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土狗那半年

加班加到心梗,我变成植物人。
身体躺在病房里,灵魂附在一只小土狗身上。
小土狗的主人是我前男友。
他给狗取名许应闲。
我的本名,就叫许应闲。
这小子果然记仇,分手好几年,还妄想我给他当狗!

-1-
我出生的时候,不像别的小孩皱皱巴巴。
据说粉嫩嫩圆滚滚,看上去特别富态。
我妈有个三舅婆,专门给人看相算命的,见了我后大手一挥,说我是大富大贵的命盘,好日子在后头呢。
于是我那劳碌了半辈子的父母,给我取名许应闲,就字面意思,应该清闲。
乡下人没有太高的要求,一辈子清清闲闲,不愁吃喝,在他们看来就是大富大贵。
稍微直白了点,但我非常庆幸他们最终选了许应闲,而不是许富贵。
可惜事与愿违,我大学毕业九年,归来工资仍是三千五。
工资低就算了,工作还特别卷。
我每天和同事卷生卷死,卷生卷死,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两眼一黑,倒在了工位上。
恢复意识的时候,我正被前男友托在手心,嘴里叼着奶瓶,嘬得滋滋响。
我盯着那张熟悉的英俊脸庞,一脑门问号。
陆明礼为什么在这里?
这是什么?
死亡回忆?
跑马灯?
我熬夜加班好几年,终于把自己熬死了?
果然初恋就是让人难以忘怀。
我没想到自己嗝屁后,想见的第一个人居然是陆明礼,连我爸妈和姐姐侄女都排在后头。
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
陆明礼把奶瓶拿走,我立刻不满地嘤嘤嘤。
这声音我不陌生,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而且村里人没有给狗狗做绝育的意识,怀上了就生下来,出月子就送人。
小时候,我亲自伺候过我家小黑四次月子。
小奶狗不会汪汪汪,只会嘤嘤嘤。
和我刚才发出的叫声一模一样。
陆明礼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我的肚皮,将我捧得更近一点。
我现在看东西还有点模糊,但距离足够近,我还是看到陆明礼眼睛里倒映出的黑白花小狗。
啊这……
轮回转世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点?
不用先去地府报到的吗?
我自认这三十年,遵纪守法讲礼貌,怎么还给分配到畜牲道了?
可转念一想,我的主人是陆明礼,做他的狗待遇铁定差不了。
比起披着人皮当牛做马,做一只能在豪宅里快乐跑酷还不用上班的小狗,谁说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大富大贵呢。
我一下豁然开朗,高兴地想去拱陆明礼的下巴。
陆明礼有轻微洁癖,因此我没能得逞。
他往后躲了一下,顺便将我举远一点,眉心微微拧着。
我怀疑这小子还屏住了呼吸。
好吧,我知道小狗味儿算不上多好闻,似香非香,似臭非臭,相当难以言喻。
陆明礼帮我按摩了一会儿肚子,把我放回柔软喷香的狗窝里,起身进了卫生间。
再出来给我盖小被子时,我明显闻到他手上的洗手液味道。
果然是在嫌弃我!
我扒拉着四条小短腿,费劲地转身背对他。
我听到他低低笑了两声,嗓音和从前一样沉润好听。
「气性还挺大。」
他说,「真有点像许应闲,以后就叫你许应闲,好不好?」
我又扒拉着四条小短腿,哼哧哼哧转回来,一个劲嘤嘤嘤,表示强烈反对。
陆明礼哪听得懂狗叫,心情不错地摸摸我的狗头,帮我掖好被角。
然后起身,又进卫生间洗手去了。

-2-
陆明礼是彻头彻尾的工作狂,忙得脚不沾地的那种狂法。
我们在一起那几年,他还会腾出时间和我约会见面,分手后,大约是天天早到晚退,恨不得住在公司。
我又想错了。
实际上,他真住在公司里。
像他们这个级别的高层,公司都配备了私人休息室,陆明礼应该是重新装修布置过,看上去不比他那个豪华大平层差。
作为他的爱犬,我自然也住公司。
周末休息的时候,他会亲自照顾我,工作日就神龙见首不见尾。
不过他没放任我不管,高薪聘请一名宠物保姆,将我的吃喝拉撒安排得明明白白。
在保姆的悉心照料下,我体重噌噌往上涨,断奶不久,就能在陆明礼的休息室里东奔西跑。
他可能觉得休息室小了点,和保姆确认过我会定点拉屎拉尿后,允许我将活动范围扩大到他的整个办公室。
他那几个下属蛮喜欢我,时不时还会带我在大楼里参观,或者下楼去遛弯。
我如今,穿着大牌联名的狗狗衣服,脖子上戴着金光闪闪的黄金狗牌,吃着一袋几万块的高档狗粮,连尿垫都是国外进口的。
小日子别提多滋润。
「许应闲,不许乱跑。」
我的快乐戛然而止。
唯一的不满,就是这个名字。
起初我以为陆明礼是在开玩笑。
我们分开时彼此留下诸多遗憾,却没有撕破脸皮不死不休。
他心里可能埋怨我,但应该不至于记恨。
我没想到,他养一条小土狗,眼睛眨也不眨,直接用我名字来命名。
虽然我这人挺喜欢小猫小狗的,但任谁跟前男友的狗子同名同姓,心情都不会太美丽。
我好想改名!
可是改不掉。
每一次,陆明礼一喊许应闲,我立马屁颠屁颠跑过去。ẗű̂₆
没办法,这毕竟是跟了我三十个年头的大名,刻在 DNA 里的条件反射。
陆明礼还以为我特别喜欢,一天恨不得喊八百遍。
我真服了,堂堂一个霸总,养条狗叫前女友的名儿,他不怕传出去被人说小肚鸡肠?
哦,他真不怕。
比如他现在明明在见大客户,谈判桌上你来我往,波云诡谲。
我哪见过这种大场面,想走近认真观摩学习。
霸总余光一扫,连名带姓地喊我:「许应闲,不许乱跑。」
大客户和一起来的几位下属表情一瞬间茫然,斟酌着问:「陆总,许应闲是?」
陆明礼随手一指:「我新养的小狗。」
十几双眼睛齐刷刷看过来,我一只小土狗,顿时如坐针毡,悄悄往后退了两步。
大客户了然点头,又认真盯了我好一阵。
我猜测他应该在头脑风暴,想夸我几句,间接奉承陆明礼。
大约是我长得实在有些抱歉,他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这小狗……长得挺特别啊。」
言外之意,长得不咋地。
我也清楚,我这副尊容,别人能夸一句特别已经是嘴下留情。
陆明礼那个三弟第一次见我,嫌弃之情溢于言表:「这什么破狗?自带黑眼圈的?还是个龅牙!」
是的,我是只黑白花小狗,那两抹黑,好巧不巧长在眼睛周围,可不就像一对黑眼圈?
我还有点地包天,嘴巴天生闭不拢,看上去一副痴呆相。
第一次照镜子,我差点两眼一翻厥过去。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我虽然如今成了狗,依然有自知之明。
我忽略大客户语气里的为难,权当他是真心实意地夸我,快乐的心情重新占领高地。
一个小插曲,无人在意,大家的注意力又放回正事上。
一场谈判进行了三四个小时,最后总算敲定下来,大客户心满意足带人离开。
陆明礼摘下金丝眼镜,疲惫地按揉着眉心。
「许应闲,过来。」
我听话地走过去,陆明礼单手一捞,把我抱到腿上。
我断奶后,身上那股古怪的味道渐渐没了,宠物保姆非常专业,每天给我刷牙擦脚,打理得干干净净。
陆明礼越来越愿意和我亲近了。
他原来也愿意和我亲近,只是动不动就去洗手洗澡。
我意思意思哼唧两声,算作对他的回应。
陆明礼挠着我的下巴,我舒服得眯起眼睛。
友好互动了一阵,他才抱着我回休息室。
已经到下班时间,他今天的工作任务好像全部完成了。
我以为他要换衣服出去吃饭,他的确换了外出的衣服,没想到他给我也换了一身。
在我疑惑的目光里,他主动解释:「有个朋友回国,带你去认认脸。」
你朋友知道你要带一只土狗去认他的脸吗?
我无言以对。
当然,有言也对不了。
海城最近降温,陆明礼细心地给我套上小棉袄,还戴上毛茸茸的小帽子。
我那一只立起一只耷拉着的耳朵,被包裹得严严实实。
陆明礼没忘记带上我的狗绳,本来已经系好了,我刚跑出去没两步,他忽然提溜着绳子,将我薅到怀里抱着。
「外面下雨,再把新衣服弄脏了。」
好吧,小袄子弄脏了的确不太好洗。
虽然我一套衣服压根没穿过两次。
说是一次普通的朋友聚会,到地方,才发现来了三十多号人。
听他们聊天,我才惊觉今天是陆明礼的生日。
给朋友接风洗尘是顺带的,其实主要是他那几个好兄弟闹着要给他过生日。
变成狗后,我的时间观念非常薄弱。
一天睡好几觉,每次醒来都感觉是新的一天,其实才过去几小时,有时甚至只有十几分钟。
小狗需要知道那些东西吗?
小狗只需要吃饭睡觉玩玩具。
哪管今夕是何夕?
陆明礼那群损友,蛋糕还没上呢,就拿他开涮。
「经讨论,组织决定授予陆明礼先生大魔法师预备役荣誉称号。」
涉及到陆明礼的知识盲区,他谦虚地问:「什么是大魔法师?」
人群里爆发出热烈的哄笑声。
笑够了,其中一个才解释:「男人到了三十岁还是处,据说会变成魔法师,你今年二十九,所以是预备役。」
陆明礼微一挑眉:「谁告诉你们我是处男?」
我看见他好朋友们笑容僵在脸上,不约而同发出一声饱含疑惑的「啊?」。
我更是瞪圆一双狗眼,见鬼一样看着他。

-3-
陆明礼知道。
陆明礼居然知道!
我被他抱在怀里,瑟瑟发抖。
他可能以为我冷,随手扯过旁边的小毯子,将我裹成个粽子。
不,应该不是说我。
陆明礼这身家这样貌,从来不缺主动自荐的莺莺燕燕。
他又不是真的柳下惠转世,诱惑多了,难免有一两个看对眼的,身边还没有女朋友未婚妻占着位置,偶尔吃点荤不奇怪。
奇怪的是,听他这么说,我第一反应竟是自己露馅了,而不是他找了新欢。
新欢两个字冒出来,我心里顿时五味杂陈。
仔细品一品,好像高兴欣慰的情绪更多一点?
首先,我们是和平分手。
交往的时候,陆明礼对我好得无可挑剔,我大体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别人对我好,我当然也希望他好。
其次,我现在是狗。
人死事消,曾经那些在我看来难以逾越的现实差距,现在回首多半是庸人自扰。
哪怕我如今看开了,有意再续前缘,人和狗能有什么未来?
分手后,我其实一直希望陆明礼找到真正适合他的女孩子,尽早开始下一段美好的恋情。
现在看来有戏。
我默默收起满腹震惊,自然融入到吃瓜群众的阵营,眼巴巴等他说清楚来龙去脉。
他朋友们短暂蒙圈后,好奇心高涨,纷纷围拢过来,缠着他刨根问底。
陆明礼还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不疾不徐道:「女朋友啊,还能和谁?」
「你啥时候又交女朋友了?」
「就那一个。」
「许……许……」
「许应闲。」
我心里咯噔一下。
「许应闲?你俩都分手多少年了?」
「六年。」
「六年!老张女朋友都换一卡车了,你还记着前女友?」
陆明礼微微翘了下嘴角,语气带点开玩笑的意味:「初恋,比较难忘。」
众人连连啧声,表情或感慨或恨铁不成钢。
他果然知道。
我又开始瑟瑟发抖了。
陆明礼挠挠我的下巴:「抖什么?身体不舒服吗?」
我一个劲摇头。
大伙的注意力被吸引过来。
一人说:「这狗丑是丑了点,还挺有灵性。」
「怎么?你家狗不能听懂你说话?」陆明礼问。
「哥,你别说得那么理所当然,我家俩边牧,算狗中博士了,能听懂不少指令,你这个会摇头,还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多少能评个狗教授。」
谢谢,狗教授还是免了。
那人激动起来:「你看你看,它刚才瞅我了,眼神特别嫌弃,狗模人样的。」
他们来了兴致,对着我一顿逗趣。
逗着逗着,又有人问:「哎陆哥,这狗哪买的?我也去买一只。」
「捡的。」
「那你运气挺好,随便捡都能捡到这么通人性的狗子。」
「不是随便捡的,有人放在我们公司楼下,里面有张卡片,指名道姓要我养。」
「那是送的啊?」
陆明礼颔首:「也可以这么说。」
「恶作剧?还是什么阴谋?这种来路不明的东西,你不查一下就这么养着了?」
刚刚还夸人家通人性,现在就来路不明的东西。
呵,男人。
我一扭脸,躲开对方的手。
「哟,气性还不小呢,太有意思了这狗。」
「对了,这狗叫啥名啊?」
陆明礼回:「许应闲。」
「……看出来你对初恋是真的难以忘怀了。」

