈妈打脸上留下了什么,看着她慢慢变老是很难察觉到的,因为不管她怎么变,永远都是那幅最最最爱我的样子。
直至我再一次回到了九年前,看着还没有多皱纹和白发的妈妈,我才在那一瞬间意识到,我的妈妈已经在一年又一年的生活蹉跎中确实变老了。
而过去的我却浑然不知。
我的眼泪在看到妈妈的那一刻止不住地哗哗地流下来,我看着这世间的所有变化都强忍住失落。
因为我知道时间确实不会等人,事物的发展也不会停滞,没人能阻止任何东西的前进。
越长大越学会接受,可是啊……
在妈妈面前,好像活了二十五年都像是在一下直接就崩塌一样,我又做回了小孩子。
不用再假装坚强了。
我妈举着锅铲,系着围裙,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站在门口哭得稀里哗啦的我。
而我哭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刚下班回家的我爸拿着钥匙站在玄关和我妈面面相觑。
「妈妈,我想吃土豆炖排骨了。」
所有的浮沉仿佛在那一刻落地,我高悬着而又惴惴不安的心终于不再飘荡,我的灵魂仿佛才从游离的世界归位。
我终于能够承认,我是真的回到了过去。
我珍贵的,失而复得的最美年华。
-7-
吃过饭之后我就回到了自己卧室。
桌子上堆的全是大大小小的教辅书,记得后来高考后也全被卖掉了,从毕业以后,桌子上一直都是空落落。
卧室的墙上贴满了大大小小的海报,有 EXO 的、有东方神起的,还有刘诗诗和杨幂的。《步步惊心》和的《宫》的剧照并列贴在一起。
桌子上摊开几本《花火》和《爱格》,最中间的数学书底下压着几本《知音漫客》。而旁边书柜上的经典名著已经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客厅里时不时传开几声我妈看的电视剧的声音,倒不太像是中国话。
我侧耳仔细去听,听到了熟悉的 BGM,恍然才想起,2013 年火遍大江南北的两部韩剧。
一部《继承者们》一部《来自星星的你》,记得《来自星星的你》要稍迟一些,直至隆冬才好像上映。
现在是十月末,我妈看的估计就是《继承者们》了,果不其然,我听到我妈说了一句。
「李敏镐真帅啊。」
我失笑,九年过去了,我早已经忘了《继承者们》的大结局是什么了,只记得当时好像确实非常火,掀起了一大阵韩流。
当时化妆店都只会化一种眉毛,纹眉店也只纹一种眉——韩式平眉。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电视剧早已成了我实在无聊时的消遣,成了我吃饭时如同鸡肋的电子榨菜。
其实什么也没变,也不是韩剧不好看了。
可能是我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需要偷偷贴在卧室门口听着门外动静的人了,也不再是每晚写题枯燥只为上厕所然后趁机瞄几眼电视的我了。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我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轻轻拉开抽屉。
都是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彩色的订书针、五颜六色的曲别针,还有几个折成心形的,五块一小盒的漂亮卡片、用木盒装起来的书签、折星星的小长条纸……什么都有,也什么都没有用。
这些东西当时让我几近疯狂,但也是二十五岁的我不会把钱浪费在这种地方上的东西。
我怀着一种几近复杂的心情,最后拿起零零散散掉落在抽屉里的证件照。
那是十六岁的秦婉。
脸上没有一点皱纹,因为没有操劳的工作和天天加班加点,眼下没有黑眼圈的一点踪迹,黑亮的眸子透着光,露出有些不知所措和尴尬的笑容。
穿着的校服领子也有些歪歪扭扭,发际线也不高,看得出来还有挺多头发,没有刘海的遮挡,露出大脑门,扎个高马尾。
我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自己 25 岁的工作牌。
穿着得体,妆容也很正式,恰到好处而又深不见底的笑。脸上没有一点瑕疵,因为高昂而又流水线生产的证件照店早已给我做完电子美容。
是我又不是我。
我拿起那张 16 岁的照片。
轻轻呢喃「这才是我。」
-8-
第二天早上我还躺在床上呼呼睡觉。
迷迷糊糊听见妈妈叫我起床,我下意识就惊醒,以为上班要迟到了。
从床上猛然坐起开始摸床边的手机,却只摸到了我妈高中给我买的翻盖手机。
记得当时智能机虽然已经还算普遍了,但是因为他们怕我玩手机耽误学习就给我整了个翻盖的手机。
功能少得可怜,不过这个外观倒是很漂亮。
我望着一个手机出神了半天,直到我妈直接打开我卧室的门,举着锅铲质问我怎么还不起床,要赶不上公交了。
我才意识到,我已经不用上班了。
我回到了九年前,又回到了需要早起上学的年纪。
我回过神掀开被子,狠狠地深呼吸了几次。
换好校服站在镜子面前,我照了又照,磨磨蹭蹭的还是忍不住多看几眼。
读高中的时候自卑得厉害,觉得自己怎么都不好看,穿着的校服也肥大而不美观,甚至觉得单调的马尾也不顺眼。
那会天天期待着赶快毕业把头发天天披着,后来随着日子一天又一天偶尔心血来潮扎个高马尾,却觉得像是装嫩和不自然。
当我再一次审视 16 岁的自己,虽然有点黑黑的,脸上也有几个痘痘,但是这样已经很好看了。
我坐在餐桌前,摆在我面前的是我妈做的清汤挂面。
不用猜也知道额外给我多滴了几滴香油,一小撮葱花点缀在面中,地方特产的吸水米线沾了些酱油米醋的香味,上面盖了一颗荷包蛋。
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一碗妈妈牌面在秋末的早晨飘散着白色的雾气,吃进去胃里和心里都是暖洋洋的。
吃饱喝足,出门又差点忘记背书包,匆匆忙忙赶到公交站那里,北方的秋,尤其是早上无疑是寒气逼人的。
树叶散落在街道,还能看见晨起工作的环卫工人清扫着,偶尔飞驰过一两辆出租车,天还是蒙蒙亮,现在还不到七点,这个时间街上只有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学生不时出现在路上。
还有两三个和我穿一样校服的校友,有人脸冻得红红的也还在啃包子;有的蹲在马路牙子边上咕咕喝着豆浆;有的皱着眉嘴上一直在叨叨背课文……
我津津有味地观察着周围的人,以前从来不会想着多看几眼,现在却有机会慢了下来,可以好好地看看我所处的世界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吧。
在我打量着这个世界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他也穿着和我一样的校服,胸前的校牌总是有些斜斜地挂着,身上总是有一股自由的劲头。头发已然被秋风吹得有些凌乱了,露出些浓密的剑眉来。
他总能使人忍不住多看两眼的魅力。
这个人,我认识。
是李儒一。
严格来说,是十六岁的李儒一。
他家就在这附近不远,记得九年前刚喜欢上他的时候每天早早就等在这里,只为了有时候能和他能搭一班公交。
我甚至还能想起他一般早上会在兜里放一包热豆浆,也知道他喜欢喝红枣味的,知道他最喜欢吃的包子是梅菜扣肉馅的。
因为他喜欢,总是每天比他早醒一个小时给他打豆浆喝,还学会了蒸包子。
以前也是豪言壮语说下以后绝对要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但是其实最后也还是活成了家庭主妇。
小时候总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女人就得做饭洗碗带孩子呢,暗暗发誓以后自己绝对不做饭,结果越长越大潜移默化之中还是活成了自己最不想成为的模样。
2 号老式公交车发出长鸣,汽车已靠站,上车的大门在一声机械碰撞声里朝乘客开放。
熟悉的公交播报从耳边响起:「上车的乘客请往里走,下一站……」
这辆车开向火车站,但是却路过我们学校,附近的学生基本上都会坐这辆公交。
七八个要上车的学生排好队,一个一个掏出学生卡刷卡入座。
我亦步亦趋跟在一个女生后边,似乎还能闻到她洗发水的香味。
我坐在了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不知道是不是早上的缘故,座位很冰,坐上感觉有股穿透布料的寒意。
我搓了搓手缩了缩脖子,明天还是把围巾戴上好了。
我正哆哆嗦嗦努力捂热座椅的时候,李儒一上了车,他上车的时候,车上还有很多空位
他刷完卡抬头找座位的时候,正好和盯着车厢中央发呆的我对视了。
我觉得有时候上天就像爱捉弄人的小孩一样。
我爱他的时候,无论我如何可怜央求见他一眼,无论我费尽心思想要和他爱一辈子,上天偏偏就是不如你的愿。
当你不爱了,又将你拉回去,好奇地想要看看和试探你小心翼翼疗愈的伤口还会不会开裂。
九年前的自己从走廊外那惊鸿一瞥开始就偏向了一条没有终点的航路。
当时的自己日日期盼能见他一眼,甚至为此放学也不再骑单车回家,而是选择天天坐挤得人喘不过气的公交。
即使是这样,也只是很难的才能有遇见他的概率。
而当那个九年后不爱李儒一的秦婉回来以后,有了天天见他的契机,我却只想躲开他。
我及时收回了视线,在公交轰隆隆出发的那一刻,我闭上了眼睛。
我想,我不能再困在回忆了。
人总得向前走的,对吧?
