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年,一对夫妻来补办身份证,当我输入那位丈夫的指纹时,系统报警。
显示这位男子的指纹和一桩 22 年前的旧案里的一枚指纹吻合。
那桩旧案是一桩灭门案,一家四口,一口没剩。
案发地离我们这里千里之遥。
嫌疑人是这家招进来的上门女婿,他在案发后销声匿迹。
这起案子一直悬而未决。
很巧,这位男子也是上门女婿。
但他和其妻子矢口否认去过案发地,并坚称两人是初恋,初婚。而且 22 年前他还是一位十来岁的少年,根本不可能完成这种丧尸级别的凶杀案。更不可能结婚。
难道,我们的户籍系统出 bug 了?
没想到调查到最后,不是我们的户籍系统出了 bug,而是这个嫌疑人的生殖系统出了 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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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汤可敬绝对不会来补办这个身份证。
那年春寒料峭得反常,户籍大厅的暖气片嗡嗡作响,像头垂死的野兽。汤可敬缩在钢制座椅上不安地搓手时,我正对着指纹采集仪发怔——机器突然发出尖锐的警报,像是被人掐住脖子的公鸡。
二十二年前的卷宗泛着尸斑般的黄褐色。
那年冬夜,千里之外的赵家宅院里,四具尸体在月光下排列得整整齐齐,像被顽童摆弄过的火柴人。上门女婿范志强从此消失在雪地里,只留下窗棂上一枚带血的拇指印。
「同志,你们这机器准是抽风了。」
汤可敬的喉结上下滑动,像卡着颗枣核。
他妻子把结婚证拍在柜台,塑料封皮上的并蒂莲已然褪成了青灰色:「这些年俺俩睡一个被窝,他杀了那么多人俺会不知道?再说了,二十二年前他才十六!刚来俺家时瘦弱得跟个大公鸡似的,走路都踩不死个蚂蚁,他能杀人?」
我望着指纹比对图上严丝合缝的螺纹,想起老法医说过的话:人的指纹是阎王爷盖的生死簿,比菩萨的记性还准。
-2-
审讯室的日光灯管刺啦作响,汤可敬的供词在笔录纸上洇出潮气:「警察同志,俺真没去过那个地方。自打被俺爹捡回来,最远就去镇上赶过集。」
他的结婚证内页贴着 20 年前的结婚合照,新郎官的下巴光溜得像刚剥壳的鸡蛋。
那是一个嫩得一掐就冒水的奶奶少年。
我到现在都记得他当时埋怨他妻子汤可爱的话:「我说不办不办,你偏要办,你看,办出事来了吧?」
汤可爱不甘示弱:「不办咋办?不办你连疫苗都打不了!再说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没干这事你怕啥?」
这对可敬又可爱的夫妻大概还没想到事情的严重性,就凭这一枚指纹,基本就可以定性了。
剩下的就是例行核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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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地说这次补办身份证是补办汤可敬的。
我看着他们俩的名字,傻傻地问:「你们是夫妻吗?这名字怎么看着像兄妹?一个可敬一个可爱?」
「他是俺家招进来的,所以俺爹就给他改了这个名,他在俺家这边应该是可字辈的。」
「这名字是后来改的?那他原来叫个啥?」
那个嫌疑犯的名字叫范志强。
「不知道,俺爹捡到他的时候他都快死了,头摔破了,摔到脑子都失忆了,啥都记不住了,忘了自己叫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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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可敬是他的老岳父汤大胆在山上捡来的。
22 年前的那个夏天的雨下得像老天爷在倒洗脚水,这个老猎户本想去后山捡被冲散的野兔,却在沟渠里捞起个泥人。
刚开始汤大胆以为ṱű₄是头野猪,结果扒拉上来一看是个人。那人右额角豁着血口子,雨水冲出的脸却白净得瘆人。
左侧腰上一道一尺长的刀疤更瘆人。
探手一试,还有气儿。
汤大胆便将这个泥水人儿背回了家。
「这怕不是山鬼变的吧?大胆,你这回可是捡了个祸害。」
村里神婆对着昏迷的少年直吐唾沫。
汤大胆不信邪,熬了三锅姜汤才把人灌醒。
少年睁眼时瞳孔亮得吓人,却说不出祖坟朝哪边,记不得爹娘唤啥名。
只是睁着一双迷茫大眼,一问三不知。
汤大胆叹了一口气:「这是还没醒过来神儿,估计是被山里的野猪给撵的,吓傻了,可爱啊,你烧点热水让他洗个澡,再吃点喝点估计就明白过来了。」
少年洗了个热水澡,吃了两个大馒头,喝了两大碗小米粥,还是一问三不知。
汤大胆有点头大,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莫非是个傻子?