-4-
难忘分很多种。
有的出于深爱,有的出于痛恨,有的出于遗憾。
就不知道陆明礼是出于哪一种。
我宁愿他恨我,巴不得我从这世界上消失,只有这样,他听到我的死讯才不会伤心难过。
我真是一个好善良的前女友!人都没了还惦记着前男友的心情好坏。
陆明礼工作还是那么忙碌,熬夜加班如同家常便饭。
我想劝他别那么拼命,可别再跟我一样英年早逝咯。
可我不会说话,成天汪汪汪的,陆明礼还要警告我不许影响他工作。
次数多了,他直接吩咐宠物保姆送我去狗狗学校。
美其名曰让我多交点狗狗朋友,其实就是嫌我吵到他,想眼不见心不烦。
简直好心当成驴肝肺!
我一片好心被人误解,心情也不太好,第二天一早,爽快地跟保姆去狗狗学校。
待了一天,心情更不好了。
为什么?
到底为什么?
狗的世界里也有外貌歧视?
那些漂亮小狗在操场上快乐地追逐打闹,只有我,和一只浑身褶皱的沙皮狗,形单影只,狗都不理。
一连去了五天,搞得我有点郁闷,第六天死活不肯走出狗窝。
陆明礼把我抱出来,亲了亲我的狗头,好一顿安抚。
我本来无动于衷,听到学费好几万,马上化身好学小狗,保姆在后面拉都拉不住。
后面的日子没那么难熬,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萨摩耶,主动向我释放善意,我带着沙皮狗,成功融入大团体。
我还交了只德牧朋友,我从前最喜欢的狗就是德牧。
它不嫌弃我长得丑,也不嫌弃我是土狗,还和我分享小零食和狗玩具。
最主要的是,德牧的主人是个超级大美女,我听她和学校老师聊天,目前还是单身,而且住处和陆明礼的大平层在一个小区。
这不巧了吗这不是?
我看着德牧脖子上和我有得一拼的黄金狗牌,一个计划悄然浮上心头。
机会很快来了。
中秋节,陆明礼难得离开公司,回家去住。
晚上九点整,准时下楼遛我。
可巧,大美女正在前面遛德牧。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趁他低头看手机,没拽紧狗绳,一溜烟蹿了出去。
等他追上来,我已经和德牧成功贴贴。
美女还记得我。
意料之中,我这长相,不说别的,辨识度无狗能敌。
她蹲下来,一手搓德牧狗头,一手搓我的狗头。
「啊呀,你要也是德牧就好了,或者体型再大一点,给你们配个种。」
大可不必!
我虽然喜欢德牧,但芯子还保留着人的意识,万万不可能和狗孕育后代。
我默默退开一点,德牧没眼力见的贴上来,舔我一脸狗口水。
「许应闲,过来!」
陆明礼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如蒙特赦,忙不迭躲到他身后。
很好!
非常好!
俊男美女,浪漫偶遇,接下来该一见钟情啦!
陆明礼看到女孩子,表情有点意外。
我理解为见到大美女的惊艳。
下一秒,美女一声「表哥」把我砸得晕头转向。
「什么时候回来的?」陆明礼捡起我的狗绳,一边问。
「差不多两个月,之前还去你们家吃饭了,你忙工作没回去。」
她看看陆明礼,又低头看看我,「这是你的狗啊,长得真特别。」
「是挺特别。」
「你怎么开始养狗了?有时间照顾吗?」
「还行,忙不过来的时候交给保姆。」
美女点点头,夸赞道:「你的狗特别聪明,在狗狗学校表现可好了,老师们就没有不夸的。」
陆明礼素来从容淡定的脸上,浮现一丝为人父母般的自得:「它是挺聪明的,见过的人都这么说。」
「哈哈是啊,我刚还说,它要是德牧或者体型大一点就好了,可以跟我家彪哥配种,它俩关系可好了。」
陆明礼那一点自得消失得无影无踪,严肃道:「许应闲还小,才四个月,暂时不考虑这些。」
「啊?才四个月?那你要看好一点哦,最近狗狗发情期,学校不少没绝育的小公狗,我那天还看到一只泰迪想骑它。」
陆明礼脸色有点难看。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那之后,他再没提过送我去狗狗学校的事。
大美女和陆明礼是亲戚,我歇了给他们姻缘一线牵的心思,对上学这事兴致缺缺。

-5-
最近,陆明礼有个得力助理要休产假,在物色新的人选。
他要去出差,为期两周,于是把这事交给他二弟陆明祁负责。
陆明祁办事能力毋庸置疑,不出一星期,细腰长腿的清秀美女就来报到,争取在陆明礼回来前完成工作交接。
这个不错!
我双眼一亮,绕着美女转了好几圈,尾巴摇成螺旋桨。
可惜美女有点怕狗,见了我恨不得绕道走。
可我是谁,她顶头上司的爱犬,我非要跟着她,她还能轰我走?
几天相处下来,她确认我是一只乖巧和善的小狗,渐渐和我亲近起来。
陆明礼那边应该工作出了点状况,预计出差两周,过了三周才回海城。
他回来时,我还在睡觉,新狗窝又软又暖和,我的睡眠质量直线上升。
半梦半醒间,只觉有只手一下一下撸着我的背毛,动作轻缓,力度适中。
我以为是宠物保姆来上班了,睁眼一瞧,看到面容憔悴的陆明礼。
这次出差这么不顺利?给他累成这样?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走出狗窝和他贴贴。
陆明礼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目光幽深而复杂。
我不明所以,刚起来有点口干舌燥,想去喝口水润润嗓子,没走两步,被他捞起来紧紧抱住。
看他那意志消沉的样儿,我没好意思挣扎。
宠物嘛,总得给主人提供点情绪价值。
陆明礼是真的累,抱着我躺到床上,没一会儿就沉沉睡去。
等他睡熟了,我跳下床,去喝水,顺便吃两口早餐。
嘴里狗粮嚼得咔吧响,脑子里零零碎碎挤满各种计划。
陆明礼一觉睡到午休时间,起来吃过中饭,换上正装,又变回那个说一不二的霸总。
陆明祁抽空过来一趟,带着新来的美女。
「哥,这是新来的助理连蓉,工作交接差不多了,这两周她做得还行,你手底下那几个对她评价还不错,还在试用期,到时候转不转正你自己看着办。」
「知道了。」
原来美女叫连蓉啊,好可爱的名字。
我活着的时候,最爱吃莲蓉蛋黄馅的月饼。
我看她更顺眼一点,吐着舌头巴巴跑过去蹭她的小腿肚。
陆明礼不笑的时候,给人压迫感挺强的。
连蓉不敢轻举妄动,整个人紧绷着,活像一尊不会动的雕塑。
「许应闲,回来。」
啧,这么不上道呢?
没看到我在积极给自己找女主人吗?
我只好走回他身边,眼神幽怨地瞅他一眼。
陆明礼却没看我,也没看他二弟和连蓉,一目十行扫着文件:「出去忙吧,有事再喊你。」
连蓉紧张地点头答是,然后同手同脚地走出办公室。
一点不怜香惜玉。
老是这么冷冰冰的,女孩都要跑光了!

-6-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当晚,一个穿着火辣身材也火辣的年轻女人找过来。
她一路畅通无阻,直接来到陆明礼的办公室门口。
连蓉打内线问可不可以放进来,陆明礼问完名字,让人进来了。
可巧,是个熟人。
我的熟人。
凌飘飘,我一个大学室友。
毕业后我们一直保持联系,时不时关心一下彼此的近况。
我不知道她私底下和陆明礼还有往来。
她进来的时候,我正蹲在门口当门神。
凌飘飘仿佛眼睛长在头顶上,一脚踩我尾巴上。
我惨叫一声,连滚带爬跑回陆明礼身边求安慰。
他抱起我,仔细检查我的尾巴,确定没有大碍才放我下来。
开口时,语气不是很好:「凌小姐,你最好有要紧事。」
凌飘飘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瞪着我咬牙切齿道:「它就是许应闲?」
陆明礼没搭腔。
凌飘飘声音拔高两个度:「陆明礼你疯了?养条狗都要叫她的名字,你们分手六年,六年!你还真是痴情啊,她有什么好?让你这么忘不掉?」
「关你什么事?」陆明礼淡定地反问。
凌飘飘噎了一下,顷刻间美目含泪,一副楚楚可怜的委屈模样。
「陆明礼,这么多年,我对你的心意,我不信你一点都感觉不到。」
什么意思?
她对我前男友有意思?
emmm……
我拿你当好姐妹,你却想泡我前男友?
这感觉有点怪。
想当年,我们宿舍卧谈会,凌飘飘还义正词严地表态,天底下男人那么多,好姐妹的男人她都不带正眼瞧的,哪怕是前任。
还这么多年?
合着我们刚分手,她就盯上陆明礼了,还是更早?
陆明礼食指轻轻敲击桌面,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让人心理压力倍增。
他目光有如实质,直刺向凌飘飘:「我刚从昆城回来,你觉得是去干什么?」
昆城?
陆明礼去昆城了?
他不是去出差?
怎么转道去昆城了?
凌飘飘看上去比我还要震惊,瞪大眼睛,嘴巴张张合合,愣是没挤出个完整的句子。
良久,她扯着头发尖叫一声,颓然蹲下,眼泪跟断线珍珠似的直往下掉。
「凭什么?」
「陆明礼,是我先喜欢你的,是我先和你说话的,你凭什么不喜欢我?要去喜欢许应闲?」
「我喜欢了你十年,十年!你但凡有一点良心,都不该对我的付出视而不见。」
「许应闲有什么好?乡下来的土包子,一身穷酸气,浑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不超过三百块!」
看不出来,凌飘飘还两副面孔呢?
平时和我好姐妹手牵手一辈子,背后形容我每一个好词。
嫌我土包子,嫌我穷酸气。
就是我这个穷酸的乡下人,在她和家里吵架被断了生活费时,省吃俭用借钱给她熬过艰难的两个月,在她毕业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时,找陆明礼走关系把人弄进陆氏集团。
她就是这么回报我的?
我可真是个大冤种。
就连她现在脚上穿着的那双高跟鞋,还是我今年送她的生日礼物。
妈的!
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现在是狗,也不需要顾及什么面子不面子。
火气上头,说干就干!
凌飘飘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等我尿了她一鞋子,才后知后觉跳开,一边高声尖叫,一边慌乱地甩掉高跟鞋。
凌飘飘说我穷酸,其实她情况也没好到哪去,不然犯不着穿我这个「情敌」送的鞋子。
这双鞋是个小众品牌的新款,一千多一双。
她现在估计肉疼得紧,看着我咬牙切齿,那神情恨不得将我千刀万剐。
偏这姑娘穷讲究,去洗手间用水冲冲再穿上这事她干不出来,沾了狗尿,她宁愿光脚走也不会再穿了。
于是她真光脚走了。
我畅快地吐着舌头,一路将人送到电梯口还不够,哒哒哒跑回陆明礼的大办公室,站在落地窗前看楼下,果然看到凌飘飘垂头丧气的身影。
哈哈哈哈哈!
我神气地抬起前脚,搭在玻璃上,遥望凌飘飘越走越远。
我的好心情似乎感染了陆明礼,他文件也不看了,和我一起蹲在窗边,看得起劲。
直到凌飘飘的身影消失在视野里,他才抱着我站起来,打内线让连蓉进来,处理被我尿过的地毯和那双高跟鞋。
连蓉戴上塑胶手套,动作麻利地办妥一切,悄无声息退了出去。
陆明礼轻轻摸着我的脑袋,我享受得昏昏欲睡。
过会儿,他冷不丁开口:「许应闲,你现在越来越狗了。」
我瞥他一眼,心道我本来就是狗。
他语气带笑,问我:「还是你当狗当上瘾了?」