-9-
这已经是我回到九年前的第二个月了。
学校要举行一年一度的冬季越野赛了。
九年前,是李儒一拿了男子组第一,我和迷妹一样在终点给他加油助威,声音比谁的都大,跑完了更是嘘寒问暖递水递毛巾的。
而有意思的是,那么多给他送水的小姑娘里,他倒是只接了我给他递的水。
也就是在他从人群中只接过我水的那一刻,我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
在那之后我们就正式互相认识了,其实也不能严格意义上称之为认识。
只是因为从那天我们终于不再只是偶然视线的相撞,我们有了对方的联系方式,有了电话号,我们俩半夜不睡觉天天发短信聊天。
某些不可言喻不可名状的萌生的情愫也在一条一条的短信中逐渐变得清晰和坚定了起来。
那种畏畏缩缩带有期盼的,不可复制和重来的感情,我称之为喜欢。
我就是从那里一步一步走上喜欢他到越来越爱他的航道的。
这是我人生一个重要的岔路口。
而现在,我已经走过另外一条无归路了。
所以前方的要怎么走,我已经很清楚了。
越野赛开始的时候,全班都跑下去看热闹了,而我气定神闲地拿出了一本教辅书,准备开写。
什么越野赛,有了李儒一了就都是一坨烂泥,没什么好看的。
来了一个月了,我已经差不多适应了这种重回高中的生活,就是学习还是有点跟不上。
要一点一点想起好多年前学过的知识还是很困难的,高考结束以后我的大脑就好像一键退化。
不过好在还有时间,现在还是高一,一切还来得及。
人已经走光了,我奋笔疾书的时候,突然听见门口那里有人叫我。
「秦婉?」
我停笔抬头,一眼看到了站在门口的陈恒之。
不过他像是有急事一般,眉头皱着,看得出来好像很焦急。
还没等我开口,他就走到了他的座位那里,开始收拾起了自己的东西,往包里胡乱塞着东西。
不知是不是动作太过急切和慌乱,桌角摞着的书被他不慎打落在地,散成了一片。
见此我也匆忙起身帮他捡书,捡书的时候突然一段回忆就这样被想了起来。
对了,陈恒之其实体育一直很好。尤其是长跑,当时他代表我们班参加了这个越野赛,但是大家都到了之后发现陈恒之却没有到场。
很多人都埋怨陈恒之爽约没有集体意识,回去之后大家才发现他将近一个月没来学校。
后来很偶然有次去办公室交卷子听到老师们说,比赛那天陈恒之的奶奶好像出了车祸去世了。
老师们七嘴八舌地谈论着关于他的事,说他品学兼优性格又好,就是很可惜好像家里爸爸妈妈不管他,他从小只和奶奶一起长大的。
奶奶去世对他的打击应该挺大的。
记得当时我还很唏嘘,陈恒之在我的高中记忆里就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学习好、长得也好,性格也很温柔。
除了平时总是给我一种淡淡的疏远感之外,几乎找不到一丝丝缺点。
收回回忆,我看着他慌乱的动作,一下子就猜到了他应该是接到了医院的电话。
不知怎的,我也开始替他着急了起来,加快动作帮他把书弄好,然后迅速掏出我的电动车钥匙
为了方便我上下学,在我软磨硬泡下他终于舍得给我买一辆开。
马上就要下班放学了,打车路上必然会堵车。
陈恒之现在跑出去打车很有可能会赶不及,干脆我载着他去算了。
情况紧急,我也没想那么多,直接抓住他的手开始问他
「你要去哪,我载你,打车来不及了。」
陈恒之有些错愕地看着我,愣了一两秒,说了一句「凤城医院」。
我直接抓着他的胳膊就往车棚冲。
迅速将头盔递给他然后我就拧了把手直冲医院。
不得不说我的选择绝对是机智且合理的,机动车都堵着,像蜗牛一样缓缓移动。
而我穿过一条一条羊肠小道,风驰电掣。
十分钟不到就把他送到了医院门口。
送到之后他匆匆向我道谢便转身跑向急诊室那里。
我本来坐在电动车上握着把手,看着他都有些跑得太过着急而不太稳的脚步和慌乱的背影,突然有些不放心。
不知道这一次情况会怎样,对他来说应该很难以接受吧。
我不再观望,也急匆匆拔下钥匙朝着陈恒之离开的方向跑去。
当我一路飞奔到急诊室里,已经找不到他的人了,医院走廊里人来人往,我四处张望,始终看不到那个熟悉的背影。
突然看见了尽头那里,因为没戴眼镜的缘故,依稀好像看见了和我穿着一样校服的人,蹲在那里。
我试探着走了过去,越走近,陈恒之的脸就清晰,他一言不发地倚靠在急诊室外长廊的墙上,似是无力一般地落在地上。
我停在了离他两三步的距离,我低着头看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最后想了想也还是什么都没说,轻轻在他旁边蹲了下来。
走廊医院的灯不算太亮,总给人一种昏昏沉沉的感觉,白炽灯直直落在有些反光的地板上,掀起一片微小尘埃的震动。
陈恒之颓废地低着头,似乎是没有力气用脖颈撑起乱麻的思绪,他的一只胳膊直直垂落,骨节分明的手也没有一点血色。
我侧过头看他,看他臂弯里隐约露出的半截的脸。
眉毛似乎有着浑然天成的剑锋,微微向前突,引出又高挺又笔直的鼻梁,睫毛不翘,但是又很长得密。头顶微微的光打在他脸上,但是因为低着头,五官又有些晦暗了起来。
莫名生出些脆弱又破碎的感觉。
我看他出神之际,他忽地转头,就这样和我对视了,他抬起的眼眸将那些本躲在暗处的光推了出来,我分明看见他眼角有泪。
那颗慢慢滑落的晶莹剔透的珠子,又让人呼吸一滞,转瞬好似掉进了无形的织网。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哭。
就像是在世间捡起来一片名为他的叶子,好似找齐一捧,就能拼凑出他枝繁叶茂的样子和我未曾窥见的风华。
-9-
那天从医院回家以后,我就开始变得莫名烦躁,总是能想起陈恒之来。
说是烦躁,更不如说是冒出些少女躁动来。
我坐在书桌前,不觉又回忆起来了那天医院的情形。
陈恒之红着眼眶看向我,就那样落下一滴泪来,配上那样一张脸实在是让人也有了感同身受的痛来,不免怜惜。
这人倒是长了一副比女儿家都好看的脸。
教人忍不住去疼爱。
我晃了晃头,赶忙将注意力集中到手里的英语卷子上。
对那种优秀完美的人生出这些念头,分明算是一种亵渎。
好在陈恒之尚且不知道我脑子里的花痴想法,那天过后差不多半个月,他就回到学校了。
还在上课,数学老师一手叉着腰,一手捏着粉笔,对着黑板上的压轴题沉思,不时微微侧身瞄一两眼讲桌上的教案。
老师已经完全沉浸到思索了,底下的同学都难免躁动起来。
有人直接将压在数学书下面的课文杂志放出来开始看,有人偷偷从书包里拿出吃的就开始鬼鬼祟祟吃,胆子大的已经开了后门,准备一下课就溜出去占篮球板位。
陈恒之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的。
他在门口喊了声报告,老师无瑕看管除题外的任何事,所以头都没抬就挥手让他进来了。
他那一声报告虽然没让老师注意起来,倒是让这一屋子心不在学习上的我们抬起了头想,停下了手里的事情。