而吃饱喝足又洗了个透澡的泥人儿却活泛了过来,原来是一个唇红齿白的英俊少年。
汤大胆问:「你多大了?」
少年答曰:「十六了。」
看来不傻。
再问:「你从哪里来,叫啥名字。」
摇摇头:「不记得了。」
「你腰上的疤是咋回事?」
「不知道。」
汤大胆去问了村里诊所的医生,医生说:「估计是失忆了。可能滚进沟里的时候,磕到头了。」
「那为什么他记得自己多大?」
「选择性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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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失忆是个好病,就像喝了孟婆汤,将不堪回首的前尘往事一键删除。
剩下的就是一个全新的少年。
汤大胆缺个儿子。
老婆生汤可爱时难产去世,只给汤大胆留下小猫一样的女娃子。
「大胆,你他妈的运气真好,天上掉下个大儿子!这有几多好,还失忆了,也不怕他以后再回家了,你就当儿子养着吧!等他和可爱长大了就圆了房,招在屋里头,给你养老送终,几多舒服!」
汤大胆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对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那敢情好,那就叫汤可敬吧。以后叫我爹,你就是我儿子了!」
汤可敬立马双膝跪倒,很清脆地喊了声爹。
少年跪地磕头的声响惊飞了枣树上的老鸹,汤可爱躲在门帘后偷看。
那年汤可爱好巧不巧也刚满十六,辫梢系的红头绳像两滴血,落在少年新剃的光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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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这个一直是父女二人相依为命的小院里多了一位血气方刚的明媚少年,汤大胆终于过上了儿女双全的日子,心情像火箭一样天天满血。
汤可敬像只新生的羊羔,一声声爹叫得雨点一样密集又殷勤。
汤大胆抿着自酿的高粱酒,心花怒放。
失忆的日子果然美好得无以复加。
汤可敬像是生来就是汤可敬,不光爹叫得娴熟,样样农活也是拿得起放得下,像个在田野里操劳了半辈子的老农一样轻车熟路。
抡锄头的架势活像地里长出来的庄稼把式,给母猪接生比产婆还利索。
村里老会计眯着昏花老眼说怪话:「这崽子怕是黄鼠狼托生的,专往鸡窝里钻。」
汤大胆听着却受用,高粱酒就着汤可敬新卤的猪耳朵,能把后槽牙都美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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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身份证时汤大胆坟头的蒿草已高过碑文。
他是心梗去世的,去得十分慌张,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留。
但他去得心满意足,儿孙满堂,人生无憾。
去年清明供的是整猪头,汤可敬添酒时,一滴卤汤落在纸钱灰里,刺啦一声,惊飞了偷食的乌鸦。
汤可爱吸溜一下鼻子:「你去补个身份证吧,这样你就真正是我们汤家的人了,我爹九泉之下也就放心了。」
18 岁那年,汤可敬和汤可爱成为夫妻。
他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
但他一直都没补办身份证。
「为什么一直没有补办身份证呢?」我问。
「我爹在的时候怕他一补办身份证就找到家了,就不想给办,然后他好像也不是那么想办。」
「他也不出去打工,也用不到身份证,就一直拖了下来。」
「你们从来没有出去打过工?」
「没有,我们家是做卤菜生意的,忙得很。我老公烧的猪头肉是招牌,特别好吃。结婚那天他亲自下厨露了一手,一个村子的人都吃美了,不信你可以去打听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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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喜宴那晚的卤香飘了三里地。
新郎官亲自下厨烧了一个猪头。
后厨蒸汽模糊了窗上的囍字剪纸,汤可敬抡着铁钩翻动卤锅,猪头在浓油赤酱里载沉载浮。
闹洞房的后生们起哄:「新郎官这手艺,莫不是孟婆教的?」
汤可敬在大家的赞叹声中将八仙桌中央的猪头拆得滴骨不剩,胶冻颤巍巍裹着完整的猪脸。
红烛爆了个灯花,映得汤可敬手指关节发青——那双手正把猪舌片成透光的纸,刀刃过处,露出底下胭脂色的肉茬。
汤可敬一战成名,为自己婚后的卤菜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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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可敬烧的猪头糯得丧心病狂,像果冻一样,直接可以用勺子舀着吃,最绝的是这个猪头是整的,耳朵嘴巴眼珠啥的都完整无缺的各就各位,里面的骨头却拆得一干二净,所以严格地说这其实不是猪头,而是一个猪脸。
这道菜刚烧好Ţų₆端上来时,猪头扒在盘中,俨然是一个整体,颜色喜庆,所有的肉和皮都虽然保持原形,却已融化,竹筷已无能为力,以汤匙舀一勺入口,咸甜适度的汁液,黏人唇舌,美味不可方物。
可以说是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浓香醇厚而不失其味。
猪头各部分味道也不尽雷同,猪耳柔中带脆,猪舌软韧温柔,猪眼弹性十足,肉质烂如豆腐。最味美的是肉皮,胶糯香滑。
十六岁就会烧这样的猪头?