-7-
我没说话。
狗当然说不了话,我要真开口说话,《走近科学》高低得拍个五六集。
陆明礼的措辞和语气,以及那仿佛洞悉一切的眼神,无不昭示着他知道狗就是许应闲,许应闲就是狗。
没理由啊,他怎么知道的?
这事说实在太玄幻了,如果不是切实发生在我身上,谁突然跑来跟我说狗能保有人类的意识,我绝对反手友情赞助一个精神病医院的联系方式。
可事情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怔怔地看着陆明礼。
陆明礼静静地回看我。
我分明在他眼瞳里,看到自己那张震惊之下显得愈发痴呆的狗脸。
难道这段时间,他一直把我当成真正的许应闲看待?
那我刚才在办公室的一顿骚操作……
我不受控制打了个寒颤。
大约是我表情过于生动,陆明礼忍俊不禁:「现在什么感受?嗯?」
别问。
问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我挣扎着从他腿上跳下来,跑回休息室,往狗窝里一扎,战战兢兢开始回忆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
如果站在狗的立场,再正常不过。
如果站在披着狗皮的人的立场,社死,相当社死。
我不由思考自己这小体格子,从二十八楼一跃解千愁的可行性有多大。
救命!
他到底为什么会知道?
他给我取名许应闲,是因为早就知道我是许应闲?
啊?
所以他才说我越来越狗?
我焦躁地咬住自己的小被子,龇牙咧嘴一通乱甩。
混乱中,忽然想起一件往事。
我那时候坚持要分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陆明礼再三挽回无果,难得对我放了狠话:「分手就分手,谁先后悔谁是狗。」
莫非不是一时气话?是加了神奇魔法的恶毒诅咒?
我因为这才变成狗的?
还成了他陆明礼的狗。
我脑洞大开,不由怀疑,他该不会真是什么神秘的魔法师?
也没道理。
他的第一次,早在六年前就被我拿下了。
更猥琐一点,是被我偷偷拿走的。
我以为那事我干得神不知鬼不觉,只有天知地知我知,实际上陆明礼连这都知道。
这厮当时分明是装醉,顺水推舟。
果然无奸不成商。
凌飘飘怎么会以为他有良心?
资本家怎么会有良心?
他好处占尽,还让我以为自己丧尽天良,经受自我道德的无限谴责,对他心怀愧疚好几年。
我越想越气,在狗窝里无能狂怒。
陆明礼识趣地没来打扰,只让保姆定时给我送来狗粮和饮用水。
事到如今,我还吃什么狗粮?
虽然以狗的口味来说,这款狗粮吃起来蛮香的。
我绝食两顿,换来一块喷香扑鼻的香煎牛排。
这还差不多。
我重振精神,循着味儿走出狗窝,没想到这次来的不是保ƭū́⁹姆,是陆明礼。
他站着,我也站着。
但 187cm 的站着,和 37cm 的站着,有本质区别。
气势上,我输一大截。
一人一狗对视几分钟,陆明礼不知道哪来的慧根,心领神会地蹲下,显得没那么居高临下。
他将盘子放在地上,还往我跟前推了推,只差亲自喂到我的狗嘴里。
我直勾勾瞪着他,示意他出去。
陆明礼没动。
我再盯。
好半晌,牛排都不冒热气了,他还是没动。
还威胁我:「不吃我端走了啊。」
说着,果然伸手要来端盘子,我马上对他吠叫一声。
陆明礼似笑非笑收回手:「现在还学会护食了?」
我脸皮顿时有点挂不住。
这几个月养尊处优的,把我胃口养刁了。
我只想着再过一会儿牛排冷了味道会降级,下意识吠一嗓子,白白让陆明礼看个笑话。
狗护食没什么,主人意思意思教育一下就过去了。
问题我芯子里是货真价实的人,而陆明礼,我的狗主人,兼前男友,对我的情况心知肚明。
转念一想,反正面子里子全没了,我还有什么好在乎的。
怄了一天气,我确实饿,索性当没听见,低头大快朵颐。
陆明礼一直在旁边看着。
等我吃完了,他再去洗盘子。
我站在小厨房门口做监工,破罐子破摔后,心情平静得不得了。
仔细想想,我有什么好生气的?
做人的时候,陆明礼迁就我,现在做狗,陆明礼照顾我。
真论起来,他好像才是那个应该生气的人。
他永远包容,永远毫无怨言,对我说过最重的话,也就是那句谁先后悔谁是狗。
我不知道他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给小狗取名许应闲。
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在明知道小狗真的是许应闲的情况下,依然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我以为早点提分手,能少耽误他几年。
现在看来,只是让他多伤心难过几年。
要不是变成狗没法打字,我都想上知乎发个求助,问一问广大网友,前男友太爱我了怎么办?
睁开狗眼看到陆明礼的那一瞬间,我是欣喜的,不管上天这样安排是出于报应还是恩赐,我都当它是好事。
他对我还是那么好,我呢,完全懂得如何逗他开心。
多好啊。
好像回到我们刚在一起那两年,无忧无虑,简单又快乐。
陆明礼应该觉得不好,他要是觉得好,根本不会挑明真相。
挑明了,然后呢?
我摸不准他的心思。
晚上 11 点,陆明礼掐着点躺到床上,而我,躺在他怀里。
我哪睡得着啊?
这小子!
这小子该不会……
我头皮发麻,一跃跳起来,两只前脚踩在他胸膛上,对着他的脑袋一顿汪汪汪的激情输出。
陆明礼!
你清醒一点!
人和狗是没有未来的!

-8-
我还是人的时候,就觉得我和陆明礼没有未来。
原因说来俗不可耐,我认为自己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搁我小时候,看电视剧看到这样的台词肯定要嗤之以鼻的,没想到有朝一日,这会成为我分手的理由。
我和陆明礼是在一家私房菜馆认识的。
我在那里兼职,他是那里的常客。
菜馆每个月会推出一两道新菜,员工给客人点单的时候,每卖出去一份新菜品,能得到菜价 10% 的提成。
那是家高档菜馆,光顾的都是有钱人,一道菜几千上万,10% 的提成,简直让我ƭũ̂₊这穷学生垂涎欲滴。
凌飘飘那段时间囊中羞涩,经我介绍,也在菜馆兼职。
她长得漂亮,身段好,嘴甜会说话,擅长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每个月光提成和小费就小几万。
这姑娘心眼不好,记性倒不错。
确实是她先和陆明礼说上话的,好几次陆明礼和他同学朋友过来聚餐,都是凌飘飘负责点单。
他们有固定的包间,凌飘飘负责的区域刚好是那一片。
后来不知道她怎么惹了他们,有天下班,凌飘飘被老板叫去单独训话。
下一次陆明礼他们再过来,去点单的人换成了我。
我以为他们是特难伺候那种公子哥,害怕像凌飘飘一样被投诉扣工资,整个点单过程小心翼翼,连新菜品都忘记推销。
等我拿回菜单,如蒙特赦地往门口走,身后传来一声轻笑。
「小姐姐,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这是陆明礼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他那时候才 19 岁,身上没有久经商场的沉稳老练,仍带点学生特有的随性朝气。
我连忙查看菜单,米饭点了,菜点了,饮料也点了,茫然地回头看他。
他指了下墙上花里胡哨的海报:「有钱不赚的吗?」
哦原来是想吃新菜。
我又折返回去,将那一套烂熟于心的推销话术背一遍。
陆明礼点点头:「行,我们人多,上两份。」
还有这种好事?
我笑容都真诚不少,高高兴兴去后厨递单子。
结账还是我负责。
进去一看,男生食量确实大,两大盘爆辣牛杂吃得干干净净。
陆明礼刷的卡,又在钱夹里翻了翻,只有三张红票子,抽出来递给我。
他看上去有点不好意思:「身上没多少现金,下次多带点。」
另外几个男生在后面挤眉弄眼。
小费有就不错了,谁还嫌少呢?
我感激地收下,一路把他们送到门口。
一连三个月,菜馆推出的新菜不是爆辣就是变态辣。
陆明礼保持着一周来四五次的频率,每次都是那个包间,每次都会点新菜。
有时他一个人过来,点了也不吃,说要打包回去投喂朋友。
我知道他其实不吃辣。
我看过顾客记录,还知道他原来差不多两周才来一次。
连我们老板都看出不对劲,有天偷偷和我说:「这小陆,该不会喜欢你吧?」
我也觉得他喜欢我。
虽然不清楚他究竟喜欢我哪点,但我不是木头,相反,我对别人的情绪变化非常敏感。
他每次看着我,眼睛里的雀跃根本藏不住。
或许他没打算藏,巴不得我早点察觉。
他第二次来我们就加了微信好友。
理由是没带现金,他特别想给我小费,非要加微信转给我。
那之后,我们经常聊天,一来二去,慢慢熟悉起来。
暧昧期持续了将近半年。
陆明礼升上大四的第一个周末,约我出去看电影,正式和我告白。
一个大帅哥,一个优秀的、懂得尊重人的大帅哥,我想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
于是我们在一起了。
他读书早,刚满二十已经是大四生。
我比他大一岁,却还在念大三。
学生时代的恋爱相对纯粹,起码那时候,我不会去介意我们之间的种种差距。
大学毕业那年,陆明礼就说要娶我。
我没同意。
一来他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来我想自己做出点名堂,再考虑结婚的事。
我拍着他肩膀,对他说:「三年,等姐成为富婆,回头和你求婚。」
他问我:「成为富婆的标准是?」
我想了想,没敢把目标定太高:「存款二十万。」
二十万,在他看来应该轻轻松松唾手可得,还不够他买套衣服买块手表的。
因此他立即表态,说自己还年轻,完全等得起。
我们都很想当然,低估了一个普通本科生三年存款二十万的难度。
现实像一头蛰伏在暗处的猛兽,稍不留意就会蹿出来,张着血盆大嘴狠狠咬上一口。
我比较倒霉,被咬了一口又一口。
先是工作各种不顺。
第一家公司,专骗毕业生的试用期,便宜好用,三个月一到,跟和我一起进公司的几个同事一起被开。
第二家,屁大点地方成天上演甄嬛传,没几个人干正事,净忙着溜须拍马和勾心斗角。
第三家各方面待遇还成,有次我 U 盘落公司里,临时回去取,撞破已婚老板和实习生的奸情。
我守口如瓶,他们自己反而做贼心虚,想方设法针对我,到后面那些人精同事跟着孤立我,整一出职场冷暴力。
陆明礼说我那段时间状态非常差,让我给自己两三个月时间做调整,别急着找下一份工作。
他还带我去他那些朋友组织的饭局和派对,希望能帮助我放松身心。
他们在饭桌上随便几句闲聊,牵涉到几百万的投资,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合作项目。
我头一次,真切感受到不同圈层间难以逾越的差距。
我从前刻意忽略的,努力告诉自己不需要在意的,忽然之间,赤裸裸地在我面前全部摊开来,避无可避。