我也停下刚写了一个解的难题,抬起头看向门口,一个月不见,陈恒之还是老样子。
但是我却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一丝不一样,他明明站得十分挺立又昂首,但是那双眼睛总是给人感觉谁也不在乎,他似乎谁也不想多看一眼。
陈恒之总是给人感觉淡淡的,但是他平时待人又让人没话说,极其温柔又彬彬有礼。
我猛然察觉和想起,偶然有一次我遗落了什么东西在教室,准备回去取却发现只有他在,正准备叫他和他打招呼。
却发现他独处的时候表情异常的冷漠,眉头不皱,嘴角也不抿,但是就是给人感觉他并不高兴。
那个表情在他这样风光月霁的人身上出现应当是很怪异的,但是我那天却莫名觉得毫无违和感,就好像他生来就应该是这样。
平日里那个体贴入微好说话的人,倒像是伪装。
我从回忆里回神,正准备收回视线,却发现陈恒之已走到了座位旁边。
他在我前桌坐下之前,突然侧头看向了我,恰好就和我回神的目光相撞,他刚在桌兜放好书包,还尚未来得及坐下。
他微微弯着腰,校服的领口很大,露出他分明的锁骨,锁骨窝处还有一颗红色的小痣,似乎在那里发出摄人心魄的吸引力。
他将头侧向我,看着我忽地笑了一下。
美人一笑如冰山刹那消融,山川为之动容。
我看见眼前人嘴张张合合,不一会细语便传到耳边。
「秦婉,谢谢你。」
我忽而料想到,他这般高兴,想必他奶奶没有出事,倏地松了口气。
在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上辈子他回来以后好像就性情大变,谁也不愿意搭理,直至分班我们也并未多说一句话。
我又看了他一眼,他神色正常,已经转过身上课了,和平日并没有什么区别。
-10-
冬季越野赛不久便是期末考试了。
也是我回到过去将经历的第一次大考。
我已经吃力能跟上了,高一上学期学的东西并不难,语文英语因为工作原因也能用到,而政史地这些因为平时个人爱好也学起来并不吃力,生物和化学也还行,并不算难。
就是这个物理,当时就听不懂,现在长大了再听还是听不懂。
脑子就好像锈住了一样,一看到物理题直接不转了。
我气急败坏地做着受力分析,我想不通为什么要对那个可怜的小方块不是放在斜坡折磨就是水面上似吊非吊。
越做越想把笔扔出去,我咬着牙恨恨地心想这辈子绝对不可能再学理科了。
前桌的陈恒之似乎感受到了后背传来的桌子的颤动和我的低声怒吼。
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又放回原位,然后气定神闲地转过了身,看向我。
「哪不会,我教。」
明明是个疑问句,从他嘴里说出来倒像肯定句,仿佛教会我是他与生具备的任务和使命一样。
我看着他那张优雅学神的脸,磕磕绊绊地将桌子上卷子往他侧着的身子递了递。
他看了一眼我空着的题,又突然看了我一眼,看着我的眼神中似乎有些费解,然后又看回卷子,拿起笔开始画图,直接二话不说就开讲了。
等我神情涣散地拿回卷子的时候,卷子上已经密密麻麻了,陈恒之讲得很好,每一步机会都是拆解到不能再拆解。
我想,哪怕是随便拉出来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也能听懂了,除非我根本就不是人,只是一只在猪圈撒欢的小猪。
我感慨万分,听完他讲我终于明白我和学霸的区别了,或许就是思考问题的思路不一样。
学不好是因为自己一直在思路上竭尽脑汁,所以又怎么会听懂呢?
我感觉额头热热的,应该是在长脑子。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每天都在想方设法缠着陈恒之给我讲题,他好像也很乐意,所以下课只要没事就能看见我们两头对头一对一家教辅导。
我甚至为此知道了他的手机号和 QQ 号。
只为在半夜做题做不出来向他求救,他看见了就会直接打电话给我,然后我就会从听筒那里听到好听的男声给我讲题。
不知道是不是讲得多了,我们也越来越熟络,不讲题的时候也会聊聊天。
我知道了他奶奶那天因为治疗及时,身体已无大碍了。
他说我也变得和以前不大一样了,我疑惑地问他有什么不一样,他只是笑笑不说话。
而我则时常感慨陈恒之也和上辈子的不一样了,我的印象里他其实话并不多,虽然现在也没有太多。
但是总给人感觉没有那么疏离了,要是之前的我肯定想不到,有朝一日这样一个和我的人生看似没有什么交集的人,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吧。
我看向陈恒之,他微微垂着眼在思考怎么才能给我讲明白,那张侧脸怎么看好像都看不腻。
朋友,姑且……就这样算吧,我轻轻地想。
重回高中,最大的感觉还是身体上的舒适感,年轻还没有因为长时间坐在工位上带开的脊椎疾病
我回来之后很喜欢的事情就是体育课躺在草坪上,然后呈大字状晒太阳,能感受到自己鲜活而又跳动的生命,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当然前提是不被远道而来砸向你的足球来一场亲密接触。
我迷迷糊糊都快睡着了的时候,听见了不远处传来了一句高呼的男声
「小心!」
等我睁眼,只看见天空那道已经落下的抛物线向我的脸发起致命攻击。
我瞬间护头准备滚到一边去,但是显然有人比我动作还快,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被护在一边了。
不过显然一切都太快了,那球砸下来的瞬间虽然将我护在身下的人已经将我和他尽力往旁处躲了,但还是不可避免的我听见了一声闷哼。
跨越了半个场的球已经砸在了将我笼罩着的人的身上砸到了他的右臂。
而他左手还护着我的头。
我发怔地看着陈恒之,今天阳光很刺眼,他应该和往常一样在操场绕圈长跑,额头还有汗,脸也有些晒红
他看着我有些急切,左手拨了拨我的脑袋,似乎在检查我有没有事,看我只是发呆又傻住了,他松了口气
他起身想拉我起来,但是应该是刚刚被球砸到了,现在右臂牵动肯定很疼,我听到了他低低嘶了一声。
我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起身开始看他右臂是不是被砸伤了。
我直接上手开始不由分说扯他衣服检查伤势,陈恒之也没阻止我,一副悉听尊便的样子。
校服都扒一半了,始作俑者匆匆赶来。
一个人小跑到我们两旁边,还有些喘气,他微微弯着腰,双手扶着膝盖深呼吸
然后气喘吁吁地问我们有没有事,我坐的位置其实很偏远了,几乎是草坪的边缘
按道理来说那个球不应该会砸到我的,草坪上一团一团坐了很多人,偏偏就挑中了我。
就像是玛丽苏狗血剧情一样,怎么算打算给我安排一个命中注定的男主角砸晕我带我去医务室吗?