我心里冷笑。
这不是选择性失忆,而是根本就没失忆。
而且,汤可敬当年被捡时的年龄也绝对不会是 16 岁。
因为,范志强是一个厨师,也烧的一手好菜,也尤擅猪头。
户籍所对面有店铺在开张,鞭炮砰砰地响,空气里弥漫着残留的年味,我在残留的年味里翻着汤家卤味店的流水账。
二十本账册腌着相同的日子:初七收猪头,十五熬卤汤,清明加卖青团。
「他真没出过镇子?」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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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范志强当年都 24 岁了,汤可敬才 16 岁,整整大了 8 岁啊!」
我的头儿周队提醒我。
「谁说汤可敬当年 16 岁?他自己说得对吧?他不是失忆了吗?选择性失忆这么精准的吗?啥都忘了就记得自己多少岁?我跟你说,年龄是个最容易遗忘的东西,我一个正常人都记不住自己多大,他一个失忆的人能记得自己多大?他在撒谎!」
「即使他在撒谎,但长相不会撒谎吧?你看那结婚照,的确嫩得很呐!」
「那你是不知道南北的水土差异,南方空气湿润,尤其养人,而像我们现在这个地方,空气干燥的小山村,冬天西北风,夏天东南风,刮得小脸通红,皮肤粗裂,同样年龄的人和人家南方人站在一起,我们的脸干巴巴的,像风干的土豆,人家的脸水灵灵的,像刚刮了皮的荸荠,别说 8 岁,相差 18 岁你都看不出来!」
我盯着汤可敬结婚照里那张脸,水乡出来的人皮囊就是经得起腌——南方潮湿的空气像卤水,能把四十岁的汉子泡成三十岁的嫩姜。
照片里新郎官的下巴光溜得像剥壳鸡蛋,可那双眼睛分明泛着老卤锅的油光。
周队从电脑里调出现场照片,那年冬夜,赵家大院的雪地上印着两串脚印,像对纠缠的蜈蚣。月光给四具尸体镀了层冷釉,最瘦小的那具蜷在供桌前,手里攥着半截红头绳。
「当年法医说两枚指纹间隔三小时。」
周队把烟灰弹进搪瓷缸:「先沾血的那个是范志强,后沾泥的是……」
我突然笑起来:「你说会不会是范志强杀人时,他相好的在门外把风?」
「那你这话已经是拿准了汤可敬就是当年的凶手了呗?」
「不然呢?我都多余说这么多,凭指纹就可以落槌了!」
「可是,年轻人,你忘了现场还有一枚指纹啊!那个人也有可能是凶手。」
「但,如果汤可敬就是范志强,那是不是就说明他就是凶手,另一枚指纹就是路人?」
「应该是。」
「必须是!不是凶手他跑什么?不是凶手他干嘛隐姓埋名装失忆?」
「现在失忆是不是装的还有待考量。」
「我们联系一下当地的警方再出一下现场吧,虽然这么长时间,现场已经没了任何意义。」
窗外的雪越下越密,盖住了楼下警车新碾出的辙印。老挂钟的钟摆晃得人眼晕,我恍惚间看见二十二年前的范志强在雪地里狂奔,后腰的刀疤汩汩冒着血,把雪地烫出个黑漆漆的洞。
「把汤可敬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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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汤可敬一回去就不是汤可敬了。
当地警方向我们出示了一把斧头,那枚不太清晰的指纹就是从这把斧头上提取的。
汤可敬却眼睛瞬间放了光:「这是我爹的斧头!」
「你爹的斧头?汤大胆的?」
「不是,是我这边的爹。」
我脑袋一炸:「你不是失忆了么?」
「我一回来,又恢复记忆了。」
汤可敬憨厚的笑容让我毛骨悚然。
我低声对周队说:「我们遇到对手了,我说他装失忆你还不信,这小子好像在下一盘大棋。」
周队冷笑一声:「这么说,你承认你是凶手了?」
「我承认我是范志强,但我不是凶手。」
「谁是凶手?」
「谁是凶手我不知道,但这把斧头是我爹的。」
「赵纪云的?」
「赵纪云是我的岳父,我说的是我爹。」
「你还有爹?」
「多新鲜呢,谁还没有个爹了。」
「他有个养父,范建。」
接待我们的当地一位同事老曹说道。
「还活着?」
「活着。」
「为什么是养父?」
「因为我是捡来的弃婴。」
「又是捡来的?」
我心里暗骂:「你特么是落花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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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强是范建在官林子捡来的私生子。」老曹说。
「官林子是个啥?地名么?」
「官林子说白了就是野墓地,农村说墓地时不说墓地,说林,祖坟说老林,官林子顾名思义就是公共墓地,谁都可以往那儿埋,一些夭折的婴儿也可以往那里扔,后来发展到一些非婚生的不想要的孩子也往那里扔,于是一些缺孩子的人家就会隔三差五去官林子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捡个活的回来。但这些捡回来的孩子有个统称,大闺女养的。」
「大闺女养的?」
「对,就是没有出阁的大姑娘生的,这句话在我们当地后来演化成了一句恶毒的骂人的话,大家在吵架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往往会蹦出一句,你他妈就是大闺女养的!对方再回一句,你才是大闺女养的,你们全家都是大闺女养的!所以,我们当时推断范志强就是为了这句话才灭他老丈人门的,因为他老丈人整天把这句话挂在嘴上,动不动就骂他,你个大闺女养的!」
范志强波澜不惊:「这是你们的概念,我从来没为这句话生过气,第一,我是招婿,老丈人就是我爹,爹骂儿子,天经地义,第二,我本来就是大闺女养的。有什么好气的。」