-9-
陆明礼想让我去他们公司上班。
「你知道的,我没办法和你分开超过 12 个小时。」
他抱着我,脑袋蹭着我的肩窝,不太熟练地学着电视剧里那些小奶狗撒娇。
「你就当可怜可怜我,求求你了,姐姐。」
他很少叫我姐姐。
我们多数时候称呼对方的名字,连名带姓,宝宝啊亲爱的那一类对我们来说有点肉麻。
所以他一叫姐姐,我就知道他是真的特别想让我答应他某件事。
我听取他的建议,在家休整了一个月后,陆陆续续面试了五六家公司,都没谈拢。
因此状态更差。
我清楚他是担心我。
陆明礼有时候是很可怜的,他想帮我,还要拐弯抹角,绞尽脑汁维护我那可笑且可悲的自尊心。
我这人别的没有,就是没用的自尊心特别富余。
而且我还有点古怪,越是亲近的人,反而越不想去依赖。
我知道原因。
关于小时候的记忆,很多都随着岁月流逝模糊褪色,有那么几件,我永远忘不掉。
五岁的某一天,我妈带我一起去小卖铺,我小时候嘴馋,刚进去就抓起一包五毛钱的小零食。
我妈厉声让我放回去,那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清晰地感受到别人的情绪。
她脸色真的特别难看,好像我手里拿着东西价值五百元,而不是五毛钱。
我听话地放回去,她脸色才好看一点。
回去的路上,她告诉我,要像姐姐一样懂事,我们家穷,要省吃俭用。
赚钱的执念,从那一天开始在我心里生根发芽。
小学一年级,我期末考试得了第一名。
我原来不知道取得好成绩可以和长辈要奖励,去外面和别的小朋友玩耍时,从别人那里听来的。
她们的奖励五花八门,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我都没有。
别人有,我没有,我就特别想要。
考试前,我专门和妈妈提了一嘴:「如果期末考得了第一名,我要一个写日子的本子,不要一行一行那种,要一格一格分开的。」
我妈妈累了一天,昏昏欲睡,把我搂到怀里,靠着沙发背闭目养神:「嗯嗯,到时候给你买。」
「我问过堂姐,那样一个本子要六块钱。」
「好,知道了。」
我心满意足地乐了好几天。
等我拿着卷子去找她,她正在屋子后头割红薯藤,准备切碎了喂猪。
我得了第一名,她还是高兴的,但显然忘记了答应我的事,口头夸赞几句,让我自己去看电视。
小学四年级,我好几个小伙伴家里给买了自行车,周末骑着来找我玩。
我又想要了。
这次我去找我爸:「老爸,我想买辆自行车。」
他喝了酒,瘫在沙发上,半梦半醒地问我:「多少钱?」
我小心翼翼地开口:「可能……一百块?」
「行,等厂子里发工资,爸买给你。」
我看着他那副醉醺醺的样子,心里没抱太大希望。
第二天,他果然将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小学毕业,我又想要一部手机。
我跟我妈提要求:「如果我考上市里的中学,你们买个手机给我吧,方便和家里联系。」
我妈又一次答应了我,可我初中开学两个星期,连手机的影子都没见着。
我去问她,她说另外两个和我一个初中的同学,家里都没给买,怕耽误学习。
我心凉了半截,盯着她问:「为什么我姐刚上初中就给买?」
「你姐学习就那样,她压根不是读书的料。」
我非常生气,但我没和她吵,在我们家,吵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除了让彼此憋一肚子气。
后来有一次,周末回家晚了,他们联系不上我,担心得不得了,不用我说,星期天主动带我去挑了一部山寨机。
那时候街上卖山寨机的店铺隔十几米就有一家,竞争非常激烈,因此手机的价格也没有很贵,三百多块。
用了不到一个月,送话器坏了,打电话的时候,我能听到对面说话,对面听不到我的声音。
影响不大,就那么用到初中毕业,初中生对手机要求不高,能发下短信,定个闹钟,足够了。
类似的事情多不胜数。
我解决问题的办法简单粗暴,不抱过多期待,就能减少失望。
越是亲近的人,越是如此。
所以和陆明礼交往时间越长,感情越融洽,我越是下意识不愿意去依靠他。
如果不是他强烈要求,我甚至不会和他同居,更倾向于自己在外面租房子。
在一起之后,我唯一一次求他帮忙,是被凌飘飘软磨硬泡半个月后,找陆明礼帮她进陆氏集团。
陆明礼惯会察言观色,尤其是对我这个朝夕相处的女朋友,在他面前,我仿佛一个没有秘密的透明人。
他不是那种动不动对别人指手画脚的性格,我那些想法和行为习惯,他未必全部赞同,可他从不会让我去改,而是想方设法地包容我,让我继续待在自己舒适的领域。
我非常感激他,越感激,心里越过意不去。
他好累。
我觉得他真的好累。
陆明礼刚毕业那两年,每天忙到飞起,还要分心照顾我的情绪。
还要忍着鸡皮疙瘩一口一个姐姐。
为什么呢?
为了给失业的我一份待遇优厚的好工作。
对比起来,我除了让他操心,给他添麻烦,好像啥也不是。
于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和他提分手。

-10-
陆明礼当然反对。
他还在等我成为富婆,回头和他求婚,怎么可能同意?
他好声好气问我发生什么事,让我说出来两个人一起想办法。
我告诉他:「我爸妈希望我回老家发展,我一个人在外面,他们年纪大了总爱操心,经常因为担心我睡不好觉。」
「你怎么是一个人?」陆明礼忍不住皱眉,「你有我啊,你和叔叔阿姨说,我会照顾好你。」
他想了想,和我要手机:「我亲自向他们保证。」
我没给,而是问他:「为什么我一定要留在海城?」
陆明礼脑子转得很快,几乎立即理解我的言外之意。
我留在这里,因为他在这里。
他没想过离开海城,因为他的家人,他的事业都在这里。
我的家人,在遥远的另一个省,坐飞机都要三个多小时,还只是到省会,到我们那个小县城,还要坐两个半小时的动车,从动车站到家,又需要个把小时。
这一顿折腾,回一趟家,一天时间全折在上面。
我的专业好找工作,工资上限也就那样,在海城还是别的省会城市,差别不会太大。
我的家人不在海城,我在这里的事业还陷入停滞。
现在我想离开,他站在什么立场上阻止?
因为他是我男朋友,他比我有钱,事业发展比我更好,我就要无条件迁就他?
出于利益考虑,这样的选择没有错。
然而我想分手,这一套逻辑就不再适用,现在我追求公平公正。
他陆明礼不愿意为了我这个女朋友离开海城,我自然不必为了这个男朋友继续留在海城。
陆明礼没接我的问题,目光沉沉盯着我问:「我们交往这么久,你家里知道你在海城有一个男朋友吗?」
「知道。」
「他们不同意你和我在一起是不是?」
那倒没有。
我爸妈对女婿只有两个要求,收入稳定,对他们的闺女用心。能做到这两点,别的都可以商量。
「和这个没关系。」
「那为什么突然提分手?」
「就是觉得……」我抿了下嘴唇,还是老实说,「我们不太合适。」
「我们在一起四年,你现在跟我说不合适?」
「是,我现在才发现我们不合适。」
「许应闲,你认真的?」
陆明礼真有点恼了,都不愿意抱我了。
刚好我现在也不太想让他抱:「我什么时候拿分手和你开过玩笑?」
正因为没有,他才更生气。
后面我们吵了几句,陆明礼说我不冷静,过几天再和我谈,然后拿上手机和车钥匙,逃也似的离开家。
我也没问他去要去哪儿。
每次闹矛盾,他总有去的地方。
他在海城有好多地方可以去,他爷爷奶奶家,他父母家,公司,还有他那些好得跟亲兄弟一样的朋友可以收留他。
不像我,只能窝在他的公寓里,等他冷静了自己回来。
不过多数时候矛盾是我挑起的,陆明礼情绪比我稳定多了。
我奶奶、我妈和我姐都是急脾气,小时候耳濡目染,我脾气也不太好。
我自己其实知道这样不好,有心改正,可惜收效甚微。
倒不是冲着谁,有时候睡一觉起来,莫名其妙就在生闷气。
陆明礼不哄我,我更生气,他哄我,我又觉得烦。
看看,我就是这样一个麻烦的人。
丑人多作怪。
陆明礼喜欢我什么呢?
他喜欢我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能自己做主。
我上高中后,我爸妈就不太管我,他们说自己什么都不懂,给不了我多少帮助和建议,让我自己拿主意。
陆明礼和我截然相反,陆家长辈对他期望很高,从小对他实行所谓的精英教育。
他自己和我说的,从记事起,他的生活里就没有所谓的寒暑假和周末,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不是在上课,就是在去上课的路上。
他没什么远大的理想抱负,也没认真想过自己的人生规划,觉得家里人的安排还不错,于是心安理得地接受。
他身边好多朋友都是这样长大的,他从未觉得有任何不妥,偶尔还同情那些无依无靠只能自己摸爬滚打的同龄人。
陆明礼第一次遇到我,其实不是在私房菜馆。
他每天上完课从学校回家,会路过大学城的小吃街。
我每天兼职结束,会在街口的冷饮店买冰淇淋吃。
陆明礼极少吃冰淇淋,小时候一个月吃一次,还被保姆盯着控制分量,他说自己都快忘记冰淇淋是什么滋味了。
连续一周撞见我买冰淇淋吃,他正式记下我这个人。
我和他不在一个学校,而且他头一次想主动和女孩子搭话,不太有经验,默默观察了我两个多月,直到在私房菜馆遇上,才找到合适的时机。
人总是奇奇怪怪,对自己的人生诸多不满,眼睛喜欢聚焦在别人身上。
他羡慕我无拘无束,自己决定一切。
我羡慕他生活富足,有人替他安排好一切。
他的朋友们不理解他为什么找了个我这样的。
我的朋友们不理解他为什么找了个我这样的。
好像没人相信我们能长久地走下去,包括我自己。
大学毕业的时候,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我还能大言不惭说等自己存够二十万,回头向陆明礼求婚。
两年过去,心态都快搞崩了。
闯出一番事业?
做哪门子青天白日梦?