我有些无语地抬头,想看看是哪方神圣,一抬头我就愣了。
是李儒一,他微微弓着身子看向我,似乎刚刚从远处跑来,累得满头都是汗。
我心里想,还真是他娘的孽缘。
不知道他是不是觉得我眼熟,看到是我愣了好几秒,直到我无语的掉过头去,他才如梦初醒,看向一旁的陈恒之。
「哥们,你没事吧?」
陈恒之没说话,而是突然转头看向了我,神情有些淡漠,他忽地抓起我扒他校服扒了一半停留在拉链的手,问我
「我疼,你不带我去医务室吗?」
真是的,叛徒前男友和眼前这个又给我讲课又耐心又温柔又照顾我的陈恒之哪有万分之一可比性。
所以我到底在愣哪门子神。
于是我果断扶好陈恒之,头也不回地朝着医务室进发了。
-11-
医务室的校医看了看陈恒之的胳膊,问了下缘由,又捏了捏问了问。
好在伤势不重,应该只是普通的软组织损伤,不过医生还是建议他去拍个片子。
从医务室走出来我就凑在陈恒之旁边,像只鸟雀一般叽叽喳喳地问他还疼不疼,殷切得像个小跟班。
我不断地给他道谢,我是真的很感谢他,就那个距离估计不等我反应球就直击我的脸了,那估计鼻子就给我打歪了。
我心有余悸地摸了摸我的鼻梁,无意识地又朝陈恒之靠了靠。
陈恒之似乎被我的灼灼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了,他侧头看向我
而我还在滔滔不绝「大人大恩大德小娘子无以为谢……」
还没等我说完来世给您做牛做马,他就开口了
「所以你要以身相许吗?」
在学校的走廊上,旁边还有来来往往的同学嬉戏打闹,远处还能传来很多声背单词声、解题声、老师训斥声,还有商讨放学吃什么的声音。
而我只听到了陈恒之的那句话。
我微微张着嘴,似乎忘了合上,眼睛也不自觉地抬眼看向他,我感觉这时肯定有哪处的火山喷发了,不然怎么我感觉我踩着的地都有些颤动。
我看着他,他依旧是眼里含笑,但是我却觉得他认真又严肃地在问我。
真是一道霹雳的天雷顿时闪现,不须一会将那个名为心的城市搅得支离破碎,我无比确信地看见本该坚如磐石的那座矗立在心口的巍峨高山,就那样被劈开了一道裂缝。
没有下雨,只有隐隐闪现的光。
他在等我回答,而我不知道怎么开口。
见我一言不发,他也没为难我,只是继续往前走着,走了一步,见我没跟上,他就停在了那里
我看着他,走廊外,正好赶上落日余晖,而他逆着光,如同神的使者,披上了霞光万里,而他山川湖海,似乎只为我而来。
我一言不发,只是默默跟上了他的脚步,循着光的方向走去。
放学,我照例麻溜利索地抓起挂在书桌边的书包,掏出兜里的电动车钥匙,就准备回家去了
突然看见前桌的陈恒之刚收拾好东西,只不过是用单手。
我一拍脑袋,人家白天怕我受伤替我挡了球,估计胳膊现在都在疼。
这样子他也没法骑车,坐公交再给他挤坏了怎么整。
我越想越觉得自己不能这么没良心地当个白眼狼,我于是靠在了门框上,决定等等陈恒之,在他胳膊没好的这段时间,我送他回家好了。
陈恒之刚抬起头,就看了等在门口的我。
我笑嘻嘻地给他挥了挥手,晃了晃手里的电动车钥匙,还给他做了一个胳膊受伤好痛心的表情,最后示意他跟上。
他倒也没说话,只是笑着看着我,最后扶了扶单肩背着的包,大步走到了我旁边,和我并肩前行。
外边冷得很,路上还有些结冰,高中放学放得晚,又是隆冬,天色已暗,太阳都落山很一会了,只有还沾了点余光的云渐渐西沉。
车上还有个备用头盔,我递给了陈恒之,他也乖乖地戴上我的粉色头盔,长腿一跃坐在了后座。
问清楚了他家地址,才知道他家和我家蛮近的。
我上辈子好像却没注意到,很少能偶遇他,我启动了车子,车速已经很慢了,但是因为不经常载人,总是感觉有点重心不稳。
他手臂又受伤了,摔了可怎么办。
我担忧地皱着眉头,还是侧着头冲他说
「抱牢我,不要摔了。」
后座的人好像犹豫了一两秒,然后一只胳膊轻轻环住了我的腰。
就这样天天放学我都先送陈恒之回家,中途有天他看见我冻得红红的手,第二天就送了我一双很可爱的手套,粉色的上边还有小猫。
很快就期末考了
照例是要布置考场的,得把桌兜所有的书都清理出去搬到资料室去,因为书很多还得搬好几次,有的直接都堆到走廊边了。
每次考试都会按照学号留五个人布置考场,比其他人晚回家。
我和陈恒之学号挨着,他 23 号,我 24 号,他恰好是男生的最后一位,而我是女生第一位。
我们两被老师安排的任务恰好也是一起的,他负责核对座位号,我负责贴座位号。
其他拖地扫地负责考场清扫的同学搬好桌子就可以走了,我们两负责收尾工作。
还剩最后一个没贴了,人都已经走光了,就剩我和陈恒之了,我刚笑着和离开的同学挥完手,回头就看见了还在认真低着头校队的他。
窗户开着,风徐徐地吹,他穿着校服。
可能也是注意到了这长久的寂静,他抬起了头,看了过来。
我心跳漏了一拍。
下午照例送他回家,路上我想着考试,都有些烦躁,嘴上不自觉地就念叨了起来。
送到他家楼底下,我已经准备给他挥手骑着车子回去了,他还站在原地,我有些疑惑,他突然扶着我的车把手,低头看着我
「秦婉,不要担心,不难的。」
晚上,我躺在床上像一条扭曲的虫子,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脑子里全是陈恒之凑近的脸和说话无意喷洒在我脖子那里的鼻息。
我抓了抓头发,有些郁闷地坐了起来。
我觉得我心挺乱的,莫名其妙地有些不知所措,我不是傻子,我想他是有点喜欢我的。
但是我又不敢妄下论断,虽然多活了那么多年,还是依旧问不清自己的心里在想什么。
自从和李儒一分手以后,我觉得我好像丧失了喜欢一个人的能力,我觉得我很难再为谁付出真心了。
可是白天那心的悸动,我又怎么能骗过自己。
我想,可能不是不喜欢,是不敢喜欢了吧!
与其说自己丧失了爱一个的能力,不如说是没有了当时十六七岁喜欢就喜欢了的勇气。
再来一次,换个人,我就能避免重蹈覆辙吗?
我不知道,也不敢相信。
我怅然地躺在床上。
突然听见我的翻盖手机响了,有一条新短信。
「陈恒之:好运已发送明天必胜!」
黑暗中,我举起手机,还是忍不住笑了。
-12-
考试铃一响,期末就结束了。
考完基本上就可以收拾东西回家了,只需要周五过来开个家长会就开始放寒假了。
我考完揉了揉肩颈,晃了晃脑袋。这次考试的题并不是很难,也可能是因为都是陈恒之给我讲过的题型,所以我答得还不错。
我呼了一口气,感觉如释重负。
走到资料室,准备把我考试前放在那里的书再搬回我的桌子里。
正拿起一摞准备走人,陈恒之从资料室进来了,他应该也是要搬书的,我看见他有些兴奋地叫他。
「陈恒之!今天考的都是你给我教过的!」
陈恒之只是笑,他走过来,默默接过我手里那一摞书。
「那就好。」
我跟在他屁股后面,看着他帮我把书往教室里放,突然想起他手臂受伤了。
急忙追上他拽住,「你不是胳膊受伤了,怎么还帮我搬书。」说罢我就要接过那摞书
陈恒之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然后护紧了手里的书。
「已经好了,可以搬。」
说罢就快步往前走着。
我摸了摸脑袋,胳膊好得这么快吗,不愧是陈恒之。
成绩很快就在周五的家长会揭晓了。
我爹的大脑袋戴上了他那都快在眼镜盒里落灰的眼镜,举起我的成绩单仔细查看。
一边还在听班主任在台上讲来讲去,时而还记笔记。
家长会不让学生进去,我只能趴在门口焦灼地看着我爸的表情。
也不知道考好没有,班主任有没有告状,我搓着手掌等在走廊。
今天很冷,我捂着我的耳朵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早知道就听我妈的话多穿一点了。
突然就感觉眼前一片阴影,有人站在了我旁边,我刚想抬头看看是谁。