我冷笑:「你不要装了,既然人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要跑?为什么要装失忆,为什么要隐姓埋名?」
「我没有装,我是一回来就Ŧŭ⁸想起来了,我记得这个地方,我记得那天晚上我从外面回来发现一院子的尸体,我吓懵了,是的,那天我因为没把自行车修好和妻子吵了一架,出去晃了一圈,回来就这样了,我吓跑了……」
「为什么会吓跑,你第一反应不是应该悲痛欲绝,不是应该报警吗?」
「不,我第一反应是去找我爹,范建。但是等我跑到我爹家里我发现我爹正在井边洗手……我喊了一声爹,他回过头来,我发现他一身都是血,连脸上都是。」
「我吓得不知所措,结结巴巴地说,爹,我们家,不,我丈人家都被杀了,我爹看着我,抹一把刀上的血,说,我知道,是我杀的,他提着刀向我走来,我转身就跑!」
「为什么要跑?」
「我怕他把我也杀了……」
「你爹为什么要杀你岳父全家?」
「我岳父当初娶我的时候答应给我爹两万彩礼,先付了五千剩下的答应两年内给清,但一直没兑现,我爹气不过,天天去问他要,两人曾经为了这事吵了好几架,后来我爹发狠说,你要是再耍赖我就灭了你姓赵的满门!我岳父冷笑道,你忘了你儿子也是我们家人了,你把他一起灭了我算你有种!」
「那也只是话赶话说说而已,你毕竟是他的儿子,他还能真把你灭了?」
「我又不是他亲生的,他养我就是为了防老,要不是他给我盖不起房娶不起媳妇,他也不会把我嫁出去,但既然嫁出去了肯定不能白嫁,这么多年在我身上付出的精力和金钱必须靠彩礼找补回来,这也是他养老的本钱,现在成了泡影了,一怒之下鱼死网破,都杀了四口了,还会留我?」
「一家四口,你岳父母你妻子你妻妹,案发时,你们已结婚两年多了,为什么还没有孩子?」
「警官,看你这话问的,谁规定说结婚两年就一定要有孩子的?」
「你确定是你爹杀了你爹?」
「他自己说的还能有假?再说了,你们比对下另一个指纹不就清楚了么?那个窗户上的指纹是我的没错,那是我踩到地上的血滑了一跤,扶了一下窗户留下的,但那个指纹应该是我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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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建是一个干瘦的老头,干țũ̂⁻瘦得像是一阵北风都能刮倒。
不相信他这个鬼样子当年能灭人家满门。
他看了一眼那把斧子,看了一眼范志强,面无表情:「这一天还是来了……」
范建的口供和范志强的举报口述基本一致,因为两万块彩礼,范建灭了赵家满门。
回家清洗血衣时被养子范志强发现,他拿着砍刀追了范志强三里路,砍了范志强后腰一刀还是被范志强逃脱了,他在后面追着范志强的背影骂咧咧地喊:「你小子有种就别回来!只要回来我必要你狗命!反正老子已经杀了四个了,不差你这一个!」
范志强果然没敢再回来。
于是范建顺水推舟,将这桩灭门案栽到了范志强头上。
这件悬了 22 年的灭门案终于落地了。
我作为第一发现人立了一个大功,连升三级。
但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我执拗地认为真正的凶手就是范志强。
哪怕范建口供确凿,案子已经尘埃落定。
没有什么理由,就是第六感觉。
这感觉就像有人在黑暗里窥视,明知道前面可能还是黑暗,可还是忍不住想往前走,非得想把这真相从泥沼里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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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凶手,对不对?」
执行前夕,我最后一次提审范建。
「你不要以为你认栽了就一了百了,作伪证罪加一等的。」
「那就让我死两次?」范建干瘦的嘴唇上挑,挑出一个嘲讽的笑来。
「不,如果是赵纪云罪该万死,你就是为民除害,不但不会死,还会立功受赏。」
范建的眼睛眯起来,像是分辨我这句话的真假。
「或者你说一下你杀人的真正动机?」我虚晃一枪。
范建的头垂下来,细长的脖子瘦骨嶙峋,让我想起周黑鸭鸭脖。
「因为彩礼。」
缥渺的声音从低垂的头颅飘出来,像濒死的鸭子最后的挣扎。
「我调查过了,你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彩礼交易。」
我的声音冷得像冬天屋檐下的冰凌。
范建猛地抬起头,眯起的眼睛瞬间睁得溜圆:「你胡说!」
「你是个艾滋病患者,对吧?」
「你胡说!」
「赵纪云的老婆其实是你的老婆对吧?」
「你胡说!」
「我就是不明白,他抢了你的老婆,你为啥还要把儿子嫁给他?还一分钱彩礼都不要?」
「你胡说!你胡说……你胡说……」范建呜咽着,声音越来越低,头又垂了下去,像一只斗败的公鸡,深深垂了下去,深到我甚至怀疑他细细的脖子已经断了……
「说说吧,你的病是怎么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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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建终于开了金口。
是因为卖血。别问我为什么要卖血,还不是因为穷!
当时我正青春年华,正和齐红艳谈恋爱,你说得没错,齐红艳本来应该是我的老婆,她是我们这里十里八乡的人尖子,还是供销社的营业员,我也是十里八乡的人尖子,你不要看我现在弓腰驼背得像个武大郎,但我当年玉树临风,唇红齿白,虽然家里家徒四壁,但还是被周围的小姑娘追。
我和齐红艳也算是乡村版的金童玉女,但尽管齐红艳愿意不要彩礼嫁给我,我得有个像样的房子结婚吧?