-11-
陆明礼这次在外面冷静了三天。
第三天深夜十一点多,带着一身酒气回来。
我从床上爬起来照顾他,他不领情,把我按回床上,细密的亲吻劈头盖脸落下来。
看来是真喝醉了。
他之前和我保证过,正式订婚前不会迈出那一步,要给足我安全感。
有好几次,他和我亲吻之后有了身体反应,也还是信守承诺,自己老老实实去冲冷水澡。
有过一次差点擦枪走火,那次也是他出去应酬喝多了。
我虽然说不上特别开放,却没那么保守,都是二十几岁的成年人,稳定交往了几年,真做了其实没什么,只要做好避孕措施。
陆明礼还是刹住了,从我身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去了客卧,第二天酒一醒,大早上专程跑来和我诚恳道歉。
这次我仍然没反抗,陆明礼仍然在紧要关头停了下来。
他忽然不动了,脑袋沉沉压在我肩膀上,灼热的呼吸喷洒在我脖子上,有点痒。
他那个身高体重,压得我差点喘不过气,使了吃奶的劲儿把人掀到一边,躁动的心口慢慢平复下来。
脑子里充斥着杂乱的想法,难以平复。
就这么分手了,好像有点可惜?
我琢磨着,不管我们开始的契机有多不浪漫,不管我们之间有多大差距,这四年的相爱总不会有假。
以后分手了,可能再不会有这样的大帅哥眼神不好瞧上我了。
说实话,偶尔夜深人静,我还是馋过陆明礼身子的。
这小子身高腿长,六块腹肌,每次紧紧抱住我,手臂的肌肉结实流畅,很有些荷尔蒙吸引力。
月黑风高,人就容易胆大包天。
我胡思乱想到凌晨一点,倏地,脑子里某根弦啪一声断裂开。
一念之差,我自食苦果。
陆明礼一个一动不动的醉鬼,我一个毫无经验的小白,想也知道过程不会太美好。
事后还得忍着各种不适,帮他擦身体,穿衣服,装作无事发生。
我以为瞒过去了。
因为陆明礼第二天起来丝毫没提及这件事,只是把我叫去书房,认真地问我:「你确定要和我分手?」
我笃定点头。
他下颌线有一瞬间紧绷,我以为他又要生气,没想到他只是扭头看向窗外,冷冰冰丢下一句:「分手就分手,谁先后悔谁是狗。」
陆明礼留给我一张副卡:「密码你知道。」
然后换身衣服,出门上班去了。
我在他书房里呆坐了两个多小时,回神时,用力扯了下嘴角,看到镜子里的人笑脸僵硬而难看,只好作罢。
行!
分手了,人也睡过了,这段感情我没什么好遗憾的。
麻利收拾好东西,我买了当天下午的机票,回老家。
过度的自尊心作祟,我没要陆明礼那张卡,鬼知道后面那六年,我后悔过多少次。
这念头一冒出来,我马上逼着自己去反驳去否认。
就像每一次想起陆明礼,我都努力说服自己不许后悔。
但事实就是事实,嘴再硬,心里也得认。
我后悔提分手是事实。
高兴变成土狗陪在他身边也是事实。
我都接受自己这辈子当狗了,现实似乎总见不得我好,再次从暗处跳出来,出其不意咬我一口。
是的,我没死。
我就说我一生行善积德,怎么会沦落到畜牲道?
陆明礼这次出差,绕道去昆城,才知道我突发心梗,幸运的是人被救回来,不幸的是变成了植物人。
我不知道他怎么说服我父母和姐姐的,竟然把我的身体带回海城,安置在一家私人医院的高档病房里,24 小时有专人看护。
他特意带我去探病。
活着活着,什么奇事都能遇着,还带自己给自己探病的。
在病床上躺了快五个月,我整个人消瘦得厉害,原本还带点婴儿肥的脸颊,深深凹陷进去,四肢也肉眼可见变得纤细。
丑得简直没眼看。
陆明礼却一点不嫌弃。
他细心地用棉签蘸水,帮我润嘴唇,然后去卫生间接一盆温水,拧一条温热的毛巾,轻柔而细致地给我擦洗身子。
做完这一切,他弯腰把我捞到怀里,对着我那只立起来的狗耳朵问:「许应闲,你是想做回人,还是继续做我的狗?」

-12-
这是可以选的吗?
陆明礼的表情不似作假,他好像真有办法让我回到自己身体里。
有得选,谁愿意做狗呢?
虽然做狗这段日子还挺快乐,吃好的,穿好的,不用上班,还能一觉睡到自然醒。
我梦寐以求的退休生活,和这八九不离十。
但我是突遭变故,还有很多事没来得及做,还有不少人要去见,不可能继续心安理得地做狗。
陆明礼轻轻摸着我的狗头,却没看我。
从进入这个病房开始,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那个双颊凹陷、面色惨白的许应闲身上。
「你毕业答辩那天,我去学校接你,你们宿舍楼下有几只流浪小猫在晒太阳,你还记得吗?」他低声问。
我努力回想,脑子里只有模糊的画面。
陆明礼并不需要我的反应,自顾自往下说:
「你那几天好几场面试都不顺利,心情很糟糕,你拉着我,站在旁边看了它们好久,你跟我说,如果有下辈子,你也想做小猫小狗,只要遇到的主人不是太差,都能无忧无虑地过完一生。」
「你自己可能没感觉,你状态不好,从大四就开始了,你说那些话的时候,表情特别认真,看着它们的眼神羡慕得不得了,我知道你心里真是那么想的。」
「小狗是在你生日那天被送来的,脐带还没掉,小小的,一只手就能完全托住,箱子里有张卡片,上面写着你的名字。」
他停顿两秒:「我第一反应不是谁在搞恶作剧,而是担心你人真没了,如愿以偿转世成小狗。」
「我找到凌飘飘,分手后你把我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我只能从她那里了解你情况,我让她给你打电话,她告诉我你还好好的,我才放下心来。」
「我那段时间其实很忙,助理问我要不要把小狗送走,我没答应。」
「你猜我当时在想什么?」
他笑了下:「我在想,小狗说不定是你送来的,因为分手那天,我说谁先后悔谁是狗,你这人好面子,不好意思直接来找我,送只和你同名同姓的小狗来暗示我,想要求和。」
「我一边小心仔细地照顾它,一边好奇你要到什么时候才肯现身,这一等就是几个月。」
「狗的性格很像你,我那时还不知道它就是你,我每次叫它许应闲,都会更想你一点。那次去南边出差,狗不在身边,我感觉特别不习惯,耐心终于告罄,忍不住去昆城找你。」
「我知道你没回老家的小县城,留在省会昆城,六年换了四份工作,工资一直不见涨,一个月给家里一点,剩下的勉强够自己租房吃饭。凌飘飘说,每次换工作的过渡期,你都是靠泡面度日的,后来听到泡面两个字都能反胃。」
「好几次我想让凌飘飘问你后不后悔,其实不用问,你肯定说不后悔。你呢,最擅长死鸭子嘴硬,就像我问你是不是确定要分手,你眼泪明明在眼睛里打转,还是点头说确定。」
他说着,不由哂笑:「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真有你的许应闲。」
我那算哪门子好牌?
像他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到大顺风顺水才是好牌。
「你经常说自己俗气,除了钱还是钱,交了个有钱的男朋友,这一切本该迎刃而解,你又不肯,非要自己赚。」
「和你求婚不答应,给你介绍工作不答应,在一起四年我忍着没碰你,分手前一晚你反过来把我吃干抹净,你是真行啊。」
陆明礼嘴上吐槽我,手臂却用力抱紧我。
「这六年,你到底怎么过来的?」
「你每次吃泡面的时候,心里都在想什么?」
「你一个月三千五的工资发下来,有没有算过在海城能赚到两倍还多?」
「你说给你三年,等你赚到二十万,换你和我求婚,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期待?」
「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觉得我一直在迁就你,为什么不亲自来问我到底怎么想?」
「你提分手,要分手你还睡我,睡完还给ţṻₑ我穿裤子,伪造现场有一手啊许应闲。」
「许应闲,你怎么能那么讨厌?」
我安静地任他抱着。
陆明礼说完,也安静下来。
好一会儿,才把我举起来,四目相对。
他看上去有点难过,又有点高兴和期待。
「所以,快回来吧,回到我身边,让我折磨你一辈子,才能消了我的心头恨。」