一件冬季校服已经盖在了我的脑袋上,显然是刚脱下来的,感觉还有余温,味道很熟悉,又很好闻,一下子就感觉整个人暖洋洋的。
我挣扎地从厚外套里探出个脑袋来,看见了旁边陈恒之,他已经没在看我了,在清点着老师让他收好的家长知情书。
我一下子感觉心花怒放,蹲着挪着步子紧紧靠在他腿边,宛若大哥的小弟。
他整理一下完了同意书,也蹲下了,他递给我一张纸,我有些疑惑地接过。
上边是陈恒之的字迹,写了一份成绩单。
语文:117 数学:109…………各科都还不错,已经考得很好了,但是看着又不像是陈恒之的水平,他应该比这要高得多的。
我转头看向他「这是……我的成绩?」
他慢悠悠地点了点头,而我看到他点头那一秒兴奋坏了,这比我预想的要高很多。
我就差笑出声了,我捏着那种成绩单最终还是忍不住一个胳膊一把环住陈恒之的脖子紧了紧。
多亏了他,要不然我想考这样门都没有。
我喜滋滋地分享我的喜悦,忘记了男女有防,忘记了陈恒之还是一个黄花大小子。
等我反应过来我干了什么的时候笑容就僵住了,我悻悻地收回我的胳膊,无意中瞄到了陈恒之低着头,只留下爆红的耳朵露在外边。
我突然有种玷污了纯情少男清白的感觉,愧疚又刺激。
回去的路上,我爸一边开着车,一边喜滋滋地说着今天我太给他长面子了。
问我一会想吃什么,奖励我一下。
我瘫在后座上,书包已经被挤到了地上,假装深沉地看着窗外,脑子里只有陈恒之最后摸了摸我的脑袋说我做得很好。
我捂着脸,慢慢趴在后座座垫上。
-13-
寒假如约而至,一起来的还有一书包的寒假作业。
这种东西放之前,我一般会在开学前三天才开始抄,一回家直接扔到一边了。
重回高中,以一个过来人的眼光和身份,我觉得我应该要好好写一下的,刚在打开看了一眼我就放弃了。
好不容易放假了,这种东西还是过完年再说吧。
雪还迟迟未下,似乎想要攒一车丰厚的雪花留待到新年来个最好的祝福。
临近年关,我爸已经在张罗着买鞭炮买肉了,跟着他沿着路上小贩挑着鞭炮,我都有些不真实的感觉来。
我已经很久没在新年看到烟花和听到鞭炮声了,城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
家里条件一年比一年要好些,年味也一点一点逐渐变淡。春晚一年比一年没意思,支付宝红包一年比一年少。
过年最后就简化成了贴对联、吃顿饭,再好像也没什么了。
还记得小时候一家人去超市,那是一年里我最高兴的日子,因为平时不给买点不给吃的那天我妈都会让我吃。我
恨不得睡在糖果区,各色琳琅的包装简直让幼小的我宛若来到糖果新世界。
最喜欢的还是晚上,慢慢一桌子各色荤菜,都是喜欢吃的,平时除了节日也吃不到,要吃个大饱,然后跑出去和好朋友一起放炮玩。
思绪收回,笑容还浅浅留在脸上。
我爸还是照旧挑了两大盘缠起来的那种老鞭炮,这种鞭炮味道很大,声音也很大,走的是实用派,我爸觉得那种漂亮的声不大,不划算还贵,领着我看看其他家放的就行了。
我爸为了少掏几毛钱,和老板凑近乎攀谈了起来。我百无聊赖地蹲在一边四处乱看。
一下子就让我看见了在不远处挑对联的陈恒之,我一看见他眼睛都亮了,直接冲到他后边,快走到他旁边又放慢脚步。
然后理了理刘海,清了清嗓子,用手蒙住他的眼睛,扯着嗓子。
「不许动,哪来的黄花大闺女,快点把钱都交出来,不然把你押回山寨给我当小老婆。」
被我蒙住眼睛的人沉默了,然后他慢悠悠地举起了两只手。
「我跟你回山寨,能当大老婆吗?」
我噌地一下就感觉耳朵热乎乎的,头也开始发晕,感觉血都流到头上了。
我干巴巴地愣在那里,手也局促地缩到了身后,有些心虚地退了半步。
在我仓皇之际陈恒之已然站过了身,他也有点红着脸,但还是看起来很镇定。
我正犹豫要不要说一句新年好缓解一下气氛,远处就听到我爹开始喊我准备走了。
情急之下我不再垂着眼睛不敢看他,直接抬起头看向比我高了一头的陈恒之。
「新年好呀陈恒之。」
说罢我就像做贼一样快速溜走了,一边跑还一边感觉心在狂跳。
重回高中,25 岁的老女高中生还是忍不住像小女孩一样不受控制地上头了。
-14-
除夕那天晚上,我爸嫌冷就让我一个人在下边放炮,放完回来。
于是怀里抱着一堆鞭的我,慢悠悠地跑到小区门口准备挑个风水宝地放完
突然翻盖手机响了,有人给我打电话。
我抱着鞭炮手腾不出来接电话,所以只好蹲在路边,把鞭炮堆到我的脚边。然后才开始掏手机接电话。
这个点路上都是放鞭炮的,几乎是隔几米就有一撮人,天上也全是各式各样的漂亮烟花,空气中全是那股火药味,我妈说这是年味。
声音就更不必说了,那叫一个响,过年大家都图个喜庆和乐呵,家家户户放鞭炮,小孩胆小就扔摔炮,有时候还往人身上扔,让人气急败坏的。
家家户户的窗子都点起红灯,透过光亮也能看见一桌子的好饭好菜和听到一家子的欢声笑语。
外边特别冷,冷得我有些哆嗦,因为鞭炮声此起彼伏的,就像是打仗一样,基本上没有一秒钟的消停时刻。
震得停满路边的车也开始狂想,混杂着小孩的幸灾乐祸声还有对烟花的惊叹声。
就像是中国年交响曲在这个夜晚响彻大地。
我接通了电话,但是因为鞭炮声太响了,我什么也听不到,我只好看看是谁打的。
一看发现是陈恒之,我一下子感觉就不冻了,我看着已经接通二十几秒但是我屁也听不到的通话界面,又看了看脚边的鞭炮。
最后心一横,一把搂起所有的炮,开始逃窜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这边都在放炮,什么都听不到。
左扭右扭找到了一个没什么人的树下边,离那些放炮的人稍稍远了一点点,等到我拿起手机发现已经接通一分钟了,陈恒之还没挂。
我急忙举起手机对着话筒高声讲
「你刚刚说了什么?我什么都听不到,鞭炮声太大了!!」
我将耳朵贴在手机上,将音量键按到最高。
「我刚刚说……」
「秦婉……」
「新年快乐,抬头。」
我唰地一下抬起头,看到了我刚刚蹲着的地方,陈恒之举起手机朝我挥手。
零点的钟声准时响起,所有人把手上的鞭炮点燃,数千数万齐放的烟花在一声窸窸窣窣后朝天空绽放,将万千星火抛洒在神州的角角落落,在一刹那间宛若白昼。让人眼花缭乱不知是今宵还是梦中。
陈恒之就这样朝我走来,踏着最绚烂的夜的彩带,顶着万千星辰披散的光辉。
我终于肯别别扭扭地承认,陈恒之在我眼里不一样了。
我想,我可能是真的喜欢上他了。
-15-
是,喜欢一个人确实能让人变得癫狂不知所措,让人迷失在情爱的海洋,从此堕落。
可惜问题有两个。
一是我不是十六七岁纯爱战神。
二是喜欢对象是陈恒之。
那天陈恒之在鞭炮声响完张嘴要说话,而我抬头看着他的脸,心怦怦乱跳,血压飙升鸡皮疙瘩狂起,我大胆猜他可能要给我说出那四个字了。
但是不行啊,不行不行,不管我心理年龄多少,我现在是实打实的十六岁啊,还在读高一,这是早恋啊,要被我爹知道了非得和上辈子一样骂死我。
况且谁知道陈恒之会不会和李儒一一样未来也看上什么民宿老板和人家跑了。
我才不要拿我的前途开玩笑。
早恋不一定会影响陈恒之,但是一定会影响我。
我猛的一个激灵,上前了一步,捂住他的嘴,用眼神示意他住嘴。
陈恒之眼神很疑惑,他显然不太清楚我的脑回路但还是很配合。
我见他没有要继续说的意思,才尴尬地收回了我的手。
「新年好新年好陈恒之,这么巧啊?」
我没话找话想缓解一下我刚刚的反常动作。
陈恒之气定神闲地开口了。
「不巧,我在找你。」
我听他说完第一反应就是这小子已经明目张胆地想要逼宫求一个名分了。
我有些痛心疾首又有些暗自窃喜。
好吧,新年这么冷的天不在家里舒舒服服待着,非要跑出来找我,只为了看我一眼,陈恒之真是情根深种。
没等我继续脑补,陈恒之拽起我的胳膊,往我怀里放了一大摞书。
我定睛一看,是《快乐寒假》。
「你不是说要抄吗?给你拿来了。」
「……」
我看着他,又看了看我怀里的厚厚一沓《快乐寒假》,头一回觉得自己可能是最近那个什么新词来着?