因为当时赵纪云也在追齐红艳,他的经济条件可比我好多了,人家可是彩礼房子一样都不少。
我总不能一样都没有吧?
我愁得要死要活,这时候赵纪云找到了我,说可以介绍我去卖血凑钱盖房子。
没错,赵纪云是个血头,他有路子,专门介绍人去卖血,他抽提成。
那些年,我们这个村子还有周边几个村子都靠卖血弄两个零花钱,有什么办法呢?人穷,能够生生不息的只有身上的血了。
孩子交学费没有钱,去抽两管子,学费就有了。
老人生病住院没有钱,去抽两管子,住院费就有了。
孩子结婚没彩礼,多抽几管子,多去几次,彩礼就凑齐了。
那些年我们村的土路上总游荡着些青白的影子,像被晒褪了色的春联。
赵纪云的摩托车突突碾过时,总在黄土里拖出一条暗红的辙痕来。
而我,为了盖新房子,去了三次。
针头扎进静脉时像情人的牙印。赵纪云说下次带我去省城,说省城医院给的价高,针管都比公社卫生所粗两轮。
我攥着卖血的钱蹲在卫生所墙根下数票子时,齐红艳的碎花衣裳在供销社柜台里一闪一闪,我就知道,再卖三次血,就能把她的名字刻进我家祖坟的碑文里了。
如果去省城,大概只要两次就够了。
但我却再也没有机会去省城了。
第三次去完之后没几天,赵纪云让我去体检。说可能出事了。
我问出了什么事,他说你体检完再说吧!
体检单子下来那天我因为吃了隔夜的馊饭肚子疼,蹲在田埂上吐绿水,赵纪云扔来的体检单像阎王爷的纸钱一样飘过来,一起飘过来的还有他幸灾乐祸的声音:「兄弟,你得病了,不能去省城了……」
「我不会说出去,别人也不会知道,但你不能和齐红艳结婚了,不光不能和她,和谁都不能,你要是结婚就是害人!」
他像一个救世主一样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据他说,那一批去卖血的人没有一个幸免,针头传染的,但其他人都是外村的。
我爹就是这天栽进猪圈的,后脑勺磕在石槽上的闷响,比他临终前骂我那声「孽障」还清脆。
几天之内,我的天就塌了。
我这里的天塌不是修辞手法,而是真的天塌了,我爹因为我这个病当时就急得血压井喷,脑出血了。
我顿时乱了阵脚,为了给我爹治病,我把老宅卖了。
卖给了赵纪云。
因为一个村子只有他能买得起,而且,他对我们家老宅觊觎已久。虽然老宅破败不堪,但宅基地大,且风水好。
赔上了一套老宅,我爹仍然没活过来。
齐红艳当然也不会再跟我结婚了。
一个得了这个病的病人是没有资格结婚的。
我失去了父亲,失去了从小长的家,失去了心爱的女人。
我没有钱治病,我也不想治,听说这种病治不好,只能拖一天算一天。
在吃完了赵纪云施舍给我的药后,我就像条晒干的壁虎,整天蜷在小破房子里等死了。
但是我爹去世八个月的那天夜里下大雨,暴雨冲垮了后山坟场,我怕我爹被冲出来,便去官林子看看,却听到了一阵婴儿的啼哭。
那一片坟子大多数都一片狼藉,唯有我爹的坟子好好的,那个婴儿就躺在我爹坟子前,白白净净的,说不清是他保护了我爹的坟还是我爹保护了他。
他还活着。
我不能见死不救。
尽管我也是快死的人了。
我把他抱回了家,相依为命。
因为有了他,我突然不敢死了。
我要是死了谁管他?
于是我又振作起来。
我给他起名志强,响亮。
我当时就想,我好歹多活几年,好歹活到他七八岁,出去讨饭能端动碗就行了。
我活了一年又一年,到他十几岁我都没死。
为了让他以后能有碗饭吃,在他 15 岁那年,我就把他送去一家亲戚开的饭馆当学徒学厨师。
我当时又想,我好歹再多活几年,好歹活到他出师,能挣工资了就行了。
没想到我又活了一年又一年。
可悲的是,不知不觉,我竟然又活到了我爹当年那个年龄。
还要像我爹当年那样愁房子给儿子娶媳妇儿。
所以啊,这世间,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盖房子娶媳妇就是我的命。
不管是我娶还是我儿子娶。
而且盖不起房子也是我的命。
就在这时,我的命中贵人,赵纪云又出现了。
他说:「我两个闺女,想招一个在家,要不你把志强招给我吧!」
我喜出望外,终于可以放心地死了。
我没要他一分钱彩礼,我就说,等我死了,志强能买一口薄棺材把我埋了就行了。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他的大女儿竟是个石女,他怕人笑话又不敢让人知道,就只好招了志强过去掩人耳目。
我去找他理论,他呵呵一笑:「你一个艾滋病人养大的孩子,还想怎么着?我若声张出去,你在这个村子都待不下去!」
「我有病,但我儿子没有病……」
我弱弱地辩解。
「这种病传染的!你和你儿子朝夕相处,早就被传染上了!所以你儿子和我女儿是绝配!除了我女儿,谁敢要你家儿子?」
「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
「那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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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然呢?