-13-
我不知道陆明礼怎么做到的。
当晚他带我回家,我睡了一觉,再次醒来,人就躺在医院病床上。
陆明礼不在,只有护工在旁边守着。
发现我醒了,护工赶紧出去喊医生。
不一会儿,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医生领着一群年轻人走进来,不算小的单人病房被挤得满满当当。
老医生一边给我检查身体状况,一边沉着冷静地给后辈传授专业知识。
年轻医生们非常认真好学,个个拿着本子刷刷写得起劲。
我好像一只实验室的青蛙,无可奈何躺在那里供人观摩学习。
后面又被推出病房,上仪器走了一系列流程,等再次回到病房里,差不多过去一小时。
身体还使不上劲,我醒来后没法立即下床,仍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
护工勤勤恳恳给我按摩小腿,放松肌肉。
她告诉我:「已经联系过陆先生,他马上过来。」
陆明礼不知道在忙什么,他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要忙。
等到太阳偏西,他才姗姗来迟。
护工识趣地退了出去。
陆明礼还是那副冷静从容的模样,好像我们不是久别重逢,好像说要一辈子折磨我以消心头之恨的人不是他。
他把椅子拉到床边,坐下后自然地牵过我的左手,攥在手心里捏了捏。
我们都没说话,安静地对视着。
陆明礼看上去有很多话想和我说,但他不说,似乎在等我先开口。
我一时也不知道说点什么,沉默地和他大眼瞪小眼。
半晌,他低笑出声:「做狗的时候不是挺能叫?现在能说话了开始装哑巴?」
我动动手指头,他立刻用力攥紧。
「陆明礼,你手在抖。」我平静地陈述事实。
他没反驳:「嗯。」
我抿抿嘴唇,有点委屈:「你怎么现在才来?」
我早上就醒了的。
「去外地出差,刚下飞机就往这赶。」
他解释说:「距离上次带你Ṫù⁵来探病,已经过去一个月,我一直守在你身边,前天突然接到消息,有个项目临时出岔子,下面的人怕担责,一定要我亲自去一趟,如果知道你今天会醒,我肯定不会走。」
「事情解决了吗?」
「差不多。」
「你不在能行吗?」
「我二弟看着,问题不大。」
「……你能不能别盯着我?」
陆明礼是真了解我,马上 get 到我介意的点:「以前老嚷嚷着要减肥,现在不正合你意?」
「瘦得跟猴一样。」
「我连那丑狗都不嫌弃,还怕我嫌弃你?」
说到这个,我才想起来问:「我现在醒了,狗子是不是没了?」
「活得挺好,就是没从前机灵了。」
那是,以前芯子里是货真价实的人,当然机灵,现在恐怕泯然众狗了。
「我怎么会变成狗呢?」
「这得问你那个神秘的远房表妹。」
远房表妹?
我脑子迟钝地运转,好一会儿才对上号。
陆明礼说的,应该是我妈那个三舅婆的曾孙女。
据说天生自带阴阳眼,很有些灵性,从小跟在曾祖母身边捣鼓那些东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找她算命看相的人多不胜数。
她比我小四岁,我大学毕业那年,她刚好考进我们大学。
我那时还在海城上班,我妈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一定要照顾好她,一来二去,渐渐熟悉起来。
毕竟年龄差距摆在那里,又有各自的圈子和生活,除了偶尔约下饭,在微信上互相关心下近况,平时不怎么来往。
我有段时间喝口凉水都塞牙,还找她算过财运。
那姑娘在电话里回复我:「表姐,你这辈子没有富婆命,除非向天再借五百年。」
我这人对玄学半信半疑,好的深信不疑,坏的封建迷信,采信标准十分灵活。
那次找她算过后,我咬牙硬扛了半年,还是诸事不顺,不得不认命。
我不知道这里头还有表妹的事:「是她把小狗送给你的?」
「嗯。」
「她们算命的还有这本领?」
「她说她是正经通灵师,和外面的神棍不一样。」
我想起来,陆明礼知道我找表妹算过命的事。
他当时特别不屑:「告诉那神棍,你未来老公有钱,这富婆你不想当也得当。」
嘴上让我转告神棍,实际是在暗示我别想赖账,他还等着和我结婚。
陆明礼说:「我上次去昆城,见过她一面,她说是她的错,你找她算财运那天,她刚和朋友聚完餐,喝高了不在状态,给你算错了,第二天起来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直到几个月前,她曾祖母打电话给她,告诉她你出事了,她又给你算了一次,才知道自己闯了祸。」
我不理解:「闯什么祸?」
「本来你该在 25 岁那年换大运,事业婚姻双丰收,我是你的正缘,也是你的贵人,你后半辈子有我帮助,本应该顺风顺水的,因为她给你算错了,你做决定时受到干扰,选择和我分手,走向因此发生变化,还差点小命不保。」
陆明礼是坚定的唯物主义拥护者,从来不信这些,但我确实变成狗又变回来,因此他说这些时语气迟疑中带着肯定。
「她们这行好像有规矩,她因为这事沾上因果,不给你解决自己也要走背运。」
「那为什么不直接把我弄回身体里?」
「试过了,是你自己不愿意回去,她问过你的灵魂,你说不想做人,想做小猫小狗,所以她从朋友那里要来一只刚出生的小狗,具体怎么操作不清楚,后面你就附在小狗身上,想回到我身边也是你自己的意思。」
我惊了:「我完全没印象。」
「她说你那段时间浑浑噩噩,并不清醒。」
「可我在小狗身上是有意识的啊。」
「那时候清醒了,但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没想着回去。」
「只要我想,就能回去?」
陆明礼看上去也一知半解:「她那边应该会做点什么,我不清楚,她只让我劝你,你答应了就告诉她,剩下的交给她。」
我发出没见过世面的声音:「这么神奇的吗?」
陆明礼笑道:「你变成狗还不够神奇?」
那倒也是。
我琢磨着等我精神好点,得打个电话好好感谢下表妹。
我不觉得我当初和陆明礼分手是受了她的影响,两个人在一起,无非两种结果,要么继续走下去,要么分手,只是我选择了后者。
现实的种种不顺,加上我心里过不去那道坎,有没有表妹那句话,想必结果都是一样的。
还白白让人家沾上因果,好像得包个大红包才说得过去。
我身体机能在稳步恢复,一周后,得到医生的准许,开始下床走动。
复健过程痛苦而枯燥,我用了将近两个月,才重新找回支配身体的感觉。
陆明礼偶尔去公司露个面,大部分时间留在医院陪我。
他说他两个弟弟长大了,是时候锻炼他们独当一面的能力,这次就是个很好的机会。
他没提复合的事,也没再说恨我,要折磨我之类的鬼话。
期间我爸妈和姐姐大老远跑来海城看我,住宿和一日三餐全是陆明礼在安排。
那几天他回公司去办公,特地留时间给我们一家人团聚。
我姐姐水土不服,过来一星期,天天上吐下泻。
我爸妈看陆明礼把我照顾得很好,也放下心来,叮嘱我痊愈后带陆明礼一起回家吃饭后,带着我姐回老家去了。
挺有趣。
陆明礼想让家人多陪陪我,家里人想让我和陆明礼多培养感情。
他们上午刚走,陆明礼下午就带着他的笔记本电脑出现在我病房里。
他把键盘敲得噼啪响,我在一旁啃苹果。
一个苹果啃完,我抽了张湿纸巾擦手,边擦边说:「我爸妈说你是个好人。」
陆明礼打字的动作一顿,掀起眼皮瞧瞧我,又低头继续忙活:「嗯。」
我扔掉纸巾,接着说:「适合结婚的那种好人。」
陆明礼这次动作都不带停的,盯着屏幕似笑非笑:「想求婚就直说,不用搞这么含蓄。」

-14-
我复健进度还算理想,再留观一个多月,医生说可以出院回家静养,定时过来复查就行。
陆明礼接我回他自己的公寓。
狗子也被接回家。
陆明礼给它改了名字,小土狗现在不叫许应闲,叫 2.0。
他可真是个取名鬼才。
2.0 就 2.0 吧,它好像已经习惯了新名字,改来改去的麻烦。
我第一次从这个视角看 2.0,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和陆明礼吐槽:「这狗长得是真丑啊。」
2.0 好像没听懂,歪着脑袋看我,它本来就一脸痴呆相,这样显得更呆了。
陆明礼熟练地往狗盆里倒狗粮:「你现在懂我那些客户每次夸你是什么心情了?」
我撇嘴:「毕竟是狗,丑也不是单纯的丑,丑萌丑萌的,看久了还怪可爱。」
「就那样。」
「你那什么语气?你原来可是对人家又亲又抱的。」
「我现在也对它又亲又抱。」说着,他看我一眼,「当然,也会继续对你又亲又抱。」
我专心撸狗,装作没听见。
陆明礼没继续这个话题,我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晚上九点多,我正躺在床上玩手机,陆明礼开门进来,径直走到床边,掀了被子躺到我身边。
以前不是没同床共枕过,我没赶他。
「明天家庭聚餐,我家里人想见见你。」他搂着我的腰,脑袋靠在我肩膀上。
「你怎么和家里说的?」
「未婚妻,还能怎么说?」
「他们知道我以前和你交往过吗?」
「知道,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和我爸妈说过,我把你接来海城后,他们还去医院看过你。」
「……你那么确定我会和你复合?」
陆明礼像是听到一件极好笑的事,也确实笑出了声:「你都愿意做我的狗了,还能不愿意复合?」
我没和他争,登录手机银行,看着账户里省吃俭用存下来的二十万。
「你家人喜欢什么?这点钱够买吗?」
陆明礼没回答,而是问:「什么时候攒够的二十万?」
「六年前。」
「我们约定的第三年?」
「差不多,超了一两个月吧。」我有点记不清了。
「毕业后不是一直和你住这里吗?省了房租钱,我那时候刚开始工作,我爸妈不忍心要我的钱,我转回去的那部分他们都帮我存着,我回昆城的时候,他们担心我钱不够花,又转给我了,那时候差不多十五万了。」
「我不知道当时在想什么,明明是自己提的分手,那一年还是坚持去攒剩下的五万,白天上班,晚上兼职。」
「第一笔二十万达标的时候,我其实想回来找你的,我爸突然生病住院,用了七八万,又得重新攒。」
「我想这是天意,老天都不让我吃回头草。」
「昆城待遇就那样,一线的物价,十八线的工资,每个月扣除房租和饭钱,能存个一两千都算不错,等我攒够第二个二十万,用了六年。」
「这次想过来找我吗?」陆明礼问。
我摇摇头:「没有,凌飘飘告诉我,分手后你过得很好,我当初坚持分手,就是觉得自己在拖你后腿,既然你过得好,我没理由回来打扰你。」
「又是凌飘飘。」
「又?」
「之前让她帮忙确认你的情况,她根本没联系你,就告诉我你一切都好,其实你那时候已经出事了,她还跟我说,分手后你谈过两任男朋友。」
「男朋友没谈,不过别人给介绍了相亲对象。」
陆明礼不太高兴:「你还去相亲了?」
「以前没有,今年过年的时候见过两个,我爸妈本来也不急的,那些亲戚邻居七嘴八舌的,而且我毕竟三十了,他们难免对这事上心。」
陆明礼没应声。
我摸着他的头发,徐徐说:「第一个是个小开,家里有个厂,据说那厂子一年利润两百多万,十里八村不少姑娘排着队想嫁。」
「我那天准时到约定的餐厅,还没坐下呢,人家冷哼一声,说我大学生姿态高,从没有人让他等超过半小时。」
「我懒得搭理他,直接转身走人,前脚刚进家门,后脚介绍人的电话打到我妈手机上,明里暗里贬我比别人多读了几年书,眼睛长在头顶上,这瞧不上那看不起,活该一把年纪没人要。」
「可我这么努力读书,就是为了离她们这样的人远一点。」
「第二个是个 gay,想和我形婚,一个月给我一万的生活费,我没答应,他发朋友圈吐槽我不知好歹,条件一般要求还高,难怪找不到男人。」
其实说得比那过分,还骂我幕刃。
我不知道幕刃是什么意思,上网去搜。
原来是 LOL 一个装备技能,因为属性特点和谐音「母人」,被厌女人士拿来侮辱女性,相对的还有侮辱男性的「公人」。
我一向对网上这些性别战争漠不关心,但这次摆明冲我来的。
那感觉就像我好端端走在路上,突然冲出一个神经病,硬掰着我的嘴巴往里面塞了一坨臭狗屎。
我咽不下这口气,设置仅他可见,回敬一条:「妈的晦气,连夜搬去崆峒山。」
这种人别看在网上跳得欢,现实里怂得一批,我再刷新的时候,已经看不到那条动态。
我尊重任何性取向,但厌女和形婚真的下头。
这次介绍人是对方的姑妈,那人没敢跟家里出柜,估计怕我抖落他是 gay 的事实,因此他姑妈也没打电话来和我妈说什么。
赶在我妈甩给我第三个相亲对象的联系方式前,我收拾行李连夜滚去昆城。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于是我沉迷工作无法自拔,才有了后面这一系列奇遇。
「你呢?你那些兄弟那么关心你的感情生活,没给你介绍几个白富美?」我问陆明礼。
「有。」
「没一个喜欢的?」
陆明礼蹭着我的肩窝,头发戳在我皮肤上,有点痒。
「我成天找凌飘飘打听你的近况,你觉得呢?」
「凌飘飘其实也蛮不错的,外表没得挑。」
「我不喜欢那样的。」
「是,你眼神不好,就喜欢我这样的。」
陆明礼纳闷道:「你为什么总对自己没信心?」
「我也想有啊。」我叹了口气,「我这叫有清晰的自我认知,我长相一般,学校就一普通一本,工作马马虎虎,脾气还不好,不然能这么多年没人追?」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因为你不怎么参加集体活动?别人想认识你也没机会。」
我确实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连班级聚餐都能推就推。
「可是连加我微信的男生都没有。」
「我不就加了?」
「所以说你眼神不好。」
陆明礼抱着我笑个不停,笑够了,他说:「我好几个同学是那家私房菜馆的常客,你去那兼职之后,他们恨不得一天去三次,你以为是因为什么?」
我摆摆手:「你别安慰我啦。」
「我带你去参加朋友组的局,那些家伙平时能说会道,见到你憋得面红耳赤,只能憋出句你好,你真当他们是瞧不上你的出身,不想和你聊天?」
「要不是我占着你男朋友的位置,你猜你一晚上能加到多少微信好友?」
陆明礼摸了摸我的脸颊,「许应闲,你才是真的眼神不好。」
「不可能,我对别人的情绪和反应特别敏感,他们要跟你一样对我有意思,我肯定能看出来。」
「哦,那你是眼盲心瞎。」