噢,普信女。
但是我还要一摊鞭炮没放完,就在路边。
所以如果你也在 2014 年那个新年没睡觉在街上闲逛,你一定会看到接下来这一幕。
我拿着一怀的《快乐寒假》痛不欲生,陈恒之在一边放着我的鞭炮。
-16-
在我苦大仇深地补完《快乐寒假》之后,我又被迫回到了早六起床的新学期。
新学期新气象,朝气蓬勃的同学和半死不活的我齐聚一堂,热烈讨论着两周后的艺术节。
「同学们,咱们学校今年的艺术节已经开始报名了,想要表演的同学去班上的文艺委员那里报个名就行了。」
班主任急匆匆在下课期间进来通知完了又急匆匆地走了。
班主任前脚刚走,我们班就像煮开了的一锅水开始沸腾,不少人跃跃欲试和猜测今年会有哪些帅哥靓女。
我百无聊赖地趴在桌子上,我和前桌的陈恒之在玩猜字游戏。
我在他挺直的背上拿手指头写字,他猜什么字。
我是闲得无聊,他是被迫配合。
这人也真是奇了,明明坐得端正看书,还能一猜就准,像是后脑勺长眼睛了似的。
我一边乱写一边听着旁边人的讨论。
好巧不巧,一下子就听到了不太想听到的名字。
「哎呀,听说七班李儒一要表演节目!」
「李儒一?哦!是不是那个!是不是那个打篮球超帅那个!校篮球队那个!上次越野赛第一还赢了的那个!」
「对对对对对对,就是他,这次第一名的奖品是他很喜欢的一个 NBA 球员的同款球衣,他给他们班地说他势在必得」
「啊,真的吗真的吗?他唱歌好听吗?」
我在陈恒之背上写字的手一愣,突然想起了些关于这事的回忆来。
李儒一确实在那年拿了第一名不错,但是李儒一这个奖拿的实在是胜之不武。
抛开他绿我这一既定行为,我不带有任何主观偏见地去评价,他唱歌唱的确实不好听,倒不是因为跑调,是他唱起歌的声音实在是太难听了,和公鸭没什么两样。
要非找点他和鸭子的区别就是。
鸭子唱歌是嘎嘎嘎嘎嘎嘎嘎嘎。
李儒一吐出来的勉强是人话而已。
上辈子他赢是因为他收买了操作音响的同学,他提前找人假唱录好的。
这也是我后来很久才发现的,明明高中时代他唱歌一炮而红,怎么后来唱歌那么难听?逼问之下他才说出来当年的真相。
我不禁回想起他唱歌的样子,恶心地噫了一声。
前面的人应该是察觉到我的异常了,陈恒之转过了身,有些思索地看了我一眼。
「艺术节,你感兴趣?」
我连忙摆手「没意思」
没什么感兴趣的,就是又要看到李儒一这种贱货靠小手段得逞我就有点倒胃口。
其他也就那样吧!
陈恒之只是笑笑,他微微侧着身看向我。
「秦婉,你是不是说过你会弹吉他?」
直到晚上我一个人翻箱倒柜找吉他的时候还有点恍惚。
脑海里不断想起陈恒之白天说的话。
「我有,你可以给我伴奏吗?」
我拍了拍吉他袋的灰,拨了两下琴弦。
我已经好久没弹过吉他了,没穿过来之前是没时间,穿过来之后我都快把会弹吉他这事早忘了。
但是我有和陈恒之说过我会弹吉他吗?我怎么不记得,我晃了晃脑袋,可能是之前说过忘了吧。
最近是不是光顾着学习用脑过度了,怎么老是忘事儿。
我慢悠悠地摊开谱子本,生疏的记忆在一段一段不连贯的音律里让我放松下来。
真好啊,不用担心房租交不上,不用担心做错 PPT 被老板扣工资,不用刷抖音就有事干的日子。
-17-
陈恒之要唱周杰伦的《等你下课》
我觉得陈恒之还是很有眼光的,我一直也很喜欢《等你下课》碰巧我也会弹。
他一说要唱这歌,我就满口答应下来。
但是陈恒之看到我一口答应还愣了好久,目光也有点闪烁。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他没想到我对这歌这么熟悉吧。
本来要学习赶作业时间就紧张可能没什么机会一起多排练,这下好了,他会唱我会弹,磨合就很容易。
我俩那两周每天放学会练半个小时。
我之前从来没听过陈恒之唱歌,那天一听才发现这人简直是深藏不露。
真是的上帝到底给他关了哪扇门?
我看着他唱歌的脸发呆,可能是目光太过炽热,我就这样看着他的脸越唱越红。
最后他也唱不下去了
「秦婉,别看了,我脸上没花。」
艺术节很快就来了。
我们俩既然要同台一对的,自然服装要搭配一点。
嗯,我穿的校服,他也穿的校服。
演出顺序也抽签抽好了。
我们俩压轴的,李儒一是开场的。
我安慰自己,先出场的都是婚礼司仪,掀不起什么波澜的。
在后台我果然看见了穿得像五彩斑斓的大公鸡一样的李儒一。
要不说好几年前的人们土呢,穿的舞台服实在是丑的不堪入目,上面都是亮片。
而李儒一浑然不觉,他昂首阔步,一副我是天下第一帅的表情。
我无语凝噎,不想多看一眼,转身去找陈恒之了。
要我说最极致的美食就得用最简单的烹饪手法,陈恒之那身材那脸,套麻袋都好看,更别提只是一般般丑的校服了。
演出后台的化妆姐姐也没在他脸上多捣鼓什么,就给他抓了个发型,最后让他稍微涂点润唇膏什么的就行了。
可惜他没有,但是我有。
所以陈恒之涂了我的润唇膏。
想必润唇膏有生之年能被他这样的帅哥涂了也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吧。
我的妆化妆师姐姐给我画的也很淡,但是又很好看,我已经沾沾自喜地拿着镜子照了半天了
我把脸凑过去看一旁的陈恒之,想让他夸夸我的妆好看,陈恒之没戴眼镜,似乎有点近视看不清晰。
他也把脸凑了过来。
在后台,我们两,头对头,鼻对鼻,嘴对嘴。
眼睛对眼睛,心脏狂狂跳。
最后两个大红脑袋正襟危坐。
我听见微微传了一声他的声音。
「很好看。」
脸更红了,不知道是他的还是我的。
果不其然……
李儒一又搞那一套,他表演完台下坐满的同学都欢呼喝彩掌声雷动。
又是第一个出场又穿得和大母鸡一样,自然引人注目,他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我翻了个白眼,等着瞧李儒一,等你小子听了陈恒之唱歌你就知道你有多愚蠢了。
很快就到我们俩了,我们两前面的节目是诗歌朗诵,台下人都昏昏欲睡。
好不容易结束了,一听报幕是陈恒之又开始尖叫起来了。
我站在幕布后边,有些紧张,手心一个劲地出汗。
幕布后边还有很多人,主持人和搬道具的同学们都在,诗歌朗诵的节目结束了,下场的同学也都挤在幕布后边。
就在这人来人往之际,各种嘈杂的声音夹杂之时,旁边的陈恒之突然伸出手握住了我的手。
我惊讶地抬头看他,他神情很温柔,目光也很坚定。
「不怕,我们已经排练过很多遍了。」
他语音刚落,主持人也报幕完了。
「下一个节目是由秦婉、陈恒之带来的歌曲——《等你下课》」
我郑重其事地捏了捏他的手,然后撒开,我们俩并肩向台上走去。
我熟练得不能再熟练地拨动琴弦
陈恒之也缓缓开口
「……
躺在你学校的操场看星空
教室里的灯还亮着你没走
记得我写给你的情书
都什么年代了
到现在我还在写着
总有一天总有一年会发现
有人默默地陪在你的身边
也许我不该在你的世界
当你收到情书
也代表我已经走远
学校旁的广场
我在这等钟声响
等你下课起走好吗
……」
一曲终了,我才感觉如释重负
还好没弹错一个音,我欣喜地在台上看向陈恒之,而他已经不知道看了我多久了。
眼神里似乎有我看不懂的一丝哀伤,就像是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
我一怔,又想起穿越之前的那次高中毕业同学聚会,在走廊外。
陈恒之也是这个表情看着我的。
只是当时我没有听清楚他说的什么话。
台下掀起一阵欢呼和不绝的掌声,还有人在喊口号跺脚打拍子「在一起!在一起!」
十几岁的年纪疯起来才不想那么多,尽管前排的校长已经站起身示意同学们不要激动了。
我坐在舞台的椅子上,抱着吉他
而陈恒之穿着校服,一如记忆深处的样子。
只是几十秒。
恍如隔世经年。
-18-
那天演出结束后,我和唐豆豆一起回家。
我骑着电动车,她抱着我的腰一路在夸我的表演。我看似不动声色,其实头盔底下的嘴要笑烂了。
「哎,不过话说回来,你今天唱的歌叫什么啊?我怎么之前没听过?」
电动车车速稍微有点快,耳旁都是风,有点听不清楚她刚刚说的话。
我将脑袋往后靠了靠,声音提高。
「什么?啊?豆豆?你刚刚说什么?」
唐豆豆也将脑袋凑了过来,冲着我的耳边高声说
「我说……你和陈恒之唱的是什么歌,我没听过……」