我心里冷笑。
他不知道,我在知道他女儿是石女的第一时间就去找齐红艳了。
我气愤地质问她:「我扪心自问,对你不薄,你怎么可以害我的儿子?」
齐红艳过得猪狗不如。
因为她没给赵纪云生个儿子,只生了两个女儿,还有一个是石女。
赵纪云比以前更有钱了,因为他在做更大的生意。
所以他在外面寻花问柳,根本不把齐红艳放在眼里。
「他现在不卖血了,改卖零件了……」齐红艳放声大哭,「你把你儿子带走吧!他不是招来做女婿的,他是招来拆了卖零件的!」
「卖零件?」
「是的,他现在专业卖腰子!」
「卖腰子?」
「是的,人家自愿卖的他就明明白白带人家去,不自愿的他就想办法骗人家去,说人家阑尾炎啥的需要手术,然后就把人家腰子嘎走了,你当年得病也是他做的一个局!」
「什么局?」
「他想要你家的宅子,想要我!于是他就忽悠你去卖血,然后去的地方不正规,采血的时候不换针头,交叉感染故意让你染病,然后一切就都是他的了!」
「他跟你说的?」
「对,那天他喝醉了,骂我没给他生个儿子,自己白白费这么大劲布了那样一个局!」
我的天又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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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然呢?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我该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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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当天晚上我就拿着斧子去了,我没有那么大的城府,我甚至都等不到第二天。
血月亮爬过老槐树树梢时,我把斧头在磨刀石上推了一百个来回。
村里的狗突然就噤了声,我踩着积雪往村口赵家大院走的时候,鞋底还沾着磨刀石潮湿的粉末。
齐红艳的话在耳蜗里打转,像只吸饱了血的蚊子,铿锵有力:「不是招婿,是拆零件,拆零件!」
赵纪云的雕花大门打开时,我闻到了酒气,寒冬腊月的天气,他的屋里温暖得像三月的油菜地。
他露着肥硕的肚皮仰在躺椅上剔牙,我想起多年前的那个晌午,他对我说:「哥,卖血比种地来钱快!」
那天晚上范志强不在家。
「如果范志强在家,你会连他一起杀吗?」
「不会,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他是应该站在我这一边的,甚至我在去的时候我曾经计划告诉他真相,让他和我一起对付赵纪云。」
「那为什么你后来又追着他砍呢?」
「因为那个时候事态已经完全失控了,他吓坏了,他来找我,一看我浑身都是血,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还说,原来是你杀的!是你杀的!我要去报警!你杀人了!」
「你说这个时候我还能淡定么?别说是我捡回来的养子,就是我亲生的我也不能放过他啊!此时此刻,不是他死就是我亡啊!」
「但是他太过年轻我又太过老弱,终究追不上他,只在他腰部砍了一刀,终究还是让他逃脱了,但我为了震慑他放了一句狠话,你小子有种就别回来!只要回来我必要你狗命!反正老子已经杀了四个了,不差你这一个!」
「这么多年,我以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那么这顶灭门的帽子我就可以一直扣在他的头上,扣到我死,可他又回来了……」
「早知道还是砍死他了,那样的话顶多会被人认为是赵家反杀。唉,终归是鱼死网破了!」
我一声冷笑。
妹的,挺会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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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终归是鱼死网破了!老范啊!我给过你坦白的机会了,你不珍惜啊!你还在这里给我编故事,而且是十分精彩的故事,都可以上严选了!」
我将一沓资料扔在范建面前:「范志强不是弃婴,他是你的亲生儿子对吧?而且你也不是在官林子捡到的,是齐红艳趁着月黑风高放在你家门口的!」
范建的脸刷一下白了:「不!你胡说!」
「你以为赵纪云死了,齐红艳死了,就死无对证了?就可以任凭你和范志强你们爷俩信口雌黄,随便改写历史了?NO!这个世界是有记忆的,你的肌肉也是有记忆的!」
我抽出一张纸:「这是我为你和范志强做的亲子鉴定,你们是纯纯的亲父子!为什么要做这个玩意儿?因为我从你的一言一行中已经猜到了你们的真实关系!你每次提到范志强都有一种刻意的疏远,刻意地去强调他是你的养子,刻意地说他要是你的亲生儿子会怎么怎么样,你知道这是什么?专业点说是肌肉记忆,说白了就是做贼心虚,欲盖弥彰!」
「而且你平时刻意虐待范志强,刻意和他拉开距离,比如不和他一个桌子吃饭,让他端着碗去大门口吃,第一让人家觉得这孩子像个真的弃儿一样可怜,第二这样可以预防自己的病传染给他!」
「你让范志强嫁到赵家也是因为齐红艳是他的亲生母亲,你认为自己已经身患绝症,每活一天都是赚的,所以你想给自己的儿子找个好的,稳妥的归宿,但你没想到赵家女儿是个石女,所以你恼羞成怒,去责问齐红艳,问她为啥要害自己的儿子?却听到了一个更让你愤怒的消息,赵纪云招婿范志强竟然是想拆了卖零件!」
「在那一刻,你决定实施复仇,你设计了千万种方式,但每一种都不能打得过赵纪云,你身材瘦小,他力大如牛,不能豪夺只能智取,但你又不想让儿子参与,你已是将死之人,但他年华正好且是你范家唯一的血脉,你哪怕粉身碎骨也要护其周全。」