-15-
第二天傍晚,陆明礼下班回来接我去参加家庭聚餐。
我这段时间养回来点肉,看上去没那么干枯消瘦,穿上陆明礼准备的小礼服,前凸后翘,挺像那么回事。
我当他昨晚是胡说八道,哄我开心。
但好听话谁不爱听?
我站在全身镜前转了两个圈,真觉得自己长得好像确实不差,就是肤色没那么白,身高稍矮一点,五官其实还行?
或许是躺病床上那段时间实在丑得太过分,稍微养回来点就顺眼得不得了?
陆明礼是懂一点说话艺术的,几句话给我整自信了。
连带着,第一次登门拜访,我都没那么紧张了。
这次见家长还算顺利。
他家里长辈都知道我俩的事,但他两个弟弟并不知情。
陆明礼表示:「年龄差距摆在那,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俩一个十五,一个才十二,我没兴趣和青春期小孩分享恋爱经验。」
我非常能感同身受。
我姐姐也大我四岁,她谈过四五个男朋友,从没和我说过。等她带着结婚对象回家吃饭,我还跟个傻子似的在那感慨初恋走到结婚真美好。
她好多事情我都不知道,我好多事情也不爱和她说,好像都更喜欢和同龄朋友分享。
比较意外的是在这里见到连蓉。
我曾经还想撮合她和陆明礼,没想到人家是陆明礼三弟的女朋友。
两人交往好几年,中间分分合合,现在重归于好,正式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
听说老三乱吃飞醋,发起疯来连亲大哥都不放过。
陆明礼被他闹过几次,不堪其扰,把连蓉调到他身边去,自己另招了一个男助理。
连蓉看上去和我是一类人,我说出身。
这一桌的人,只有我和她拘谨局促,说话做事小心翼翼。
陆明礼那个二弟妹,比我小六七岁,看上去完全不一样,一举手一投足,尽是富养出来的矜贵大方。
人没什么架子,说话温温柔柔的,很好相处,但就是能让人感觉到不一样。
如果是我刚工作那两年,对比之下,那股因背景差距滋生的忐忑不安,恐怕又要在心底生根发芽。
在鬼门关走一遭,我不算全无长进,不说大彻大悟,确实看开了不少事。
如今,我看到这样闪闪发光的人,会欣赏,会学习,却不会压力倍增,一再把自己贬到尘埃里。
人说祸福相依,老祖宗诚不欺我。
凡事有一就有二,那之后,陆明礼经常带我回家吃饭。
过几个月,我复查结果显示身体已经没有大碍。
刚好赶上国庆,陆明礼旁敲侧击问我假期有什么安排。
「你加班不?」我问。
「不加。」
「那和我回老家吧。」
陆明礼得到满意的答复,眉眼舒展开,笑容怎么也止不住。
他当时穿着休闲服,头发不像上班时打理得一丝不苟,软软地搭在额前脑后,我看着他一脸灿烂的笑容,眼神一晃,仿佛看到十九岁的陆明礼。
在私房菜馆,他指着墙上的新品海报,喊我小姐姐,问我是不是忘了什么。
他非要给我小费,缠着我要微信,我给他后,他捧着手机如获至宝。
他希望我陪他度过十九岁的最后一天,第一次约我出去吃饭看电影。
我化妆不太熟练,顶着没晕开的眼影下楼,他站在大榕树下,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在他身上洒下破碎的光影。
陆明礼眼也不眨,夸我美丽动人。
每一次,他都这样看着我笑,发自内心地笑,致力于将欢喜雀跃的心情传递给我。
我们明明还没在一起。
可我当时想,这辈子就是他了。
我们之间拥有无数美好回忆,后来我却只能看到难以逾越的差距。
我有事没事总爱埋怨上天不公,吝啬给我一丁点好处。
原来早就把最好的给我了,是我自己没敢要。
陆明礼回房收拾行李。
我跟过去,坐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冷不丁开口喊他:「陆明礼。」
「嗯?」
「我是不是说过,等我成为富婆,会回头和你求婚?」
陆明礼动作一顿,笑容黯淡下来,好心情大打折扣:「你确定要现在说这个?」
「择日不如撞日。」
他声音里饱含疑问:「许应闲,你对浪漫过敏吗?」
我嗤笑:「好像你当初和我求婚有多浪漫一样。」
「我送你 999 朵红玫瑰还不浪漫?」
「我花粉过敏,谢谢。」
陆明礼皱眉,非常不满:「我用纸折的!」
「……那你真是心灵手巧呢。」
有的没的瞎斗了几句,陆明礼还是接受了我的求婚。
没有鲜花,没有音乐,没有烛光晚餐,上下嘴皮子一碰,他就答应了。
陆明礼一向这样,任我予取予求。
从十九岁到二十九岁,从未改变。
见过双方家长,我俩的婚事被提上日程。
我们年轻人不懂这些,陆明礼工作忙,我呢找了份新工作,忙着适应新公司新同事,索性把结婚事宜交给长辈去安排。
赶在结婚前,我那神秘的远房表妹提着大包小袋登门拜访。
她诚心诚意坐在我对面忏悔,如果不是我强烈反对,估计要跪下给我磕几个。
我对这事挺好奇:「你们通灵师,还掌握灵魂转换这种高难度技能呢?」
表妹脸色有点古怪,自得中带点悔不当初:「我还不行,是认识那么个人,他可以。」
「那我这事是他帮忙解决的?」
表妹痛苦地闭了闭眼:「可以这么说。」
「怎么你俩有过节?」
「表姐,我为了你,可是把自己给搭进去了,你以后一定要大富大贵,和表姐夫好好的,不然我肯定死不瞑目我跟你讲!」
「啊这……」
表妹眼泪汪汪告诉我,大佬是海城通灵圈子塔尖的神秘人物。
她没搞清楚状况,撩小哥哥撩到人家头上,事后提起裙子不认人,拉黑删除搬家一条龙。
后来我出事,她那点三脚猫的本领解决不了,经过好几个介绍人,求到大佬那里。
大佬控诉她是爱情骗子,知道真相的表妹眼泪掉下来。
对此,她本人的评价是:「孽缘!」
我安慰她好一阵,那位孽缘开车过来接她,我一路把人送到小区门口,看到一个俊美绝伦的大帅哥。
我那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表妹,一改被逼无奈的可怜样,笑容明媚地扑到帅哥怀里。
「老公,你亲自来接我呀,你对我好好哦,我好爱你。」
不知道为什么,我已经不是狗了,还要吃狗粮。
他们刚走,陆明礼的车就出现在视野里。
他接上我,一起去停车,然后一起乘电梯上楼。
进了家门,陆明礼帮我把拖鞋摆到脚边。
我脑子里还在回放小情侣腻腻歪歪的场景,下意识说:「谢谢老公。」
陆明礼微怔,笑意随即爬上眼角眉梢:「不用谢,老婆。」
我本来还想解释,被他一声老婆堵了回去。
愣了几秒,跟着笑起来:「吃完饭一起下楼遛狗啊,老公。」
陆明礼应声:「知道了,老婆。」
【正文完】
陆明礼番外

-1-
第一次见许应闲,是在 C 大后面的学生街。
杜弘谈了个 C 大的女朋友,说要庆祝脱单,邀请哥几个过去聚餐。
他女朋友带了几个女生一起过来,个个穿着得体,妆容精致。
再看杜弘一个劲在那挤眉弄眼,笑得一脸狗腿。
还有什么不明白?
这是一场精心安排的联谊活动。
万幸,没有一个是冲我来的。
我和林帆坐在靠窗的位置,有一搭没一搭聊着最近的投资机会,视线却被窗外发传单的玩偶人吸引。
正值盛夏,海城气温直逼三十五度。
傍晚稍微好一点,也只是好一点,走在外面,感觉空气都是滚烫的。
更别提身上套一层闷热的玩偶服。
林帆也注意到她:「看身高,应该是个女孩子。」
我觉得也是。
最后一张传单发出去,那人摘下笨重的熊头,露出一张清秀的脸蛋。
不知道在玩偶服里闷了多久,她脸闷得通红,刘海汗湿,打成绺贴在额头和鬓角,看上去十分狼狈。肤色不很白皙,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双眼睛乌溜溜的,整个人又向外散发着朝气。
「长得挺好看,怎么跑去发传单?随便找家餐ťü₎厅,做个迎宾或服务员都比这强。」林帆说。
「是挺好看。」我抿了口冰水,点头表示赞同。
林帆眼神顿时意味深长起来,凑到我耳边问:「要不要兄弟给你助攻一个?」
「现在?」
「现在不行,没有女生喜欢灰头土脸的时候被搭讪。」
他见我没反对,兴致勃勃。「大学城就这几所学校,我认识的人多,先让他们帮忙打听打听,后面再想办法给你们制造机会。」
「你俩嘀嘀咕咕说什么悄悄话?」杜弘问。
女生还站在路边,林帆朝窗外抬抬下巴,大家心领神会。
一个女生搭腔:「那是我们学院的直系学姐,好像叫许应闲。」
林帆比我还积极:「还单身不?」
「不清楚,没见她和哪个异性走得近,学姐经常独来独往,人很高冷的,我们班有个男生想追她,连微信都不敢去要。」
确实,她不笑的时候,显得冷漠疏离,给人感觉很不好接近。
一顿饭吃完,我从几个女生那里知道,许应闲今年大二,比我大一岁,家庭可能比较困难,经常来学生街兼职。
我那年大三,提前修了不少课程,时间腾出来,开始去公司做事。
家里对我期望很高,当然他们不反对我谈恋爱,只是我要兼顾学业和事业,没多少时间和精力再来兼顾爱情。
毫无疑问我对许应闲感兴趣。
林帆说要给我们牵线搭桥我也没反对。
但我心里其实不抱希望,说一见钟情夸张了,顶多是一次突如其来的悸动。
我是这么以为的。
连续几天在学生街偶遇许应闲后,我的想法开始动摇。
或许我们还是有缘分的?
我没上去搭话,每次看见她,都远远旁观。
她喜欢吃冰淇淋,每天结束兼职,都要去街口的小店买一支,回学校的路上边走边吃。
两次偶遇之后,我记住她下班的时间。
有空就开车去那个街口,看她慢慢从学生街走出来,买一支冰淇淋,咬一口,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脚步都轻快起来。
林帆对我的事相当上心。
一周后,他发消息给我,说他有个叔叔的私房菜馆离大学城不远,待遇不错,他已经托人去给许应闲递了招聘广告。
3000 底薪,提成上不封顶,对缺钱的大学生来说诱惑力可想而知。
当晚,林帆的叔叔就收到许应闲投递的简历。
那之后,我们再聚餐,都约在林帆叔叔的私人菜馆。
提前打过招呼,本来许应闲应该负责我们那个包间,不知道安排上出了什么岔子,每次过去,来点单的服务员都是另一个女孩。
林帆去问他叔叔,得到的回复是一个服务员负责一块区域,我们这包间刚好是那女孩负责。
女孩叫凌飘飘,是许应闲介绍进来的,漂亮,能说会道,业绩没得挑。
许应闲也漂亮,但有点社恐,不如凌飘飘会来事,一个月推销出去的新品抵不上凌飘飘三分之一。
林帆这才实话实说,他叔叔批评我们年轻人说话做事扭扭捏捏,爽快地同意换人。
再一次过来吃饭,给我们点单的人换成许应闲。
她看上去有点紧张,连新菜品都忘记推销,拿回菜单径直往外走。
林帆在桌下拍我,眼神示意我主动一点。
我其实也有点紧张,还得装作若无其事,开口喊了声「小姐姐」,哥几个表情一瞬间丰富多彩。
我没管他们,直看进许应闲乌黑漂亮的眼睛里,笑着问:「你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简单的场景,简单的对话,仿佛只是日常生活中再寻常不过的一件小事。
许应闲以为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不知道,为了这个毫无浪漫可言的开始,我私底下做了两个月的准备。
从单纯Ṫũ̂₌的客人和服务员,发展到男女朋友,用了将近一年。