我笑了笑,周杰伦这么耳熟能详的歌,我 2018 年上大学那会,这歌刚出来我几乎天天听,唐豆豆居然没听过
刚准备张嘴告诉她是周杰伦的《等你下课》,突然脑子一闪而过一件事情
我猛地一下踩了脚刹,感觉心开始疯狂敲鼓,脑子里一片空白,匆匆忙忙摘下头盔一把塞到唐豆豆手里,撒腿就朝学校跑
「豆豆,你先回,我突然有点事。」
一边跑我一直祈求,祈祷陈恒之还没走。
唐豆豆在后面一头雾水还在叫我,而我头也不回地直往前跑。
我跑着跑着就感觉有些喘不过气了,眼睛酸胀得厉害,但是我分不清楚到底是心底难受还是跑得太快更难受。
《等你下课》是周杰伦 2018 年发行的歌。
而现在,是 2014 年。
所以说,陈恒之早就知道了。
我越跑越感到窒息,心脏好像跳动得都有些停滞。
我一路狂奔跑回学校,直到看到校门口那个熟悉的身影。
站在单车旁的男生穿着校服,微微侧着头,背着书包,留着干净利落的发型。
他就站在那里,一手扶着车头,转过头看向我,我们中间大概只有七八步,我却狼狈地没有上前,只是留在原地红着眼眶,看向他。
良久,他推着单车,走到了我面前。
「别哭了,秦婉。」
「上车,我送你回家。」
我坐在陈恒之的单车后座,一边拽着他的衣服,一边还在止不住地哭。
我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就是流个不停。
我哽咽地问他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回到十六七岁的。
他说是那天我送他去医院的那天,在走廊上。
他下班回家,因为应酬喝多了酒,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之间发现自己在医院走廊,然后就看到了我。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
我坐在自行车后座,迟迟没听到他继续说下去,就在我以为他已经说完了的时候。
前面传来声音,近乎风的缥缈。
「看到你,我差点以为又是做梦。」
我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没听清楚他最后淹没在风中的那句话。
我抱着他的精瘦的腰,似乎还能摸到腹部隐隐的腹肌形状。
把头埋在他背里,哭得更大声了。
「可是不行啊,我不能早恋,我还要考大学……我还没有改变我的命运……我一点也不想当炮灰女配。」
骑着车的陈恒之顿了顿,骑了半天还是沉默着,似乎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骑车的人轻声笑了出来。
「好,我们一起改变命运。」
-19-
和熟人一起穿越回到过去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因为我们很清楚过去已经发生了什么事情,即便是有所改变,但是命运的安排好像还是会不断地修正,试图主宰着未来的走向。
就比如现在。
「秦婉……有人找你」豆豆在班门口向我招手。
我还在写笔记,闻声只来得及应了几声,急匆匆地记着最后两笔,没等我看看来者何人,前桌的陈恒之已经抬起头了。
终于写完了,我呼了一口气,揉了揉脖子起身,准备往门口走,看看是谁找我。
刚走过陈恒之的桌子,还没等我多走几步,一只大手就先拽住了我的胳膊
我惊讶得掉过头,还有些懵,不知道陈恒之怎么了。
他微微有些皱眉,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他眼神里透着哀怨。
我不解地看了他一眼,迟疑地看向门口。
穿着校服的李儒一注意到了我的目光,眼睛一亮,冲我招了招手,脸上还有可疑的一抹红晕。
我迅速扭头看了一下桌子上的日记,嘴角有些抽搐,真是,这熟悉的一幕。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九年前的李儒一就是这个时候给我告白的。
可是这辈子我们几乎都没什么交集啊!
他又怎么可能喜欢上我呢?
脑海里又想起之前还没穿越前,偶然和李儒一聊天,他一本正经地说自己喜欢主动又活泼的女生。
那他现在找我是干什么?有什么事情吗?
总不会是他也穿越了吧,想到这种可能,我晃了晃脑袋,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安抚地拍了拍陈恒之拽着我的胳膊,示意他让我去看看什么情况。
陈恒之没说话,只是盯着我看了好久,还是慢慢地把手放了下去。
我大步流星走到门口,一脸戒备地看着杵在门口的李儒一。
我再一次审视着所谓故事中的男主角,这个用别人的人生为衬托的主角。
他看着我,脑袋以后通红,有些结结巴巴地说着「秦婉同学……我喜欢你。」
和上一辈子的话一模一样,非常真诚,看得出来发自肺腑又感人涕下,如果十七岁的秦婉听了已经当场欢呼雀跃,迫不及待地答应了。
可是站在这里的不是十七岁的秦婉,是二十五岁的秦婉。
是已经见证过誓言破碎和盟誓两断的秦婉。
我看着他的脸,那张和记忆中的人重合的脸,脑子里都是他之前说过的伤人的话和一句轻飘飘的不爱了。
我觉得现在的一幕很可笑,可是心头却充斥着漫无边际的酸涩。
我冷静地看着他,抬起头看向还红着脸的李儒一。
我不否认李儒一十七岁那份喜欢的真挚。
但是已经没必要了。
会动摇和不坚定地喜欢,实在是一种耽误。
耳边传来我的那句轻飘飘却又认真的「不好意思」。
我最后一次朝他微微弯了弯腰道谢,很谢谢他的喜欢,只是这次我实在是没心情做他人生路上教他成长的女配,做那个给他人乘凉的前任。
话语说完,我就转身离开。
我确信,心里那最后一丝丝留恋与不舍。
也随着今天的风消散了。
转身的那一刻,我看向了陈恒之。
他也抬着头看着我,手里的中性笔被他攥得紧紧的,手掌都有些发白。
他眼神有些发怔,就那样在原地看着我,像是被主人丢弃的宠物一般,他勉强扯出笑来,故作镇定的像是在等待一个最终审判。
我一步一步向前走着,直至走到他面前。
而我看着他,俯着身,低头看他
「陈恒之,我改变命运了。」
我看到,在我说出口的那一刹那,陈恒之松开了握着紧紧的笔。
-20-
重回高中,很多遗憾有了可以弥补的机会,也让很多选择也有了重新思考的余地。
一路不敢停歇地奋笔疾书,只是因为知道结局一分一段是个什么样残酷的事实。
一分其实分开的是无数千万条不同的人生路,是可以选择的余地。
这三年,我天天在唐豆豆耳边耳提面命地说着恋爱脑的危害,生怕她这次又让人骗了。
九年前她被家暴的一身伤的样子还让我记忆犹新,我时刻警惕着她的动静。
和上辈子最大的不同是我选了文科,也如愿进了一个很好的班。
陈恒之一直都很喜欢医生这个职业,所以还是和上辈子一样选了理科。
说起陈恒之的后来,上辈子的我对他几乎是一无所知,我不知道他去了哪所大学,学了什么专业,从事什么样的职业。
我只问过他有没有谈恋爱,当时问他的时候我觉得后槽牙都开始酸了,我酸溜溜地盯着他,生怕他说自己谈了好多个。
心里想着没事的,陈恒之这么优秀的话,谈八十个都很正常呀,可是一边还是感觉咬牙切齿。
记得当时陈恒之看着自己把自己气成河豚的我,失笑地捏了捏我的脸,说自己上辈子好像一直都很忙,哪有时间谈恋爱。
我看着他还是难免难过,我未曾参与的那九年,陈恒之就像是在没有我的另外一个时空。
没有交集,没有后续,不留给我一丝丝窥伺的契机。
在高三的一个很普通的晚上,我解开了这个疑惑。
那天晚自习还有三十分钟下课。班里很安静,还有八十几天就要高考了,大家都忙着查漏补缺,教室里只有唰唰的翻页声。
忽的一下,在灯管闪烁了一秒之后,嗡的一声,突然灯全灭了,教室在一瞬间变得一片漆黑。
随即,不知是谁在走廊高喊了一声停电了,随即就有年级主任匆匆在各班巡逻说因为电路问题停电,让大家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还没等他说完我就听到了似乎是要穿透天花板的尖叫和欢呼,口哨声一声似一声地高,还有人拍着桌子唱起了歌。
教室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开了,我看见无数人拿着手电筒在走廊蹦蹦跳跳高兴的乱跑,那股开心劲儿不像是停电了而是返祖了。