「你想在他们家的菜地里投毒,但又怕祸及齐红艳,她毕竟是孩子的母亲,你不想让你死了之后孩子无依无靠……」
「你绞尽脑汁Ţü₂,上蹿下跳,穷尽一切思维还没有想到办法的时候,赵纪云却要对范志强动手了!」
「没错,赵纪云已经知道了范志强是你的亲生儿子,他自己用尽手段抢了你的家抢了你的齐红艳,却没有给他生下一个儿子,他不甘心,他要彻底毁了范志强。他要拿走他的腰子!让范志强和他的女儿一样成为一个废人,这样他俩才能一生一世锁死!」
「但范志强不会像其他人那样任他宰割,他只好在范志强的饭菜里下安眠药,想把范志强放倒后再偷偷拉走嘎腰子,但被齐红艳偷梁换柱调换了饭菜,赵纪云被放倒了……怎么样老范?我说的对不对?我说的对不对?如果对,你就接着说,我还可以给你一个坦白从宽的机会!」
范建的脸比天山的雪还白:「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我是干什么吃的?我要是想查能查到你祖宗十八代!我还知道你和范志强一直都有联系!现在你就给我先交代一下范志强腰上那道疤是咋回事?照实说,编故事的话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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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建:好吧,我说实话。
范志强腰上那道伤是赵纪云的大女儿,赵雪嘎的。
要不说女人就是成不了大事儿,当时齐红艳是把赵纪云放倒了,但她着急忙慌地忘了赵纪云还有两个女儿,当然也是她的女儿,所以她没有放倒她们就跑来叫我了。
等我跑过去的时候,范志强被赵雪放倒了。
直接打的麻醉针。ẗůₒ
赵雪是赵纪云的得力助手,她有缺陷的身体让她对这个世上的所有男人都充满了敌意。
嘎腰子是她的绝活。
每次干这个绝活都让她有一种报复这个世界的快感。
她看到她爹昏迷、她娘失踪,意识到大事不好,决定先下手为强,于是直接戳了一针麻醉剂,在自家床上就开始动手了。
反正把自家房间当手术室也不是第一次了。
我们到的时候她刚刚嘎开第一层。
齐红艳一声惨叫:「雪儿!住手!」
赵雪冷笑着把刀插进那道口子:「你们若是好好地退出去,不要打扰我,他只是少了一个腰子,若不然,我只要划拉一下,他命就没了……」
齐红艳又叫了一声:「雪儿,他命没了,你命也没了,杀人要偿命的啊!」
赵雪凄然一笑:「我这样的人,有命如何?没命又如何?」
「可是,他是你的亲哥哥啊!」
我一愣,赵雪也是一愣。
我趁着赵țû⁵雪这一愣的工夫,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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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建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看我。
「可以不讲,但,不许撒谎。」我冷冷地说了一句。
范建沉默了足足五分钟。
「好吧!我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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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建:齐红艳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和赵雪都愣了。
赵雪粲然一笑:「我的哥哥?他是谁的儿子?我又是谁的女儿?」
齐红艳艰难斟酌:「你和志强都是我和范建的骨肉!」
我瞬间明白过来,齐红艳在故意撒谎,她在分散赵雪的注意力,拖延时间救下志强。
赵雪当然也不是傻子,她大吼:「你骗我,从小到大,你只要和我爹吵架,就会咬牙切齿地说,我是赵纪云的报应!」
愤怒让赵雪失去了理智,她紧握手术刀的手开始松弛,我正在想找个机会扑上去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一直紧闭双眼的范志强突然睁开眼,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姿势一把抽出那把插进自己肚子里的刀,一反手插进了赵雪的喉咙……
赵雪的麻药剂量少了,或者范志强麻药不耐受,反正,范志强醒过来了。
他以不可思议的姿势坐起来,剧痛让他疯狂,他旋风一般将那把手术刀插进去又拧螺丝一般反复拧,腰上的伤口小溪一样流出血来……
赵雪倒在地上,像一只被割了脖子的公鸡一样噢噢喊了两声就伸直了双腿。
齐红艳反应过来,一声尖叫要扑上去,我一把捂住她的嘴:「不许叫!快去给你儿子缝合伤口!」
趁着齐红艳给志强缝合伤口的当口,我折身进了主卧宰了还在昏睡的赵纪云……
「你捅了他十九刀,够狠。」
「是的,我等这一天好久了。」
「多久?」
「从他娶了齐红艳那一刻起,不,应该是从我爹死那一刻起。」
「按理说,杀了爷俩,够解气了,为啥还要带上无辜的赵雨呢?」
「她无辜么?我刚解决完赵纪云,赵雨就从外面匆匆赶回来了,你知道她手里拿的什么吗?」
「拿的什么?」
「保温箱。」
「保温箱?」
「是的,保温箱,专门用来装零件的,她是回来取腰子的,她们家没有一个无辜的,包括齐红艳,都是赵纪云的帮凶。」
「所以,你把齐红艳也杀了?」
「不,她不是我杀的。」
「范志强杀的?」
「更不是他杀的,她是他的妈妈啊!虎毒不食子,子毒不弑母,他怎么可能杀他妈呢?她是自杀的。」
「自杀的?」
「是的,赵雨一进门我就掐住了她的脖子,齐红艳见状跪在地上求饶:你饶了她吧!你杀了他们爷俩还不够吗?」