-2-
刚在一起那两年,许应闲还在读书,偶尔会想象毕业后的生活是怎样的,但想象如何身临其境,都比不上切身体会。
她觉得自己还在上学,靠兼职就能自己赚学费生活费,以后全职待遇只会比这更好,因此并没有太多担心和迷茫。
我更不会去操心这些。
我从小到大每一步,都是爷爷和父亲在规划,我只需要听他们安排,按部就班达成要求,那些东西自然而然会落到手里,无论想不想要。
在我的设想里,两个人在一起很简单。
互相了解,告白,正式交往,磨合一段时间,适合就继续不适合就分手,到年纪准备结婚,然后经营属于我们的小家庭。
但我低估了自己对许应闲的喜欢。
和她在一起没两个月,我就在畅想结婚的事。
等她大学毕业,我迫不及待和她求婚。
许应闲拒绝了我。
她觉得我才二十一岁,不应该急着结婚。
我说可以先订婚,明年满二十二再去领证。
她还是摇头:「我连工作都没着落,怎么结婚?」
「去我们公司。」
「我想自己找。」
「怕别人说闲话?」
她说不是,可能我当时表情不太好,她安抚地亲了亲我的嘴角。
「我寒假回家,家里因为一块地和亲戚闹矛盾,大过年的,人家跑我家里来吵架,他们指着我爸妈的脑门,说我家一个大学生一个大专生,比不上他们家一个高中生和初中生,供出来还不是一无是处,以后我们一家子迟早穷死。」
她语气带了点笑意,好像在说一件可笑的事情,实际眼眶在慢慢变红。
「我跟你说过的,我这人别的没有,没用的自尊心特别强,农村就这样,见不得别人好,瞧不起别人穷,我早知道的,可是听他们那么说,我就忍不住一定要去争这口气。」
许应闲勉强勾起嘴角,似乎想让自己看上去有底气一点,她对我说:「三年,等我成为富婆,回头向你求婚。」
她对富婆的标准并不高,存款二十万。
大四下学期参加的实习并不顺利,因此她没多少自信。
「如果做不到,我们……」
我打断她:「我等你,我还年轻,等得起。」
许应闲眼睛湿漉漉地看着我,然后靠在我肩上,一言不发。
等她哭累了睡过去,我衣襟湿了大半。
许应闲泪腺相当脆弱,看个喜剧电影,被某句台词戳到,都能偷偷掉眼泪。
我不知道她是感动多一点,还是难过多一点。
她并不喜欢自己的性格。
太拧巴。
这是她自己说的。
我不愿意用拧巴去形容自己的女朋友,但一个内向的人,过于要强,显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抛开男友滤镜,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许应闲的性子在职场上很吃亏。
不善交际这一点就比别人少了太多优势,真正的职场,和她从前那些兼职根本不是一回事。
适应新环境和新同事对她来说就是一大困难,而她内心又敏感,容易受外界影响,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我不在意她上不上班。
她不想去,我可以养活她,她想去,我可以帮她铺路。
我太明白人脉和资源的重要性,太习惯理所当然去使用。
这些东西在成年人的世界,尤其我们这个圈子,算一种约定俗成。
偏偏许应闲因为以前一些经历,近乎本能地拒绝接受亲近的人的帮助。
她自己心知肚明:「没办法,这些东西好像刻进我 DNA 里了。」
这世上本来就有各种各样的人。
内向,敏感,不善交际,缺乏自信,是性格特点,不是性格缺陷。
让这些特点看上去像一种缺点的社会现实,才是真正的缺陷。
我不会逼她去改变,我要是在意她的性格,当初不会主动追求她,更不会有后面甜蜜幸福的几年。

-3-
可惜生活对许应闲不太友好。
两年时间,将那个蓬勃朝气的女孩变得死气沉沉。
第三次丢掉工作,她状态差到极致,喝得烂醉如泥,倒没撒酒疯,可怜巴巴蜷缩在沙发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说话颠三倒四,没有逻辑。
一会儿说她小时候去地里掰玉米,玉米秆子比人还高,皮肤被叶子划到,痒得不行,越挠越痒,晚上连觉都睡不好。
一会儿说她一个穿开裆裤就在一起玩的小伙伴,在她上高中那年就结婚了,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先摆酒,等到可以领证的时候,孩子都快出生了,比她姐姐还早两年当妈。
然后抱着我,吐槽我没眼光,好好的白富美不喜欢,非要喜欢她这个废物。
又说她刚满月的时候,算命的说她这辈子会大富大贵,肯定不会一辈子倒霉。
「我这辈子最痛恨掰玉米,我爸妈告诉我好好读书,考大学,以后去大城市上班,坐办公室,就不用掰玉米了。」
「我不想和那些没考上高中的同学一样,早恋,早婚,自己还是个孩子就生孩子,吵架离婚,离婚又恋爱,再结婚,再生孩子。」
「大富大贵……我没想大富大贵,我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养活自己,每个月能给我爸妈一笔生活费,衣服能穿就好啦,手机能打电话能上网就可以啦,我皮肤还不错,用不到多好的护肤品,化妆ţüₐ品,哈哈,笑死,根本不会化妆。」
「我好没用啊,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要求都达不到?」
「她们说我配不上你,说我走了狗屎运,你眼瞎才看上我的,就算你脑子不清醒愿意娶我,你家里人也不会同意我进门的。」
「垃圾老板,道德低下,随时随地发情,诅咒他们,我要每天,扎他们小人!」
她拉着我的胳膊:「你,你和我一起,人多力量大。」
我一面觉得心疼,一面觉得好笑:「好。」
她呵呵笑起来,过会儿又开始掉眼泪:「我好可怜。」还拍我肩膀,「你也好可怜,好好一个有钱人,被下降头了非要追我。」
「不过没有我可怜,我天下第一可怜!」
睡一觉起来,她忘得一干二净,起来第一件事是打开求职 APP,大早上开始 emo。
我不可能放任她继续这样。
我带她出去约会,去参加派对,希望她能放松一点。
没想到反而让她下定决心提分手。
我愤怒,难过,唯独没有意外。
我向她求婚,她没有答应,还有那句被我打断的话,从那时起,我就知道她对我们的感情没有那么自信。
易位相处,如果我是她,经历过她所经历的一切,会不会和她一样提分手。
我不会。
我清楚得出这个答案不是因为我比她坚强,是因为我终究不是她,两个人再相似,始终是不同的个体,不可能做到百分百感同身受。
何况我和许应闲从来算不上一类人。
她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她留在海城。
我甚至瞬间明白她说这话的意思,并非逼我放弃这些陪她回老家,而是告诉我她已经做出选择。
海城是我的选择,从来不是她的,现在,她只是拿回自己的选择权。
我可以说海城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工资待遇更高。
那又怎样?
她留下来了,过得并不开心。
许应闲大四的时候,她家里就希望她毕业能回去,海城和昆城对她来说,区别其实不太大。
留下来当然有别的考量,但我占了主要因素。
她想离开,所以提分手,完全说得过去。
可我能帮她,只要她点头,我能帮她摆脱困境,她唯一需要做的,仅仅是点一下头。
我第一次觉得,她这性格或许真是一种缺陷。
我不想吵架,丢下她一个人,出去找朋友喝酒。
林帆说:「那没办法,成为你女朋友之前,她首先是许应闲,有些事在别人看来是钻牛角尖,对当事人来说是过不去的坎,如果她坚持,还是答应比较好,毕竟人家生下来不是为了给你做老婆的。」
道理都懂,做到很难。
许应闲要真是出于个人考虑,决定放弃我们四年的感情,我会答应。
她不是,至少不全是。
我喝酒不像她会断片。
实际上我压根没喝几口,如果她细心一点,会发现我满身的酒气大部分来自衣服。
我本来想借酒装疯,像她一样可怜巴巴把心里话全说出来,惹她心疼,重新思量分手的事。
我先心疼了,看到她肿着一双核桃眼,所有计划顷刻崩盘。
许应闲是真行啊!
我活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难对付的人。
更行的在后头。
她把我睡了。
许应闲,一个女孩子,把我一个老爷们,睡了。
她以为我喝醉了,我也想看看她还能搞出什么幺蛾子,索性继续装醉。
没想到还有更绝的,她睡完还带不认账的。

-4-
许应闲还是坚持分手。
我这次同意了。
林帆说得对,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首先是他/她自己,然后才是某人的儿女,某人的伴侣,某人的兄弟姐妹。
许应闲完全有权利对自己的未来做决定,至于结果是好是坏,以后的事谁知道?
我只知道她现在在我身边过得并不开心。
但我仍然深爱她。
她也仍然爱着我。
说来滑稽,我们分手,是因为爱。
我给她一张副卡,她没带走,意料之中。
许应闲动作迅速,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我以为她至少需要一周时间做准备。
我上个班回来,人去楼空。
再次重逢,她就变成了狗。
说她倒霉吧,她能碰上这种奇遇。
说她幸运吧,她变成了土狗。
许应闲还挺开心,她这辈子就两个梦想,一是赚钱,二是下辈子投胎成无忧无虑的小猫小狗。
那狗丑是丑了点,养在我这里, 好歹圆了她无忧无虑的美梦。
我问她是想重新做人, 还是继续当狗。
许应闲半天没反应,我真有点害怕她选择后者。
幸好没有。
她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也回到我身边。
现在, 终于成为我的陆太太。
许应闲出事后, 在病床上躺了半年,醒来后体质大不如前, 气温骤升骤降就能得个头疼脑热。
医生不建议我们要孩子。
她有点过意不去:「如果当初没分手, 我们早早结婚, 现在孩子估计都上小学了。」
「没事,身体最重要。」
「那你家里……」
「我家里没有皇位要继承, 我本人没有繁殖癌,我有很多钱,老了可以请专业护工, 可以去高级养老院, 死了一把火烧掉,下辈子和你一起投胎做狗, 做一对狗夫妻,你看这安排行吗?」
许应闲被我逗笑了, 过会儿叹道:「咱俩这, 死了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哪能啊?被发现迟早会被收走的。」
「也是。」许应闲点点头, 「有人收尸又怎样?还能复活不成?」
我和许应闲没有孩子, 2.0 却怀上了。
许应闲离开它身体后, 它就变成一条普通小狗,会拆家, 会乱拉乱尿, 还会发情。
因为它还小, 我们暂时没给它做绝育, 后面送它去狗狗学校, 老师一个没看住,让那只泰迪得逞了。
因为发现比较晚, 小狗已经成型了,做堕胎手术风险比较大。
宠物医生说两只都是小型犬,2.0 身体状况良好,可以生。
好吧,那就生吧。
丑狗的孩子,也是丑狗。
一只脑袋乌黑, 身子雪白,和它妈一样地包天,取名何首乌。
一只通体乌黑, 顶一对白眼圈,背上一块小桃心形状的白斑。
许应闲灵机一动:「就叫它陆明礼吧。」
「……你高兴就好。」
许应闲又觉得这个家里只能有一个陆明礼, 总不能让我去改名, 决定换一个:「那叫陆二代好了。」
「……也行。」
「哈!我可真是个取名鬼才!」
老婆记仇,我顺着点就是了。
我二十出头的时候,偶尔被惹急了还会和她吵两句,冷战几天。
现在不吵了, 我怕她拿离婚说事。
离婚是不可能离婚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离婚的。
我不会给许应闲半点机会,这陆太太她不想当也得当。
【全文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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