无数人掏出了自己桌兜里的手电筒开始照射着对面教学楼的走廊。
我也笑了笑,收拾起来桌子上的书,准备等着陈恒之过来找我一起放学回家。
而就在我起身的那一刹那,眼前的场景忽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课桌、书本、讲台、欢呼着的人群,在那一秒全都消失不见,眩晕的脑袋看着眼前换成了一处医院,而我身处的地方像是在一个走廊,那头顶上灯忽明忽灭。
耳边还是一片嘈杂的声音,在短暂的几秒过后突然沉寂,鼻尖似乎还能闻到消毒水的味道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还没有高考,还没来得及和陈恒之说我喜欢你。
我呆滞在原地,不知道要怎么办。忽地看见远处走来两个人影。
其中左边的人影十分熟悉,越来越近,我终于看清楚了来人的脸。
他穿着一身白大褂,看着生硬而不好靠近。冷峻的脸上露出些疲惫来,那双眼还是一如少时般清澈。是我未曾见过的,更加成熟的陈恒之。
不过他似乎是看不到我一般,他和旁边的人聊着天,我听到了耳旁传来两人的声音。
「陈恒之,我说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连女朋友也没见过你谈一个,你怎么回事啊?」
「工作忙,没时间。」
「哎哟喂,工作忙?到底是工作忙还是还没放下人家啊,我看我还是给你多介绍几个姑娘,哎哎哎我可给你说,我姑姑家的表妹可漂亮了……」
而似乎是有些无奈旁边人的念叨,陈恒之停住了脚步,恰好就在距离我一步之遥的地方。他扭头看着旁边滔滔不绝的男人,语气严肃地说
「放不下,也不想放。」
而我就在他一步之遥,我想看着他的脸,感觉喉咙有些紧紧的,鼻尖也有点酸涩。
而在我准备上前迈一步叫他的名字的时候,唰的一下眼前又变了。医院走廊在一瞬间消失不见,连同走廊上的人和忽明忽暗的灯光。
又是一片黑暗,我条件反射地遮了遮眼睛,放下手的那刻,我先是听到了有人叫我的名字。
那声音像是从远处传来,带着一分沉醉。
我抬起头,却发现自己还是置身在一个走廊,只不过不再是医院,而是在一个装潢精美的饭店,鼻子似乎还能闻到饭菜的香味。
我周身传来一阵又一阵酒的味道,我皱了皱眉,觉得眼前的场景十分熟悉,似乎是在哪里见过。
忽地又听到有人叫了一声我的名字。
我循着声音望去,来人穿着普通的白色短袖,眉目清秀,是十八岁陈恒之。
他就站在我十几步外的地方,他似乎是有些紧张,耳朵都是红红的。
而我看向他的那一秒,脑子里突然想起了这一幕。
这是高考结束后的那次同学聚会,也是之前的我最后一次见陈恒之的时候。
时隔多年,看着站在我眼前的人,这一次,我终于听清楚了他说的到底是什么。
我听到他说
「我喜欢你。」
那声音振聋发聩。
耳边又响起之前陈恒之说过的话
「看到你,我差点以为又是做梦。」
「秦婉?秦婉?」
我猛地抬起头,场景全都不见了,我还是依旧好端端地坐在位置上收拾东西,教室里还有没走掉的同学欢呼着哼着小曲,沉浸在停电的喜悦里。
似乎过去的九年和刚才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我的黄粱一梦。
我捂着心口,眼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遍布了满脸。
我仰起头,看向在班门口,轻声喊着我名字的陈恒之,他站在那里,等我下课。
我摇摇晃晃地走到了他面前,他不知道我为什么哭,只是很焦急低下头摸摸我的额头,问我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
而我哭得停不下来,再也没忍住,扑进了他的怀里。
我听到我哽咽地对他说。
「我喜欢你。」
「很喜欢。」
而回应我的,是一个小心翼翼的拥抱。
而在我们未曾注意到的身后
窗外的天空飘出几个黑字来。
恭喜达成「等你下课」结局。
而那都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我明白,人生没有主配角,也没有存档和重来。
是非对错,每一个选择都应该慎重。
每一步路,都应该勇敢,今日即是明日,过好每一天,即是正确答案。
番外小剧场
我高中一直很喜欢一个女生。
她坐在我后桌。
上数学课老是打瞌睡,因为害怕她被老师发现,所以就每次都把背挺得很直,挡住老师的视线。
其实不怎么爱学习,但是每天晚上都会奋笔疾书,只为第二天发卷子能够给她讲清楚。
每天看她杯子里的水喝光了就把自己的水全倒进花盆,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告诉她顺便帮她接水。
只是她好像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她总是盯着窗外发呆,我无数次希望那扇窗不存在,而是一堵厚厚的墙。
也许是窗外的春光明媚,我掩不住她期盼的眼神,那是从来不会为我停留的目光。
我不确定她是否还记得我。
或许已经印象模糊,从来未曾想起。
我有时候会觉得这样也好。
既然不能牵起她的手,又何必徒增羁绊。
只要她好就行了。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高考结束那天的同学聚会上。
是在饭店的走廊上。
我出来接电话,电话打完一眼看到了走廊那端的她。
这是我第一次见她没有穿校服的样子,很好看,她好像喝醉了酒,走得有些踉跄。
不知道是不是那天被劝了喝了太多酒。
我竟然也生了一些未曾拥有的勇敢。
我们之间隔着几米远,我听见我的心在说。
「秦婉,我喜欢你。」
只是那天嘴巴抢走了心的工作,他奋不顾身几近孤注一振,直至耳朵传来的声音消散在空中,也将我轰轰烈烈的独角戏推向独属于他的结局。
我看到她挥了挥手,终于这场名为青春的戏落下帷幕,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喝酒。
沉醉的,是心。
我看着她回到了属于自己人生的轨道里,我费尽心思也只能将她短短地停留几秒。
我想,够了。
即使不能成为她人生的主角,当个路人甲乙丙丁戊似乎也是好事。
因为遇见已是上上签。
从那之后,我时常能梦到她。
梦里她笑着叫我的名字,看着我说「陈恒之,你怎么这么厉害呀。」
我后来才想明白,在我交出的这份人生答卷里,我填错了很多答案,要是当时那个懦弱的少年能够再勇敢一点。
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午夜梦回的懊恼和遗憾。
真爱降临到那刻,很多人都会有些畏缩不前,我总是考虑得太多,想要等一等,停一停,却没意识到,答卷留给每一道题的时间是有限的。
有些题超时了就会来不及写,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饭桌上觥筹交错,五光十色的都市里,我孑然一身。
真是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我想,要是重来一次就好了。
恍惚之间,我似乎。
鼻尖闻到了消毒水的味道,睁开眼。
又看到了她在我的旁边,就那样看着我。
我分明感觉到了,好像有冰凉的液体顺着眼眶流了下来。
我知道,是九年前的没有流尽的泪。
后来和她一起唱歌,唱了周杰伦《等你下课》
「弹着琴唱你爱的歌,
暗恋一点都不痛苦
一点都不痛苦
痛苦的是你
根本没看我
我唱这么走心
却走不进你心里
在人来人往
找寻着你守护着你
不求结局。」
亲爱的秦婉,二十五岁的陈恒之终于替十七岁的陈恒之说出来了心底的话。
秦婉,谢谢你给我一个等你下课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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