躺在床上疼得龇牙咧嘴的志强喊道:「爹!别听她的!掐死她!斩草除根!」
我一刀就捅了过去,正中赵雨的后心,她连一声都没吭就死了。
都死了。
我第一次杀这么多人,又害怕又莫名的痛快。
都他妈的死了。
我一身都是血,扎撒着两手对齐红艳说:「我把他们都杀了,你跟我们爷俩走吧!我们走得远远的,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齐红艳扑上去抱住赵雨的尸体,悲愤地问我:「怎么好好过日子?你杀了这么多人?怎么好好过日子?」
「他们该死!」
「我也该死,你也把我杀了吧!」
她扑上来抓住我嘶叫:「你把我杀了吧!求求你把我杀了吧!」
我怕别人听见,拼命去捂她的嘴,她拼命挣扎,一下又扑倒在赵雨身上,赵雨的血被她一挤压,喷到了她的脸上,这让她几近癫狂,顺势就从赵雨身上抽出了那把刀插进了自己脖子,血便像喷泉一样喷了出来。
我捅了赵纪云十九刀,都没出她这么多血,后来我才知道,她那一刀正好扎在了动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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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志强在血天血地的赵家坐了一下午,商量了一下午,直到暮色四合。
赵家大院像一个孤独的坟墓,终日大门紧闭,鲜有人来。
我们将他们一家四口整整齐齐地摆在供桌前,赵雨的手里死死地攥着一根红头绳,掰都掰不下来,那是缠在保温箱上的,每次运送零件,他们都要在保温箱上缠一根红头绳,避灾。
我说:「儿子,你走吧,我来顶着,反Ṫüₘ正爹也是要死的人了,你走出去好好活,把爹的那一份也活出来!」
儿子说:「要死大家一起死!」
我苦口婆心:「为什么非要这样呢?他们该死,他们是垃圾,是魔鬼,他们的命不值得我们用两条命来偿!」
最后僵持许久,达成一致,那就是,志强先跑为敬,若是被抓到了就我顶上,若是抓不到,就他顶着。
反正在被抓到之前,我们就这样先苟且着,活一天是一天。
我们仔仔细细,一句一句设计好了口供,若是哪天志强被抓住,就这样说。
他临走的时候抓住我的手,跟我说:「爹, 你要好好的, 千万不要干傻事,你要等我, 我找到落脚的地方就想办法联系你!」
我老泪纵横:「儿啊, 爹是过了今儿没明儿的人了,你只要好好的, 爹就好好的!」
当时我就想,那我先活着吧, 哪天实在是老天按着头, 病重了,不让我活了, 我就去自首, 把志强彻底择出来。
但是后来志强结婚了, 有孩子了, 好消息一个接一个, 我越活越有奔头了, 就只好拼命地活着, 我想在有生之年, 看到儿子看到儿媳看到孙子……
我只想过一个平常人的日子,但我知道, 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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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愿望很快就可以实现了, 你看到了儿子,马上也可以看到儿媳妇和孙子了, 而且很快, 你应该也可以看到你爹了……」
我合上卷宗, 对范建苦笑了一下:「这次,你很诚实,但很抱歉,我真的救不了你, 因为你杀的人太多了……」
范建也学我苦笑了一下:「这个结果我早就知道, 但是我儿子?」
「他腰上的那道疤可以证明他是正当防卫。他可以活着。」
他松了一口气, 很灿烂地笑了:「那就好那就好!我无所谓, 反正我也是快死的人了!」
这句话他说了多少年了?
从他爹死那天起,一直说到现在,还没死。
我顿了一下,很不忍地又开了口:「我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我还能有什么好消息呢?」
「其实,你从来就没有染上那种病, 当年那个体检单是赵纪云伪造的。」
我说完这句话, 迅速站起身, 逃也似的离开了审讯室。
过了许久我身后才传来范建河马一样的咆哮:「赵纪云!我操你妈的十八代祖宗!」
他的嚎啕大哭阴魂不散地追着我:「警官!你千万千万不要告诉我儿子这件事啊!我就说我们祖宅风水这么好,我怎么会得这种病啊!爹啊!我没得那种病啊!你儿子没病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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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强言之凿凿地说自己选择性失忆, 所以我申请对他进行了大记忆恢复术, 拿到了当年所有的证据,为了确定这些证据,也为了证明大记忆恢复术的神奇, 我又在范建这里进行了比对和验证。
他这次真的很诚实,如果说范志强的大记忆恢复只是一个粗略的大纲,他的供述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投桃报李,我也很诚实地向他披露了我跑断两双耐克鞋底海淘来的信息:他从来没有染上过艾滋病。
他一直是一个健康的范建。
所以他才活了一年又一年, 活了一年又一年。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当然,哪一起带血的案子不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呢?
我是老狗,带你窥探每一个黑洞里的终极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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